沒花一分錢卻得到了一處總價313萬元的房產,這對任何人而言,除非“撞大運”、否則無法想象。然而,它卻在來西安創業的河南人小謝身上發生了。2024年2、3月間,一心想給自己的小食品廠貸款的他,因“一葉障目”墜入到他人巧設的“二手房”買賣局中,不僅成了高價房的“接盤俠”,還背上了250萬元的沉重房貸;如今,“斷供”風險以及隨時會被銀行起訴的擔憂,令他陷于焦慮之中,苦不堪言。
“家人知道后,媳婦氣得跟我鬧離婚,父母在老家愁得整天睡不著覺,要被起訴了,我的生意也沒法做了……”11月10日,一籌莫展的小謝說,雖然這件事至今想起來都感覺“離奇”“荒唐”,但如果相關部門能嚴加審核,或許一切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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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愁資金
偶遇昔日開“蹦蹦”的朋友
今年34歲的小謝數年前在西安城北創辦了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廠。經過最初兩年的“試水期”,2023年下半年,經營逐漸走上正軌。為購置新設備、擴大再生產,他很想獲得一些資金支持,可因認識的人不多、籌錢難,很是焦慮。
2023年年底,一次與昔日“伙伴”賈某的偶遇,讓小謝對資金有了“盼頭”。原來,兩人在2015年時,都曾在西安魚化寨一帶開過一段時間的“蹦蹦”(載客摩托)。聊天中,小謝告訴賈某自己正在辦廠,很缺資金。而賈某則稱現在正從事金融貸款方面的工作,可以幫他免費辦貸款。
“他說最多可貸400萬元,我說貸250萬元就足夠了;但他又說,辦貸款得先整合一下資產,讓我聽他的,保證能順利貸到錢”,小謝說,當時只想著能貸款就好,就答應了,至于怎么整合資產,并未想太多。隨著幾次碰面,兩人關系迅速升溫。“他(賈某)告訴我,要貸款得先在我名下有個房子,我問什么意思?他說我不用管,按他說的做就行”,小謝拿出其與賈某的大量微信聊天記錄稱,2024年1月10日,賈某讓他把老家的戶口本、結婚證拍照片給其傳過去。十多天后,賈某就叫他到海璟國際樓下,給了他一個戶口本,并告知辦房貸時要用,還稱“這都是走個形式而已,不重要”,于是他就收下了。
借款89萬元的“離奇”操作
2024年2月,小謝按賈某之意在手機上下載了“i西安”App;2月22日,又按其指引在上面簽署一個購房合同,“當時看到合同上寫著313萬元的總價款,覺得貸個款要這么麻煩,就不想辦了,他就說僅是形式上簽署,跟我沒關系,不是真的買房子;加上我看合同上顯示貸款額是250萬元,就以為是他幫我貸的(經營)款,便沒再想那么多”。
小謝回憶,簽完購房合同第二天,賈某告知他當天銀行要面簽250萬元的貸款合同,并讓他前往朱雀大廈23樓某室找一個叫“譚總”的人。找到人后,對方讓他簽了一個委托材料,“具體內容沒細看,簽完交代我待會兒見銀行的人‘不要亂講話’之類,就把我帶到17樓的一間房子,與某大型銀行的工作人員面談,還辦了張銀行卡。本以為材料交后,款就能很快貸下來,可數天后賈某說銀行覺得不靠譜,不弄了。這樣,又在3月4日,按賈某的安排找了“譚總”,并與浙商銀行工作人員進行了面談,簽署了《貸款合同》等一沓材料”。
隨后,小謝又按賈某安排,辦了浙商銀行、光大銀行兩張銀行卡。3月8日,小謝被賈某叫到朱雀大廈,讓其找樓上“匯萬家”的劉女士等人——“說對方會給一個材料,讓簽字就行了,其他的不要管”,小謝說,上去找到人后對方給了一個89萬元的借條,簽完后他下樓問賈某借條怎么回事,聽賈某說“借款是原房主來還的”,便沒有在意。
3月15日,他又在賈某安排下,再次來找劉女士,并應對方“用于銀行貸款發放”的要求,把身份證和兩張銀行卡都留下了,“閑聊時,她提醒我別被騙了,我就有點兒猶豫;當晚賈某得知我不想辦了,就承諾說幫我貸250萬元不需要我出一分錢,且將來房貸也跟我沒有關系,稅錢(契稅和購置稅合計78330元)也由原房東出”,小謝表示,那段時間賈某西裝革履,隔幾天便換開一輛豪車,覺得他很有實力,加上“賈某說萬一不行房子他也要了,讓我安心貸款”,就不擔心了。
“250萬元”的“迷魂陣”
雖然小謝并不明白為什么房東賣房子還要替買房人還89萬元借款,但為了自己能順利貸到款,就未多做考慮。2024年3月18日,他由劉女士安排的兩人陪同,來到光大銀行太白路支行,開始了令他眼花繚亂的錢款轉賬操作。據款項往返截圖可見,當日10時39分,小謝收到轉賬3萬元;10時42分,他按陪同人員要求將3萬元取現交給了兩人;10時45分,他的光大銀行卡收到轉賬10萬元;10時57分,依照陪同人員要求,將10萬元轉到之前他開戶的浙商銀行卡;11時34分,光大銀行卡收到轉賬53萬元;11時43分,又按陪同人員指令將53萬元轉至其浙商銀行卡;到下午15時40分時,他手機收到短信通知,浙商銀行放貸250萬元到了浙商銀行卡,這令他不禁大喜:貸款終于到賬了。
然而,轉入轉出的操作并未結束。當日16時39分,小謝的光大銀行卡收到8萬元轉賬;16時45分,陪同人員讓他往一張建行卡內轉78330元;到了17時44分,他的手機再次收到短信,顯示兩小時前收到的250萬元已經轉到西安市置誠資產管理公司了。他很納悶,問賈某怎么回事?對方回復稱“錢到資金監管賬戶去了,沒事,正常程序”。
次日16時50分,小謝的光大銀行卡又收到15萬元轉賬;到17時03分,他根據賈某要求以及其提供的銀行卡號,將15萬元轉給了一個王某。
雖然頻繁多次的轉賬取現令他費解,但他盤算了一下,發現除250萬元外,前后轉入總共是89萬元,跟欠條吻合,而89萬元中的63萬元,作為房屋的首付款進入到了監管賬戶中。
3月21日,小謝被賈某等人通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此時,他稱才第一次見到房主馮某,但全程兩人沒任何交流。
“斷供”后被下“債務逾期催收通知書”
3月26日,小謝得知賈某已經拿到房產證后,便找其催辦250萬元的貸款。賈某也答應了,并在此后的9月29日,真的幫其貸下來50萬元,可后面200萬元的貸款,卻再無下文。
而令小謝擔心的是,原本賈某說無須讓他還的房貸,卻出現了問題——在連續還了6個月的房貸后,賈某稱不再還了,讓他去浙商銀行西安西大街支行談貸款延期,且要延期兩年。于是,他前往商談,可談過多次,未能辦成。
隨后兩個月他不得不開始還房貸,到去年11月下旬,任他如何聯系賈某,對方已不再回復。而當他發現之前陪他辦理轉賬、過戶交易的多人也都將他微信刪除后,才猛然意識到自己陷入到了一個巨大的“坑”里。
由于資金所限,小謝“斷供”了,2025年2月8日,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其發出“債務提前到期通知書”,稱其因“違反合同約定義務”且“貸款期間逾期利息2次”等,宣布全部債務于2025年2月16日提前到期,要求其清償2469468.62元的債務本金及14668.46元利息。
接到通知書,小謝一方面找律師與銀行協商,一方面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反映,但經該機關審查,認為“不構成合同詐騙,可能構成貸款詐騙”,建議其向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所在地或取款地公安機關表達訴求。
中介公司成謎 房東竟給買房人借款做擔保?
在該事件中,賈某是核心“中間人”。為了找到其人,記者11月中旬先后前往小謝所知的、賈某在鳳城二路與迎賓大道的兩處住址,但均未能找到人。隨后,又撥打了賈某多個手機號碼,也未能接通。
從小謝所持的合同備案號為“C24013206”購房合同看,買賣雙方所委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為一家“誠意萬和”的公司,經辦人為徐某。11月13日上午,記者與小謝找到該公司,徐某表示并不認識小謝,而小謝也稱沒見過對方。徐某稱,之所以公司會作為交易的經紀機構出現在購房合同上,是因別的中介公司借用了該公司網簽資質的緣故,而該公司“只負責出一個合同”;至于當時是哪家中介公司來出合同的,她表示因該公司網簽端口已停且此事已過太久,都記不清了。
那么,到底是哪家中介公司找“誠意萬和”出的網簽呢?那個賈某讓小謝找的“譚總”會不會是中介公司的負責人呢?連續兩日,記者前往小謝所說的23樓某室找尋“譚總”,但現有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該公司并無“譚總”其人;一名女性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該公司剛入駐不久,但兩個月來,已有不少人來此處找“譚總”,感覺很詫異。
在找不到“譚總”的情況下,記者得知為交易房屋做評估的是一家名叫“大華永正”公司,遂根據該公司工商信息所載的手機聯系到一位自稱姓付的先生,他表示,對小謝的事有印象。當問及評估報告上的委托中介公司是誰時,他稱報告上有,且一份給了銀行,一份給了小謝,但小謝告知其未拿到后,他又稱給了公司,只是時間太久記不清是哪家中介公司委托的評估了。
隨后,記者又找到為小謝辦理89萬元借款及過戶交易事宜的“匯萬家”劉女士。但她卻稱,其所屬公司在全市都有業務,“經常接個電話,找我們給把手續辦一下,人就過來了”,而問及賈某,她表示不認識;而小謝的“業務”,她稱可能是由多家公司完成的。當記者問,平白無故為何要借給小謝89萬元?她介紹,是房東馮某與公司有個共管賬戶,借錢給小謝,是房東做的擔保,等交易完成,房東就把89萬元還了,所以“欠條辦完就完結了,沒有了”。
賣房房東竟給買房人做擔保借款來買自己的房子,這聽上去令人匪夷所思。為了解含有250萬元按揭款的313萬元總房款流向,記者又來到西安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查詢,經工作人員核實,其313萬元的總房款已在去年3月25日全部打給了馮某。
當事人以賈某、馮某涉嫌“騙貸”報警
按購房合同顯示的313萬元的交易總價,小謝“購買”馮某位于西安市龍湖紫都城116.09平方米的二手房,其成交單價約在每平方2.69萬元左右。而該小區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其所知的交易情況,去年同時期該小區二手房每平方成交價格基本上未超過1.4萬元。而58同城的數據則顯示,該小區2024年的二手房均價為13514元/平方米,其最高未超1.6萬元每平方米。兩者相比,馮某313萬元的交易價格明顯要高出當時該小區二手房交易價格很多。在西安房地產市場極其低迷的情況下,以如此令人驚訝的313萬元高價成交,除運氣的成分,其必然來自人為的操作。那么,這么高的總價如何形成?房東又是怎么“構思”通過自己給買房人擔保借款來賣自己房子的呢?數日間,記者多次撥打馮某留在購房合同上的電話,均為AI接聽,直到11月14日晚8時31分,才好不容易聯系上馮某,問及其如何與小謝商定成功313萬元的交易價格,又委托了哪家中介公司時,他表示“隨后回復”,便掛上了電話。可截至發稿,也再未回復。
從313萬元的交易總價看,在小謝未實際出一分錢的情況下,其63萬元的首付款顯然不會由過橋公司白出,而小謝所“借”的89萬元中,有15萬元打給了與交易雙方均無關的人;而縱觀整個事件,顯然250萬元的銀行放款才是交易的核心。但眾所周知,銀行按揭必然要審核材料,嚴格把關,否則不會也不可能違規放貸。
然而,小謝從賈某處得到的、并交由銀行審核按揭的戶口本,卻存在問題。記者將其與小謝父母從老家傳來的戶口本照片進行比對,發現其每頁蓋章及內容上均有明顯不同。而出于慎重起見,2025年11月12日上午,小謝讓老家的父親持相關戶口材料去居住地上蔡縣塔橋派出所核實,經民警確認,其賈某所給的戶口本上的民警公章系偽造。
對此,浙商銀行西安西大街支行行長王亮日前表示,銀行信貸是有審核的,當時并沒有發現小謝戶口本有問題,“認為其拿的是原件”。而就313萬元總房價放貸250萬元一事,他強調合同交易價格是銀行按揭的主要判斷依據,也即是“以雙方真實交易價格來定的”;就記者提出的313萬元交易價格明顯高出該小區同期二手房市場交易價格的問題,他認為二手房不像一手房,且交易房屋位于曲江,裝修情況等等也不一樣,價格與小區網價也差得不多,故“當時場景下,有合理性在里面”。
針對戶口本存在的“問題”,他向記者指出,根據現在所掌握的情況,認為“如中間人沒有小謝的配合,不可能干這么多事情”,且他本人也在(貸款)簽約現場,故銀行被騙貸的可能性很大。而記者問,既然認為小謝存在騙貸嫌疑,就該立即報警,為何銀行不報警?王亮則稱,已經在就其“違約斷供”走民事訴訟了。
讓人不解的是,今年2月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小謝發出全部債務“提前到期”的通知后,如今9個多月過去,逾期仍在持續,但小謝卻沒收到任何被起訴的消息。
11月15日下午3時多,小謝拿著報案材料,以賈某、馮某涉嫌“騙貸”向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報了警。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組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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