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以來,徐某某作為被執行人的37件案件陸續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標的額共計65.7萬元。太湖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因徐某某處于失聯狀態,且其名下確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自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太湖法院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經公安機關協助順利查找并實際控制徐某某。
實際控制被執行人后,太湖法院一方面對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并移交公安機關執行;另一方面立即著手對被執行人住所和隨身攜帶手機等進行檢查,調查其涉嫌拒執罪的線索。
經調查發現,徐某某為逃避執行,將其購買的汽車登記在妻子名下,并用其妻子微信和支付寶賬號進行錢款收支達100余萬元。此外,徐某某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將其女兒送入合肥私立幼兒園就讀。
執行團隊經合議,討論認為徐某某逃避執行的行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迫于執行強制措施和打擊拒執犯罪威懾力,司法拘留期滿的徐某某在其親屬的陪同下主動到法院處理案件事宜,向法院履行執行款18萬元,并對剩余款項作出還款承諾,該批系列勞務合同糾紛案件順利執結。
| 來源:安慶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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