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美國發生一起匪夷所思的密室殺人案,大門被重物擋住打不開,窗戶也牢牢鎖住,兇手到底如何進來?又是如何殺人之后悄無聲息逃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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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發生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家名為“優雅”的酒店內,2010年9月16日上午10點,酒店的清潔工如往常一樣開始打掃房間,可當來到348號房間的時候,卻發現門口被什么東西擋住了無法完全打開,猜想可能是客人還在睡覺,不想被打擾才放了一個重物抵住門,于是準備離開。
可就在清潔工轉身的一剎那,一股腥臭味伴隨著熱氣向她撲來,便好奇地向里面看了一眼,竟發現里面的客人大頭朝下倒在地上,驚慌之下連忙喊來酒店經理。
當眾人合力推開房門后,發現里面的客人已經沒有了呼吸,于是立即報了警。
死者名叫格雷格·弗萊肯尼,年齡55歲,面部朝下倒在床邊的地上,身體表面沒有明顯傷痕,房間內也沒有打斗痕跡。
同時,根據目擊者清潔工的描述,當時房門被一個沉重的行李箱擋住,只能打開一道大約2厘米的縫隙,這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想從大門出去,那必須要在離開的同時將行李箱堵住大門口,這顯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再加上房間的窗戶始終緊鎖,并只能在房間內部手動上鎖,同樣不可能有人能在離開的同時又將窗戶鎖上,所以這個房間根本就是一間完美的密室。
無人能夠從房間出去,現場又沒有打斗痕跡,所以負責該案件的警長斯科特認定格雷格必然是屬于自然死亡,而死因則是心臟病突發,因為警方還在房間里找到了香煙、糖果、紅酒以及吃剩下的牛排殘渣,這些都是引發中年男人心血管疾病的強力介質。
案件調查到了這里,斯科特警長已經胸有成竹,接下來只要等法醫結果出來,基本上就可以結案了,于是他安排好后續的工作后,自己便提前離開回家陪老婆去了,然而斯科特很快就被啪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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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法醫的最終鑒定顯示,死者體內的五臟六腑全部遭到了嚴重破壞,已經快要亂成一鍋粥,且死者的下體部位有一處明顯的撕裂傷,這也就是說死者并非自然死亡,更不是死于心臟病發,而是被人活活打死。
可如果死者并非自然死亡,那這起案件可就太匪夷所思了,哪怕是經驗豐富的斯科特警長也是一陣抓耳撓腮。
首先,死者的身體表面并沒有明顯的傷口,體內卻已經亂糟糟一片,能形成這樣的狀態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兇手僅僅用了一拳就將死者擊斃,這才導致身體表面的創傷痕跡不明顯。
而格雷格可是一位身高一米八三,體重200磅的粗壯大漢,無法想象兇手到底是有多么強壯,才能將對方一拳斃命。
其二,現場是一個絕對的密閉空間,兇手又到底是怎么做到行兇之后逃走的呢?
帶著疑問,斯科特再次對348號房間展開了更加細致的搜查,可查遍了房間的各個角落,卻始終沒有找到兇手制造密室的線索,房間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正常。
可如今案件已經升級為謀殺,破案迫在眉睫,無奈之下斯科特只好選擇了另外一條偵破路線,尋找嫌疑人。
以他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看,大多數離奇案件只要找到了兇手,所有謎題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于是他重新翻閱了一遍尸檢報告,并當真從中發現了一個不尋常的地方。
尸檢報告上曾明確指出,格雷格的下體處有一處明顯的撕裂傷,而能造成這樣的創傷,最大的可能就是他生前曾被兇手用腳從下往上踢過襠部造成。
基于這一點,斯科特警長判斷兇手之所以會踢格雷格這么敏感的部位泄憤,其原因一定與男女之間的情感糾葛有關,這也就是說兇手的殺人動機極有可能是情殺。
于是,警長順著這條線展開了調查,可經過一段時間的走訪,卻得出格雷格有感情糾紛的概率非常低,因為格雷格的親戚朋友都一致評價他是一位標準的好男人,向來以家庭為重,絕不可能出軌。
妻子蘇西也證實了這一點,她表示二人的感情一直非常好,丈夫很愛這個家,一定不會做出格的事情。
而一想到丈夫的好,蘇西的眼淚就情不自禁地流了下來,并開始對警方遲遲無法破案非常氣憤,甚至已經開始懷疑警方是否有能力破案,于是她花大價錢請來了一位私家偵探,希望他能早日幫助丈夫沉冤得雪。
偵探名叫肯·布魯南,是一位當了30年FBI的退休探員,曾破獲離奇案件百余起,絕對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手。
可此時已經距離案發時間過去兩個多月,不僅格雷格的尸體已經火化,就連案發現場348號房間也被無數的客人居住過,現場早已遭到嚴重的破壞,在這樣的條件下他還能破案嗎?
然而,蘇西可是花了5萬美金雇傭的布魯南,這還不算偵破之后的報酬,布魯南若是沒點真本事,她豈會這么豪爽?所以在經過幾天研究后,布魯南大叔果真發現了一個不尋常的地方,而這個線索就是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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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蘇西口中得知,格雷格本人非常怕熱,通常到達酒店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開空調,而且基本都是開著空調睡覺,可清潔工發現格雷格尸體的時候,房間內卻并沒有開空調。
原本,布魯南大叔并沒有把這個信息放在心上,畢竟這個問題很容易解釋,無非就是被兇手關掉了,然而當布魯南得知另一個信息后,他立即察覺到了不對勁。
因為案發當天348號房間正好安裝了一臺全新的空調,所以空調遙控器上只檢測到了格雷格一個人的指紋,這就表示兇手從來沒有碰過遙控器,更沒有主動關閉過空調,再結合清潔工的證詞,就可以推論出案發當晚格雷格根本就沒有打開過空調,可一個非常怕熱的人為什么不開空調?這顯然很不正常。
于是,偵探順著這條線索繼續排查,他查到格雷格當晚是在7點左右回到的酒店,查到他當晚租了一張蜘蛛俠2的碟片,查到他訂餐的餐廳等等一系列信息,卻始終找不出格雷格不開空調的原因,就在他一籌莫展的時候,一次與酒店服務生無意間的談話讓他找到了原因。
布魯南大叔為人隨和喜歡交友,所以與酒店的服務生關系都不錯,有一次一起喝酒的時候,一位服務生說起了一件關于酒店的事情。
優雅酒店雖然表面看上去光鮮亮麗,可電路早已經老化,經常會出現跳閘的現象,特別是在使用空調頻繁的夏天更是如此,而格雷格遇害的當晚就曾發生過,準確時間為晚上的9點20分,但只不過停了5分鐘,經理便將電閘恢復。
酒店負責人在接受警方調查的時候并沒有提起此事,一是怕影響酒店聲譽,二是因為這種事情常有發生,所以記憶也并不深刻,更何況他們也實在想不通這個信息能對破案有什么幫助。
這么一個小小的插曲,在普通人看來確實會感覺毫無用處,可對于一名資深的偵探而言,僅憑這個信息就足以精準的判斷出很多細節了。
其實,格雷格當晚并不是沒有開空調,而是在9點20分跳閘以后才沒有再開空調,而一個很怕熱的人不開空調,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那個時候已經死了,所以可以判斷出格雷格的死亡時間為晚上的9點25分以前。
最后,布魯南還在酒店賬單中發現,在案發當晚的9點18分左右,格雷格通過電視購物買入了一份蜘蛛俠2的點播版權,微波爐里還有一個打了一半的爆米花,顯然是為了看電影準備的。
再加上酒店經理曾非常肯定當晚格雷格是一個人入住的,也沒有任何人找過他,所以這一番操作只有可能是他自己所為,而不是兇手。
這也就是說,在9點18分的時候,格雷格一定還活著,而微波爐里的爆米花之所以打了一半,應該是在加熱的過程中酒店正好斷電,或許這也正是引起電路短路的原因,空調、微波爐、電視一起開啟,導致電路負荷過大最終跳閘。
同時,也更進一步證實了在酒店恢復供電以后,也就是9點25分格雷格就已經死了,不然他不可能將爆米花打了一半就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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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系列精密的分析,最終布魯南得出了一個非常精準的死亡時間,格雷格是在晚上9點18分到9點25分這段時間遇害,原本法醫給出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8點到早上6點,可經過布魯南這一番抽絲剝繭的分析下來以后,時間范圍直接縮短到了7分鐘,這無疑使案件的偵破變得容易了許多。
首先,在晚上9點18分到9點25分中間的7分鐘內,酒店并沒有任何新客人進入,這也就是說兇手只有可能是當時已經在酒店的人。
其次,由于當時酒店屬于停電的狀態,電梯無法使用,所以想要在7分鐘內完成殺人,就只有身在二樓、三樓以及四樓的客人有足夠的時間做到。
可警方當初調查過安全通道,并沒有發現有人出入的痕跡,這也就是說當晚二樓與四樓的客人沒有走過安全通道,再加上電梯無法使用,因此可以判斷出殺害格雷格的兇手只有可能是在三樓的客人。
于是,布魯南開始重點調查當晚入住在酒店的三樓客人,發現案發當時整個三樓除了格雷格以外,就只有他隔壁的349號房間有人入住。
毫無疑問,這個房間里的客人就是最大嫌疑人,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嫌疑人。
據調查,349號房間入住的是三名修理工,有黑幫背景,其中一人更是擁有持槍證,而且都是一身腱子肉,絕對有打死格雷格的先決條件。
案件調查到這里,幾乎已經可以確定兇手就是他們三人,可他們拒不承認是殺害格雷格的兇手,而警方和布魯南卻毫無辦法,畢竟密室殺人的手法沒有破解前,根本就沒有證據控告他們,事情再次回到了原點。
顯然,不破解兇手密室殺人的方法,想要破案根本不可能,可他們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呢?
布魯南做事一向認真負責,于是他為了破案直接住進了案發現場348號房間,并不斷重復當晚格雷格做過的事情,喝紅酒、吃牛排、看電影、打爆米花,一遍一遍又一遍,整整7天沒有離開過房間一步,最終在他堅持不懈的努力下,竟當真讓他找到了一個不起眼的線索。
布魯南在電視的后面發現了一個9毫米的小洞,只不過洞口已經被異物堵住,所以警方調查多次都被忽略掉了,畢竟誰也不會認為一個小小的洞口能對破案有什么幫助。
可布魯南不同,他破案的宗旨就是不放過一絲可疑的地方,于是他將堵在洞口的異物捅開,發現對面正是嫌疑人的349號房間,并憑借30年FBI的工作經驗,一眼就判斷出這是一個彈孔,一個直徑為9毫米,名為盧格的子彈所形成,也是全世界最廣泛被使用的手槍彈種。
隨后,布魯南來到了349號房間,利用激光筆找出了子彈射中的位置,正好就是348號房間電視機對面的床頭,所以他又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當時應該是格雷格正在床上看電視,這時突然一顆子彈從349號房間射入他的體內,直接導致他當場死亡,然后跌落到了床下,如此一來格雷格為什么會死在床邊?也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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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個猜測,布魯南找到了酒店的工作人員,詢問他們當晚是否有聽見槍聲,豈料服務員絲毫沒有遲疑,立即給出了肯定的回答,稱當晚確實聽到了一聲悶響,之所以沒有告訴警方,是因為槍聲發生的時間正好與酒店斷電的一瞬間重合,那時候各種家電都在同時發出警報,所以大家都認為是家電的異響,這才沒有放在心上。
案件到了這個地步,格雷格死于槍殺似乎已經八九不離十了,可唯獨有一點始終無法解釋,那就是子彈哪里去了?
布魯南和警方都在348號房間里找過無數遍,卻始終沒有發現子彈殘留,就連法醫也沒有在死者體內找到,這著實讓人非常費解,難道是當時法醫的檢測報告有誤?
于是,布魯南找到了當時尸檢的法醫,向他詢問格雷格有沒有可能是死于槍殺呢?
豈料負責尸檢的法醫當即非常惱火,稱自己干了幾十年的法醫,怎么可能連是不是槍殺都分辨不出來,并表示如果是槍殺,那么彈殼又在哪里呢?
法醫說的有理有據,并非常堅定自己的檢測沒有出錯,可一向謹慎的布魯南還是咨詢了曾經在FBI工作的幾名權威法醫,而他們則給出了不一樣的說法。
由于當時格雷格是以半躺的姿勢靠在床頭,下體部位正好面對彈孔,所以彈孔若從349號房間發射出去,很有可能是直接從他的下體部位進入體內。
而由于睪丸的皮膚柔軟且皺褶較多,因此當子彈穿過的時候并不會形成彈孔的形狀,表面上看會很像是一個撕裂傷。
同時,由于這個時候的子彈穿過墻壁以后沖擊力變小,所以進入格雷格體內以后并沒有形成穿透,而是會在他的體內四處亂竄,不停摧毀他的五臟六腑,并在這個過程中子彈逐漸碎成粉末,分布在體內的各個角落,這也是為什么格雷格的五臟六腑亂成一團以及找不到彈殼的原因。
雖然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不高,可絕不是毫無可能,所以法醫才會出現判斷錯誤。
接下來,布魯南和警方為了驗證這個推論,將已經火化的格雷格骨灰拿去了化驗,最終在骨灰中檢測出了銅、鋼以及鉻等元素,這些都是制造子彈的主要原料,至此密室殺人的手法終于算是破解了,而349號房間的三名嫌疑人也在絕對的鐵證之下,不得不說出了犯罪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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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那天晚上其中一位叫蘭斯·穆勒的修理工剛剛拿到持槍證,所以一整晚都比較興奮,并一直都在把玩那把9毫米口徑的手槍,而這個時候正好遇上跳閘停電,一時受到驚嚇再加上喝了一點酒,竟一不小心摳動了扳機。
當時黑燈瞎火的,蘭斯也不知道子彈打到了哪里,直到電路恢復才發現子彈射進了隔壁的348號房間,可當時他和他的同伴都沒有當回事,也沒有去查看對面的格雷格是否受傷,反而害怕被酒店發現墻上的洞口,向他們索賠修理費,便拿了一管牙膏將洞口堵上后,仿佛沒事人一樣繼續喝酒聊天去了。
案件到了這里,已經完全水落石出了,最終蘭斯因過失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5年內不得假釋,而另外兩位修理工因知情不報、故意隱瞞的罪名,被判2年以及18個月的有期徒刑,只不過是緩刑,也就是監外執刑,至此這起離奇的密室殺人案算是徹底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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