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美國一少女在家門口跑步時離奇失蹤,被發現時全身上下只剩一雙鞋子,并在體內提取到了男性DNA,顯然生前遭受過侵犯,可警方對比了100多人的DNA,卻仍然無法查出兇手身份,漸漸的該案件成為了一樁未解懸案。
直到30年后,幾位家庭主婦間的一次閑聊,竟無意間讓兇手浮出水面,可畢竟已經過去了30年,警方又在取證時遇到重重阻礙,那么他們是否能為少女討回公道呢?
![]()
遇害的少女名叫曼迪·斯塔維克,家住美國華盛頓州一個名為阿克米的小鎮上,常住人口只有不到200人,所以鄰里間大都非常熟悉,這也造就了小鎮的治安一向非常良好。
而曼迪的母親瑪麗就是看中了這一點,才在5年前丈夫去世以后,獨自帶著大女兒曼迪和小兒子李搬到了這里定居。
曼迪是一位愛笑的女孩,青春靚麗,不僅是學校里的校花,更是小鎮上幾乎所有男人的夢中情人,可她并不僅僅只有外表出眾,學習、運動樣樣也都是拔尖,小小年紀就已經當上了游泳教練,并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中央華盛頓大學,各謂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天妒英才,就在她即將步入大學的時候,竟然在家門口跑步時離奇失蹤,那天到底發生了什么?又為什么會突然失蹤呢?
1989年的11月24日下午2時30分,曼迪和往常一樣準備出門跑步鍛煉,往常她的母親瑪麗都會騎自行車陪著她,可今天由于家里來了客人,所以曼迪只能一個人出去跑步,可她已經習慣了跑步的時候有人陪伴,便將自家養的一條名為凱拉的德國牧羊犬帶了出去,陪著她一起跑步。
曼迪每次的跑步路線非常固定,都是沿著家門前的一條公路跑一個來回,從自家出發以后,她會沿著公路一直跑到另一端的盡頭再返回。
公路筆直,沒有彎路,全長大約3公里,來回大約6公里,公路兩邊全都有居住的人家,包括公路的另一端盡頭也有人住,沿途全是人家,身邊還有一條牧羊犬陪伴,又是白天,安全系數可以說是非常高了,可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曼迪卻還是出事了。
下午3時06分,曼迪即將運動結束,正在返程的路上,而這時她的弟弟李正在鄰居家玩耍,恰巧從窗口看到了跑步的姐姐,姐弟倆還打了一個招呼,而此刻曼迪距離到家就只剩下600米左右,按照曼迪的跑步速度,大約4分鐘便可以回家。
然而,到了下午4時10分,弟弟李都已經到家,卻仍然不見曼迪回來,母親得知后感覺有些奇怪,因為曼迪跑步結束通常都是第一時間回家洗澡,于是立即給曼迪的朋友、同學打電話,詢問曼迪是否在她們那里,可問了一圈也沒有曼迪的消息。
就在母親有些焦慮不安的時候,跟隨曼迪一起出去的牧羊犬凱拉自己跑了回來,它好像受到了什么驚嚇,一直夾著尾巴,身體也在不停地顫抖,母親立即意識到事情不對勁,于是打電話報了警。
![]()
小鎮很少有案件發生,所以接到報案后,警方也沒有非要等到失蹤48小時后再立案,而是立即派人挨家挨戶地詢問曼迪下落,甚至派出了直升機進行尋找。
同時,小鎮的人口稀少,大家都彼此認識,所以都是一家有難全鎮動員,有人帶著狗狗外出尋找,有的人更是直接騎上馬進入密林中尋找,一時間整個小鎮的人都在尋找曼迪,然而找到了對于一位母親而言卻未必是一件好事。
曼迪失蹤后的第三天,搜救人員在一條小河邊發現一個不明物體漂浮在水面,他們走近一看正是曼迪,她身上的衣物已經不見,全身上下只穿著一雙鞋子,面部朝下漂浮在水面,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
母親瑪麗一直以曼迪為榮,特別是在丈夫去世后,兩個孩子更成是為了她全部的依托,在得知曼迪死訊后,她幾乎快要崩潰,頓時泣不成聲。
根據法醫的尸檢報告顯示,曼迪是死于溺水窒息,可發現曼迪的小河只有成年人膝蓋的深度,怎么可能會溺水?更何況曼迪還是一位游泳教練,溺水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果然,經過法醫更加詳細的檢測之后,他們發現在曼迪的腦后有一處傷口,顯然是被重物擊中后留下的,所以警方判斷曼迪應該是被人用重物擊暈后,丟入河中才導致的溺水身亡,這也就是說曼迪的死是一場謀殺。
小鎮已經很多年沒有發生過重大刑事案件了,于是警方非常重視,并為了破案將曼迪的尸體運到了城里,交由FBI的實驗室進行再次檢驗,因為在1989年的時候,DNA技術才剛剛起步,所以只有一些比較大的實驗室才能操作。
經過一番波折,警方成功在曼迪的體內提取到男性體液,并獲取了DNA,現在只要找到與之匹配的人,案件便可迎刃而解。
警方首先懷疑的對象是曼迪的男友里克,因為根據調查,二人最近正在鬧矛盾,吵得還很厲害,于是警方立即找到了里克。
在得知曼迪死后,里克大為震驚,隨后逐漸又轉變為悲痛,他表示雖然他們之間偶爾會鬧矛盾,但都只是情侶間不可避免的小摩擦而已,他其實很愛曼迪。
可警方沒有聽信他的一面之詞,最終還是提取了里克的DNA拿去化驗,在等待結果的期間,母親為曼迪舉行了葬禮,里克也來了。
葬禮持續到傍晚,所有人都走了,卻只有里克依然不愿離開,他手里拿著一個布娃娃,嘴里還不停地重復著一句話——“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不再跟你吵架。”
三天后,化驗的結果出來了,經過DNA比對,曼迪體內的男性體液并不屬于里克,而且當天他還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因此他被排除了嫌疑,可不是他又會是誰呢?
![]()
根據弟弟李當初的描述,案發當天的3時06分,他曾與姐姐曼迪打過招呼,當時曼迪距離回家只有大約600米的距離,所以她發生事故的地點,大概率就是在這600米的范圍內,于是警方開始著重調查住在這個范圍內的居民。
在這個范圍內一共居住了三戶人家,其中兩戶當時男主人根本就不在家,而另外一個經過DNA比對也排除了嫌疑,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可就在這時,一位名叫凱文的警探突然想起一樁案件,與曼迪案的情況非常相似。
一年前,在英國的一個小鎮上同樣發生了一起謀殺案,由于小鎮的人口稀少,所以警方在提取了全鎮居民的DNA以后,很輕易地便找出了兇手,所以他決定也效仿一下。
經過三天的唾液采樣,警方提取了100多名男性的DNA樣本,可經過比對后,卻沒有一人與兇手的DNA吻合,這一回警方算是徹底失去了調查的方向。
于是,熱心的小鎮居民自發籌集了25000美金,作為提供曼迪案線索的報酬,要知道那可是1989年,并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等了一年、兩年、三年,卻遲遲沒有人提供線索,漸漸的此案成為了一樁未結懸案,直到24年后事情才迎來了轉機。
2013年6月,幾名家庭主婦各自帶著孩子來游樂場玩,其中希瑟以及梅里里都是阿克米小鎮的原住居民,當孩子們在一邊玩的時候,她們便坐在一起聊起了家長里短,聊著聊著就聊到了曼迪身上。
這時,希瑟突然說道:“我懷疑當年殺害曼迪的很有可能是蒂姆。”
此話一出,好友梅里里也是猛然眼前一亮,立即附和道:“對對對,我當年也懷疑就是蒂姆。”
他們口中的蒂姆也是阿克米小鎮的居民,案發當年他22歲,希瑟和梅里里之所以懷疑他,并不是無端猜測,隨后二人都分別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希瑟表示當年她16歲的時候,有一次乘坐巴士遇到過蒂姆,當時蒂姆曾用鋼筆在她的腿上來回摩擦,嘴里還說著一些不堪入耳的話,而梅里里也有過同樣的遭遇,并且更加的夸張。
某天下午,蒂姆趁她家里沒人的時候,以借電話的名義進入了她的家里,然后蒂姆竟突然向她示愛,想跟她建立秘密關系,梅里里當時都嚇傻了,讓蒂姆趕緊離開,可他根本不為所動,最后還是梅里里以報警威脅才躲過了一劫。
經過希瑟和梅里里的描述,這位蒂姆顯然不是什么好人,而且有明顯的犯罪傾向,之所以二人當年都沒有選擇說出來,是擔心被人知道后會影響自己的生活,而且當年兩個人都還只是懵懂少女,并不認為蒂姆就肯定是兇手,這才沒有第一時間舉報蒂姆。
可現在再看,真是越想越覺得蒂姆非常可疑,于是二人商量了一番后決定報警。
![]()
現如今,阿克米的新任警察局局長是一位正義感很強的人,于是接到報案后,立即將陳年舊案翻了出來,并派人重新調查起24年前的曼迪案。
有了嫌疑人,警方自然是圍繞蒂姆這條線展開調查,發現當年蒂姆竟然沒有參加DNA取樣,因為當時他并不在小鎮,而是在案發后的第二天突然進城當了三個月的服務員,這顯然有些反常,于是警方展開了更加細致的調查。
案發當時,在曼迪的跑步路線上有多戶人家居住,而其中一戶就是蒂姆的家,可蒂姆的家距離曼迪家很遠,幾乎在跑步路線的另一端。
再加上,當時弟弟李已經看到姐姐往回跑了,所以警方并沒有將蒂姆當主要的懷疑對象,可現在看來當年負責調查的警員想的似乎有些片面了。
現如今蒂姆已經46歲,早已經結婚并生了三個孩子,居住在華盛頓州的埃弗頓,工作是一名貨車司機。
掌握了蒂姆的所有信息后,警方覺得是時候見見他了,于是第二天來到了蒂姆的家里。
當警方問蒂姆是否還記得曼迪的時候,蒂姆的回答非常出人意料,他竟然表示不知道曼迪是誰,要知道當年曼迪的案件可是鬧得沸沸揚揚,別說蒂姆本來就是小鎮里的人,就連附近的城市鄉鎮也都是無人不知,更別說曼迪每天跑步都會路過蒂姆的家了,顯然蒂姆是在有意回避有關曼迪的問題。
于是警方也懶得再跟他廢話,直接問道:“你是否愿意提供自己的DNA?”
結果,蒂姆竟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按照美國當時的法律,警察在沒有絕對的證據之前,沒有權利強行獲取嫌疑人的DNA,而且就算提取到也無法在法庭上作為審判依據,然而規定雖說是這樣,但一般情況下,警察身為執法人員還是有一定權威的,所以一般不會有人拒絕他們的請求,除非那個人心中有鬼。
所以,蒂姆的反常行為,反而讓警方覺得自己找對了破案方向,可案件已經過去24年,若無法得到蒂姆的DNA,想要找到其他證據破案,已經非常困難,所以警方只能另辟蹊徑。
蒂姆的工作是為一家面包店當送貨司機,于是警方找到了面包店的經理瓦格納,稱他們正在調查一起案件,希望經理能夠幫忙收集一些蒂姆使用過的物品,以便提取到他的DNA樣本。
這里需要重點提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提供給警方的DNA樣本,警方就不算強行獲取,同時也可以作為審判的依據。
可經理卻拒絕了警方的請求,理由是她擔心這樣做會侵犯別人的隱私,而且她也不想惹麻煩,但僅僅過去幾天,她就因為一件事改變了主意。
![]()
2014年1月2日,經理瓦格納在一次聚會的時候,朋友無意間提到了曼迪的案子,并從她們的對話中得知蒂姆當年就住在曼迪家的附近,她這才意識到警察兩天前調查的正是曼迪案。
于是從這一天起,經理開始觀察蒂姆的一舉一動,并發現蒂姆很多反常的行為。
蒂姆從來不將工作服交給公司清洗,用過的垃圾也都會帶回家自行清理,而且無時無刻都帶著一副手套,似乎是在有意防備別人獲取他的信息。
“這個人有問題”,經理腦中瞬間就閃過了這樣一句話,所以當警方再次來到面包店調查的時候,經理答應了做警方的臥底,因為她也是一位母親,所以很能夠感同身受。
她表示如果是自己的女兒遭遇這樣的事情,還遲遲無法討回公道,那她一定會死不瞑目。
可蒂姆一直非常小心,哪怕近在咫尺的經理,都無法獲取到他用過的任何物品,直到三個月后,或許是因為時間太長放松了警惕,蒂姆竟在喝水的時候用了一次性的杯子,并隨手扔進了垃圾桶里。
經理連忙撿起來并交給了警方化驗,經過詳細的檢測,最終得出蒂姆的DNA與當年留在曼迪體內的DNA完全匹配,于是警方立即將蒂姆逮捕歸案。
![]()
可蒂姆拒不承認殺害了曼迪,他表示自己和曼迪僅僅只是認識而已,二人之間從來沒有過交集,直到警方拿出他的DNA比對結果,他才不得不改變了說辭,聲稱自己和曼迪之間是秘密情人的關系。
警方當然不會相信這樣的借口,于是蒂姆又表示案發當天他有不在場的證明,因為那天他一直跟自己的女友在一起,他的女友可以作證,而他口中的女友就是他目前的妻子。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當警方找到蒂姆妻子的時候,她卻非常肯定地告訴警方蒂姆在撒謊,她表示那天自己根本沒有見過蒂姆,而她之所以會毫不猶豫地揭發自己的丈夫,也是有原因的。
她經常遭受家暴,其實早就受夠了這樣的生活,若非為了孩子,她早就離婚了,所以在知道丈夫是一位殺人犯后,她自然不會選擇包庇。
蒂姆本以為妻子一定會幫他說話,可沒想到竟被直接揭了老底,甚至在法庭上就連蒂姆的親弟弟也出面指控哥哥,他表示蒂姆曾經想讓他在法庭上作偽證,以此幫助蒂姆脫罪。
蒂姆眾叛親離,但又能怪得了誰?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連他最親近的人都對他充滿恨意,可見這個人的人品是有多差。
蒂姆再也沒有了狡辯的機會,最終在2019年5月24日,法庭判處他謀殺罪名成立,判處27年有期徒刑。
整整30年的時間,兇手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可曼迪卻永遠回不來了。
那么,對此大家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里留言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