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后期吏治敗壞,想要立足于官場之中,要么選擇同流合污,隨波逐流,要么干脆置身事外,做個“甩手掌柜”。如果你想獨善其身,做點好事,那就難上加難,甚至?xí)庥鱿莺Α⑴艛D。本文的主角是清朝的一位正三品官員,想要在地方上平反冤案,但卻落得發(fā)配新疆的結(jié)局,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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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東案發(fā)
此人名叫溫承惠,是山西太谷人,他雖然不是進士出身,但卻從基層做起,經(jīng)過近三十多年的摸爬滾打,在嘉慶十一年(1806年)官至直隸總督一職。然而,溫承惠畢竟是個文官,沒有什么軍事經(jīng)驗,因此在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上顯得很不得力。
嘉慶十八年(1813年),溫承惠被嘉慶帝革職,后奉命參與治河事宜。就在這個時候,山東境內(nèi)發(fā)生了一個案件!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山東泰安發(fā)生了一起強盜入室搶劫富戶的案件,當(dāng)?shù)氐拇髴粜煳恼a家被搶,一名護院被打死。
然而,知縣汪汝弼為逃避責(zé)任,有意諱盜誣良,從而掩蓋這場搶劫案,將護院之死算在徐文誥的身上。徐文誥十分害怕,趕緊送給汪汝弼三千兩白銀,但卻被對方拒收。就在此時,部分強盜在濟南落網(wǎng),徐文誥得知此事后,立即到山東按察司衙門鳴冤,控告知縣汪汝弼諱盜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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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進展
事情的進展原本是對徐文誥有利的,然而他沒有想到,時任山東按察使程國仁與知縣汪汝弼是至交好友。程國仁有意偏袒汪汝弼,并利用徐文誥送銀子這件事大做文章。之后,審理此案的官員秉承程國仁的意旨,對徐文誥嚴刑逼供。
案件審理結(jié)束后,山東按察司將相關(guān)處理建議提交到了刑部。可是刑部卻發(fā)現(xiàn)了問題,要求山東方面重新審理。與此同時,徐文誥的弟弟徐文顯到京城的都察院控告鳴冤。嘉慶帝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氣,當(dāng)即讓溫承惠出任山東按察使,繼續(xù)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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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遭到陷害
這個案件的情況并不復(fù)雜,溫承惠到任后,很快就搞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于是他決定為這個冤案平反昭雪。然而,溫承惠卻因此遭到了排擠、陷害!原來,原任山東按察使程國仁已經(jīng)升為山東巡撫,他便極力阻撓翻案的工作。
程國仁深知此案涉及包括自己在內(nèi)的幾十位山東官員,一旦翻案的話,自己和那些人仕途勢必會受到影響。于是,他攻擊溫承惠“自以曾官總督,橫肆不受節(jié)制”,導(dǎo)致其被免職。接著,新任按察使童槐,“復(fù)劾承惠濫禁無辜,以罪人充捕擾民”。
想要為百姓平反昭雪的溫承惠,因遭到同僚的排擠、陷害,而被“譴戍伊犁”。不過,程國仁想要一手遮天的愿望還是落空了。徐文誥越獄后前往北京控告,之后刑部侍郎親往山東查案,最終為徐文誥平反昭雪,已經(jīng)升任知州的汪汝弼被發(fā)配新疆。后來,溫承惠得到赦免,而程國仁在陜西、貴州等地擔(dān)任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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