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導報訊10月16日起,日本正式開始實施“經營?管理”簽證的新標準。其主要內容包括將最低資本金從現行的500萬日元提升至3000萬日元,并新增語言、學歷和雇傭等多項條件。政府此舉旨在防止不正取得簽證的情況,恢復制度的公正性和本來目的。
根據修訂后的法務省令,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外國人需同時符合多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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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務省石銘板
首先,企業注冊資本金必須達到3000萬日元以上;
其次,需雇傭至少一名常勤員工,該員工須為日本人、日本人配偶、永住者、永住者配偶或定住者;
第三,申請人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經營管理相關經驗,或取得經營管理領域碩士及以上學位;
第四,申請人本人或雇傭的員工中至少一人具備相當于日本語能力考試N2級的語言水平;
第五,商業計劃書需經由公認會計師、稅理士或中小企業診斷士等專業人員確認可行性。
此外,政府還明確,在簽證更新時將重點核查社會保險、稅金等繳納狀況,防止企業形式化或長期欠稅。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也將強化實地調查制度,定期確認企業經營實態,避免出現名義經營或“紙上公司”。對于以民泊等低成本項目為名、實質無經營內容的申請,將不再承認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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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大臣鈴木馨祐在10月10日的記者會上表示,近年來“經營?管理”簽證中屢現缺乏經營實質的案例,因此政府決定全面提高門檻。
過去的“經營?管理”簽證制度只要求500萬日元資本金或雇傭兩名常勤員工,條件過于寬松,導致部分外國人以創業名義申請簽證,實際是以長期在日本居住為目的。而新制度的核心是篩選出真正具備經營能力和意愿的申請人,讓簽證回歸吸引高質量外國創業者的本質。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持該簽證在日本居住的外國人約4.1萬人,比2019年增加約五成。其中中國籍申請者占比超過半數,過去十年間人數從約7000人增至近2萬1740人,增長近三倍。這一人數約為排名其后的尼泊爾籍和韓國籍申請者的近8倍。
日本國內輿論指出,一部分申請者通過“空殼公司”或委托代理方式獲得簽證,并未實際開展經營活動。
國會議員也多次在質詢中提到,中國國內出現大量宣稱“注冊公司即可全家移民日本”的廣告,一些無資格的中介以高價兜售所謂“移民套餐”,甚至包辦簽證申請和住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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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務大臣 鈴木馨祐 資料圖 來源:法務省網頁
《讀賣新聞》今年3月的報道說,2024年秋天,京都警方逮捕了一名中國籍女性,指控其非法代辦公司設立手續、幫助他人不正取得簽證。類似事件頻發,引起社會關注。大阪市浪速區、西成區等地近年來也形成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聚居的社區,引發地方政府的擔憂。
部分媒體刊文指,制度漏洞導致簽證被濫用,給社會管理帶來壓力。
為應對這一情況,政府在今年8月底公布改革方案,并于9月24日前征求公眾意見。最終確定的新制度于10月16日正式實施。
對于目前已持有經營管理簽證的在留者,政府設置三年過渡期,允許在此期間按舊標準續簽。三年后,所有簽證續簽將全面依照新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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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多家主流媒體對此次“經營?管理”簽證的改革進行了報道。
《日本經濟新聞》認為,此舉是政府為防止不實創業、強化在留管理的必要調整。
《讀賣新聞》指出,新制度不僅提高了資本金門檻,還要求申請人或員工具備中上級日語能力,顯示政府意在引入“真正能夠在日本社會立足的外國經營者”。
《時事通信》則強調,新規明確要求由專業會計師或稅理士核查商業計劃,以確保申請企業具備可持續性和經營實態。
不過,也有專家對政策表示擔憂。
《JBprees》刊文說,部分經濟學者認為,資本金標準的六倍提升可能使中小型創業者、特別是初創企業的外國投資者被排除在外,削弱日本在國際創業競爭中的吸引力。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此前召開專家會議時,亦有意見指出,“制度若過于嚴格,可能反而減少日本所需的創新與多元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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