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迎來新一輪上調。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調整后標準達到193元。這30元中,既包含了國家層面統一提高的20元,也凝聚著四川省級財政自主追加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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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整體現了國家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的高度重視。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四川在落實國家統一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確保養老金水平穩步提升。此次調整延續了各級財政共擔的保障機制。省級財政將承擔總資金量的50%,并依據各市縣實際領取待遇人數和地方財力差異進行分檔補助,剩余部分由市縣財政配套落實,充分體現了公共財政對民生保障的傾斜。通知特別強調,此次增加的資金不得沖抵各地既往已自主提高的基礎養老金部分,確保群眾獲得的是實實在在的增量保障。
在確保待遇發放的同時,新政更著眼于制度的長遠健康發展。通過強化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居民形成"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的積極預期,在夯實個人賬戶積累的基礎上,推動建立更加穩健、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各地也可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在省定最低標準之上適時調整,讓養老保障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漲船高。
此次調整是四川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舉措,將有效提升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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