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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福建法院不斷深化內涵、創新舉措
推動少年審判工作提檔升級
10月21日
《法治日報》頭版刊發
福建法院相關工作紀實
近日,一張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引起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法官李其基的注意。照片中,6歲的小雅(化名)與父親并排站在藍天下,眺望著遠處的風景,笑容甜美。
兩年前,小雅父母離婚,她跟著母親生活,一直見不到父親,父親思女心切,訴請法院行使探望權。接手該案后,李其基堅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通過三次背靠背調解,最終促成小雅父母達成“讓父親更多參與孩子成長”的共識,這才有了開頭的那張照片。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作為少年審判專業化探索的先行省份,福建少年審判工作起步早、積累久,實現了從專業法庭的星火燎原到特色品牌的百花齊放、從機制創新的銳意突破到社會協同的合力凝聚。近年來,福建法院不斷深化內涵、創新舉措,推動少年審判工作提檔升級,為未成年人編織了一張更嚴密、更溫暖、更持久的法治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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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福州中院、倉山法院聯合開展“法治第一課 護航助‘未’來”主題活動。
辦案不止于解決“案”
“少年審判工作是一項講情懷、講奉獻的事業。”在談到對少年審判工作的理解時,曾任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的黃濤提到最多的是“情懷”二字。
今年初,黃濤接手一起案件:一家文身工作室因給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被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看著證據照片中那些稚氣未脫、身上卻有各式文身的少年,黃濤決定將此案辦成范例,守護未成年人的“皮膚清白”。
在黃濤主持調解下,文身店經營者承諾永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并在國家級媒體上為其行為對未成年人群體和社會公眾造成的不良影響公開賠禮道歉。之后,黃濤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規范文身經營相關司法建議。
“少年審判工作的理念不應止于解決‘案’,而應延伸到保護‘人’。每一起案件,都要爭取做到未成年人權益最大化保障。”黃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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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縣法院干警走進轄區幼兒園開展“‘法’潤童心,‘憲’在出發”普法宣傳活動。
從1988年全省第一個少年法庭在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成立,到如今全省三級法院實現少年法庭全覆蓋,福建少年審判工作一直在不斷探索、創新和進步。
2025年6月,福建高院制定下發《關于全面推進少年審判“三審合一”工作機制的意見》,從機構設置、案件識別分流、專業化審判程序及相應配套考核激勵機制等方面對少年審判進行了改革。
“這些舉措能夠推動涉少案件的裁判尺度更加統一,相關部門交流協作更加順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更加到位,實現福建法院少年審判工作專業化、精細化、人性化。”福建高院民一庭庭長陳敏表示。
關懷不止于法庭之上
一間不足20平方米的昏暗屋里擠著三口人,沒有獨立衛生間,洗漱和上廁所要爬四層樓……這是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朱秀敏第一次進入小燕家時看到的場景。
父母離異后,13歲的小燕跟隨母親和外婆生活,她患有糖尿病,需終身用藥和注射胰島素,母親患有肝病,長期住院,生活重擔全由年邁的外婆靠賣菜負擔。于是,無助的小燕將多年未支付撫養費的父親告上法庭。
“判后回訪時,我們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協助小燕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成功為她申請到每月的救助金。”朱秀敏回憶說。
近3年來,朱秀敏持續對小燕進行回訪,親眼見證了一家人從生活拮據到住房條件改善的變化。
2021年,福建高院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實施意見》,促推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協同聯動、融合發力,全省各級法院全方位全鏈條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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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中院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讓青少年“零距離”感受司法的權威與溫度。
據統計,2022年至2024年間,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330余人,為未成年人發放司法救助金近800萬元,幫助150名未成年人復學、就業;建立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截至目前共派出1116名法官(法官助理)在千余所中小學擔任法治副校長,通過現場授課、模擬法庭、法治進校園等形式,開展各類活動4400多場次……
“判后延伸不是案件的‘附加題’,而是少年審判工作的‘必答題’。”福建高院民一庭法官余俊認為,“只有讓司法保護從法庭延伸出去,才能真正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晴空。”
療傷不止于療“身”
“未成年人心靈如同正在生長的幼苗,需要格外呵護與關愛。”陳敏說,就司法保護而言,如何通過制度化關懷與專業心理干預,照亮那些籠罩未成年人的陰影,幫助他們重建對世界的信任,是專業課題,更是時代考題。
在2022年的一起性侵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小花遭遇侵害后被診斷為重度心理異常,創傷后應激障礙癥狀明顯,醫囑強調需立即進行心理干預和治療。
“案子判了,罪犯受到嚴厲的制裁,但孩子心理上的創傷與問題卻不容忽視。”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林艷回顧此案時感慨道,“這個案子也讓我們思考,能否通過科學評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狀況,制定包括心理干預、疏導乃至矯正在內的系統方案,為法院延伸司法關懷和案件審理提供專業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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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江法院發揮“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機制作用,成功調解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離婚糾紛案件。
問題催生思考,思考推動改變。2023年3月,泉州中院創新設立“泉心護”家庭教育指導暨心理觀護中心,首次將“家教督導”“心理測評”兩類涉審判事項與“家教指導+心理疏導+社會觀護”三類司法延伸服務有機融合,暢通了法院與專業心理機構之間的溝通協作渠道,不僅確立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裁判規則,讓心理衡量報告或心理評估報告可以作為對性侵案件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證據,還支持心理治療康復費用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2023年6月1日,石獅市人民法院審結福建首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心理治療康復費用賠償案,為“泉心護”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運行開了個好先例。林艷思考的問題,也在實踐中有了答案。
福州“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暨家事輔導調解項目建立“兩中心四融合”模式,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座談會上作經驗交流;
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成立家庭關系修復中心,引入社會觀護、家庭教育指導等措施,系統性解決監護和家庭矛盾;
南平“百合花開”馨課堂創立“司法+家教”指導培訓公益項目,自主研發系統家庭教育培訓系列課程,提供超兩萬人次的課程學習……
面對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前后
“療心”的迫切需求
福建各地法院
紛紛成立專業的家庭教育中心
“百花齊放”的家庭與心理幫扶方式
給未成年人的心靈成長
提供更多司法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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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聯合有關單位前往轄區小學開展“少年兒童心向黨 我與祖國共成長——關愛畬鄉留守困境兒童圓夢微心愿”活動。
“在八閩大地,守護‘少年的你’不是一句空泛的口號,而是融入在司法情懷與腳踏實地的創新實踐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元祥表示,未來,福建法院將持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貢獻法治力量,讓每一顆年輕的心靈都能在法治陽光下,開出屬于自己的絢麗花朵。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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