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篇文章對“合同價款條款涉稅風險識別及應對”進行了解析,本文繼續對合同其他條款涉稅風險識別及應對進行解析。
這是您在祥順企服閱讀的第 21,405篇
(五)合同發票條款涉稅風險識別及應對
合同中對于發票條款的約定直接影響到涉稅憑證取得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以及企業的稅負。如果不能合法、合規的開具和取得發票,不僅關系到公司的稅負,還可能涉嫌違法。
合同發票條款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時間開票,開專票還是開普票,開票稅率是多少,開票內容是什么,開票后責任及風險認定等。
![]()
關于發票種類的約定
企業應該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實際交易情況以及增值稅抵扣的要求等,在合同中約定對方應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種類(專票還是普票)。另外,并不一定所有的業務都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采購業務專用于“集體福利、免稅項目、交際應酬或簡易計稅項目”,開具普通發票即可。
![]()
關于開票內容的約定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應就發票所載明內容進行明確,如開票項目(含分類、稅收分類編碼)、金額、貨物的單位信息、規格等信息都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明確。
提醒注意:發票開具的項目名稱及內容等必須符合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約定,符合真實的業務實質。
如果涉及產品種類繁多,也應當分門別類的進行區分,不能籠統的以“辦公用品”“五金耗材”等匯總開具,數電票下,直接在發票正文開具即可,無需開具清單。如果某些信息無法準確標示(與發票正文無關的信息),可以約定在發票備注欄進行說明。
同時,根據數電票的要求,對于特定業務,比如:建筑服務、成品油、貨物運輸服務及不動產銷售等,應當通過特定業務標簽生成特定業務發票。
![]()
關于開票時間的約定
針對采購合同來說,最好先開票后付款。當然,針對銷售合同來說,最好先收款后開票。雙方談不攏,怎么辦?
基本原則:什么時候繳稅,什么時候開票!
根據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第二章第一節第四條的規定,納稅人應在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開具發票。因此,在銷售方繳納增值稅的時點開具發票,對雙方來說是最公平的。
![]()
開票后發票風險的約定
為避免合同的銷售方或服務的提供方在開具發票后,未繳納或未及時繳納增值稅被稅務機關列為“走逃失聯戶”,導致采購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抵扣或進項稅額轉出,致使企業產生經濟損失,建議在合同中增加以下條款:
甲方應就本合同約定之業務向乙方開具真實、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所開發票本身的問題造成乙方日后發生稅收風險而產生的經濟損失,應有甲方承擔,乙方保留進一步提起法律訴訟的權力。
(六)合同稅款承擔條款涉稅風險識別及應對
一般情況下,企業之間簽訂合同不需要特別約定稅款承擔問題,雙方根據稅法的規定,正常繳稅即可。但是企業與自然人(以下稱個人)簽訂合同,或者企業之間簽訂特殊業務合同,可能就會涉及到稅款承擔的問題。尤其是企業和個人簽訂服務類合同時,個人可能會要求企業承擔相應的稅款,這時就會涉及稅款承擔條款的約定。
合同稅款承擔條款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涉及哪些稅種,稅款由誰承擔等。
![]()
明確約定企業應承擔的稅款種類
如果企業與個人簽訂合同,個人繳納的稅款需要由企業承擔,那么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企業應該承擔的稅款的種類。
比如,企業從個人手中租賃一套商業房,個人出租商業房涉及那么稅種呢?根據規定:個人出租商業房,涉及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因此,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業務中需要繳納的各項稅費,哪些稅費由企業承擔,哪些稅費由個人承擔。
![]()
企業取得承擔稅款的完稅憑證如何處理
當企業與個人發生相關業務時,由于個人未辦理稅務登記,不能自行提供相關發票,就需要個人代開發票,按照目前規定,開具發票時某些稅款需要即時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有些稅費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繳(或預扣預繳,比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承擔相應稅費后,即使取得完稅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因稅款的納稅義務人不屬于企業,根據規定,企業承擔的稅費不得稅前扣除,需要納稅調整。
![]()
價款的稅前還原
企業承擔了稅款,還想稅前扣除,怎么辦呢?
建議:將稅后價款進行稅前還原,按還原后的金額簽訂合同。
舉個例子:個人代開租金發票,假定綜合稅率為15%,則稅后10萬元的租金還原成稅前=10÷(1-15%)=11.76萬元,即開具11.76萬元的租金發票,扣除各種稅費后,可以凈拿到手10萬元。這時企業支付11.76萬元,拿到11.76萬元的發票,就可以全額稅前扣除了。
當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取得應稅所得,除經營所得外,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繳(或預扣預繳),因此企業承擔了稅款,針對個人所得稅,還需要履行扣繳義務,進行納稅申報繳稅。
(七)合同違約金條款涉稅風險識別及應對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當時,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義務嚴格按照約定履行,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違約條款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違約的支付方式(現金還是非現金),違約金是否開票等。
![]()
現金方式支付違約金
關于違約金的金額大小合同雙方可以事先根據違約的損失進行確定,但關于違約金是否開具發票的約定需要根據稅法的規定進行約定,并不是所有違約金都必須開具發票。
提醒注意:只有被認定為價外費用的違約金才需要開具發票。
違約金的具體處理如下:
(1)購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取違約金
如果合同未履行,收取的違約金只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外收入),不涉及增值稅,不需要開具發票。銷售方開具收據給購買方,購買方憑收據及相關合同在稅前扣除。
如果合同已履行,收取的違約金應作為銷售額的價外費用,既繳納企業所得稅,又涉及增值稅。銷售方應將價款和違約金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買方,買方憑發票及相關合同在稅前扣除,取得專票符合規定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
(2)銷售方違約,購買方收取違約金
不管合同是否履行,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只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外收入),不涉及增值稅,不需要開具發票。購買方開具收據給買方,銷售方憑收據及相關合同在稅前扣除。
![]()
實物方式支付違約金
一般來說,這種補償方式只適用銷售方違約。以銷售貨物為例,由于銷售方違約,并未直接支付違約金給購買方,而將違約金折算為一定數量的貨物補償給購買方。
采用這種方式,對銷售方來說應按視同銷售進行處理,對移送的貨物按照市場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并結轉相應的成本。對采購方來說,應按購進貨物處理,并確認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提醒注意:采用該種違約支付方式,必須在合同中約定,對因銷售方違約而用貨物進行補償的部分,必須給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采購方才能取得合規的票據,予以抵扣進項稅額并稅前扣除。
小結:筆者用四篇文章對企業涉稅經營中的合同管理進行解析,希望大家在日常經營中重視合同的涉稅管理,規避由此導致的涉稅風險。另外,在解析過程中,難免存在錯誤,歡迎大家批評指正,溝通交流。
文 章 來 源 :祥順研究院出品,祥順企服專家原創文章內容。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