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女性對美的追求從未因懷孕止步,孕期皮膚敏感、激素波動帶來的色斑、干燥等問題讓她們更加需要安全溫和的護膚品和化妝品,面對這一需求不少品牌迅速推出“孕婦專用”“孕媽安心美妝”等產品,試圖以“專為孕期研發”等標簽搶占這片看似藍海的市場
事實上目前國內并沒有經過國家藥監局(NMPA)專門審批的“孕婦可用”化妝品,所謂的“孕婦專用”更多是營銷概念。近期有不少品牌因違規宣稱產品適用于孕婦遭到處罰,暴露出行業宣稱和資質斷層、暗示夸大等亂象,當下孕婦化妝品正在利益驅動下無序“狂奔”。
宣稱“孕婦可用”被罰,涉及多個美妝品牌
近日,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新銳底妝品牌唐魅可母公司集韻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原因是其在普通化妝品廣告中宣稱“孕婦可用”,這一事件再次引發了行業對化妝品宣傳規范的關注。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集韻化妝品在銷售“唐魅可水潤持妝氣墊粉底霜”時宣稱該產品“孕婦可用”,但該產品僅為普通化妝品并未獲得特殊化妝品資質,也未通過“孕婦適用”的科學驗證,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關于虛假廣告的相關規定被處以2萬元罰款。
但此次處罰并非個例,近年來已有多家化妝品企業因在普通化妝品宣傳中提及“孕婦可用”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比如早在2022年某公司的隔離霜、BB霜、沐浴露等多款產品因標注有孕婦護膚品、孕婦沐浴露被罰款5萬元,2023年某公司的精粹乳、精粹水、沐浴露因宣稱孕婦護膚品專用、孕期專用等被罰款1萬元,還有2024年某公司產品宣稱植萃小黃油孕期舒紋、特殊時期紋路等被罰款10萬元,今年6月份某公司精華水乳因廣告中宣稱孕婦適用被罰款四千多元。
目前國內尚未設立專門的“孕婦化妝品”類別,相關產品仍按普通化妝品管理,孕婦群體皮膚敏感對產品安全性要求更高,品牌若未經充分科學驗證就宣稱“孕婦可用”,不僅可能面臨法律風險更可能對消費者健康造成潛在影響。此次唐魅可因“孕婦可用”宣稱受罰,又一次為整個美妝行業敲響警鐘。
這也在警示普通化妝品宣傳須嚴格遵循法規、避免誤導性表述,隨著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化妝品企業若想涉足孕產護膚領域應通過嚴謹的研發和合規的備案程序,而非依賴營銷話術的投機取巧,避免因違規宣傳遭受處罰。
宣稱和資質斷層,產品力不足
筆者在電商平臺搜索“孕婦化妝品”時發現,某品牌水乳宣稱補水保濕、滋潤孕肌,某品牌氣墊宣稱準孕媽專研養膚氣墊,某品牌彩妝套裝宣傳頁上明確標注準孕婦可安心用,還有很多其他品類的化妝品也宣稱孕婦可用,但查詢這些產品的備案信息卻顯示基本上都是普通化妝品。
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宣稱適用于孕婦、哺乳期婦女的產品屬于新功效化妝品,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新功效化妝品需按照特殊化妝品管理,這意味著此類產品必須具備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明。
而《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則進一步明確孕婦化妝品屬于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應當提供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明,實際情況是許多企業在產品宣傳中聲稱“孕婦可用”卻未能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這種宣稱與資質之間的脫節不僅違反了相關法規,也給孕婦帶來了潛在風險。
根據《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需要進行功效評價并出具報告,也就是說孕婦化妝品不僅要完成普通化妝品的安全性評價,還需額外進行人體功效評價以確保產品對孕婦及胎兒的安全。
據公開信息顯示曾有企業嘗試提交孕婦類新功效產品申請,但在中檢院技術審評環節收到了補充資料的要求,其中包括需補充針對孕婦及胎兒的安全性資料,也就是說,企業在申請過程中面臨較高的技術門檻和嚴格的審核要求。
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企業若想長期布局孕產護膚市場需正視合規要求,而非依賴模糊宣傳,孕婦化妝品的規范化發展不僅依賴企業的自律,同時呼吁監管部門盡快出臺細化標準,未來只有真正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才可能在這一細分市場中立足。
![]()
100%不合法?尚沒有孕婦可用化妝品通過注冊
從孕婦可用化妝品新規出現以來,其注冊進展一直都是行業關注的焦點,但截止到目前,從官方披露的信息來看這一領域的注冊通過情況尚未取得突破。
據近期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發布的《2024年度化妝品審評報告》顯示,在2024年注冊申請受理的新功效產品中涉及孕婦適用等新功效的產品僅有1例,占當年注冊申請產品總量的0.004%,更值得注意的是該報告明確指出截至2024年年底尚未有新功效產品注冊通過,這其中自然包含了孕婦可用的化妝品。這也意味著目前市場上宣稱“孕婦可用”的化妝品大多數都未完成特殊化妝品的注冊流程,缺乏合法的注冊資質支撐。
這也讓孕婦化妝品的宣傳面臨合規風險,品牌若想在宣傳中使用“孕婦可用”等相關表述須獲得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明,但目前這一領域的注冊進展緩慢增加了企業的合規難度。由于目前還沒有通過注冊的案例作為參照,企業在研發和申報孕婦可用化妝品時也沒有成熟的注冊經驗,還面臨著嚴格的技術審評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此類產品的注冊進程。
從市場上孕婦護膚、化妝品來看基本都未經特殊化妝品的注冊程序,其安全性和功效性缺乏有效驗證,也就是說當前大多數品牌宣傳的孕婦化妝品都是不合法的。
通過0致畸、剔除慎用成分等方式暗示孕婦可用
在當前的化妝品市場中,宣稱“孕婦可用”的化妝產品不在少數,從基礎的潔面、水乳等護膚品類到素顏霜、隔離霜、粉底液等彩妝產品,查詢發現不少是以普通化妝品進行備案的,卻在宣傳上通過各種方式暗示其適合孕婦使用。
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孕婦化妝品品牌在進行宣傳推廣時,普遍采用0致畸成分、剔除慎用成分以及0爭議成分等表述方式暗示產品適合孕婦使用,比如某品牌素顏霜宣稱準孕婦專用,0致畸風險、0爭議成分、0慎用成分等;某品牌氣墊宣稱剔除酒精、D5硅油、異十二烷等慎用成分、上妝無負擔,純凈配方臻選799種母嬰友好成分等。
還有一些品牌選擇引用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所提供的檢測報告和明星網紅同款推薦等方式傳遞產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比如某品牌卸妝油宣稱通過129項權威檢測,包括63項激素檢測、26種香精過敏原檢測、15項國家質檢標準、12項防腐劑檢測等,某品牌口紅宣稱經過27項權威檢測,包括14項國家質檢標準、10項農殘標準、二甘醇風險物質檢測和溫和不刺激消費者實測,還有小魚海棠同款、專為準孕媽干唇定制等。
更有部分產品在電商平臺的詳情頁面上使用準孕媽適用或近似表述,宣稱該產品專為孕婦群體設計,進一步突出其產品的針對性和適用范圍,比如某品牌定妝散粉宣稱孕媽媽適用、特殊時期安心定妝等,某品牌口紅宣稱準孕婦適用、植萃精華護唇等。
可以看到市場上各品牌為了滿足女性孕期化妝需求,通過各種手段暗示其化妝品孕婦可用,當前行業秩序混亂,這種擦邊球式宣傳可能持續存在,但近些年的被罰案例也提醒企業需要重新評估這種營銷方式的風險與收益,這畢竟是違法的。
孕婦化妝品“專研”營銷背后的研發缺位
當前電商平臺上標注準孕媽專研、孕婦專研等字樣的化妝品并不少見,這些產品在營銷話術上強調針對性研發,比如某品牌遮瑕氣墊宣稱針對準孕全期肌膚研制、準孕敏肌安心用,某品牌光感水乳宣稱準孕婦專研、減黃提亮等,某品牌定妝粉餅宣稱專為準孕肌研制、三重定妝體系等。
但細究這些產品詳情頁,往往缺乏具體的研發技術、臨床測試等實質性內容,筆者觀察多個宣稱“專研”的產品頁面發現大部分產品僅以安全配方、溫和成分、植物萃取等籠統表述帶過,既無研發團隊介紹也無相關技術說明,甚至部分產品直接套用普通化妝品的成分體系,僅通過包裝設計和營銷話術來打造孕婦專用的概念。
對于宣稱專為孕婦研發的化妝品來說,孕婦群體的皮膚狀態及生理特點與普通人群存在差異,產品研發需要考慮成分安全性、適用性等多方面因素,相關研發信息也是孕媽媽判斷產品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據,但目前市場上大多數產品并沒有依據支撐,其宣傳內容的可信度也不高。
這種重營銷輕研發的做法能在短期內吸引消費者,但長期來看可能存在隱患,一般孕婦化妝品研發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安全性評估和功效驗證,包括原料篩選、配方測試、臨床觀察等,品牌還是需要通過科學數據和實際功效來證明產品價值,不是依靠營銷話術的包裝。
有品類無品牌
筆者查詢發現當前宣稱孕婦可用的化妝品品牌中,只有袋鼠媽媽、植物主義等嬰童群體品牌和LiLiA、嫩芙等少數專注孕媽的品牌有一定知名度,在產品研發和市場推廣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品牌辨識度。
但市場上多數推出孕婦可用化妝品的品牌都沒有太多的知名度,這些不知名品牌往往以普通化妝品備案,產品宣傳依賴孕婦可用相關概念吸引消費者,在品牌歷史、專業背景、市場口碑等方面也缺乏積累。
當前市場呈現出有品類無品牌特征,多數孕婦的購買意愿基于產品功能宣傳而非品牌信任,這也讓行業準入門檻相對較低、同質化競爭嚴重,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可能是專業研發投入不足、目標人群使用周期較短、合規宣傳限制較多等,這些因素可能制約了品牌在孕婦化妝品領域的長期投入意愿,多數公司更傾向于采取短線操作。
從行業發展角度來看,品牌知名度的建設需要長期的產品沉淀、合規運營和市場教育等,品牌建設也是企業長期發展的關鍵,缺乏品牌性的產品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比如一些品牌聲稱產品“孕婦可用”但缺乏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信任度。
孕婦化妝品市場在品牌建設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并非企業有意忽視,該領域本身存在監管與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當前監管層面有明確的政策和規范、企業也有產品、市場也有需求,但在安全驗證等關鍵環節上,由于倫理等因素的限制難以有效推進,使得企業在品牌建設上面臨諸多困境。
團體標準先行,孕婦化妝品合規之路仍待探索
據了解《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已將孕婦適用化妝品歸類為新功效化妝品,但目前監管部門還沒有出臺相關強制性國標、審批標準和相應的檢測方法等。
在這種情況下行業開始自行探索解決方案,比如2023年11月廣東省化妝品學會發布了《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適用化妝品配方安全性評價通則》(T/GDCA 032-2023),這是國內針對孕產期女性化妝品出臺的團體標準,該標準對原料選擇、毒理學試驗、配方成分的安全性評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為行業提供了技術參考依據。
這類團體標準實際上并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性,企業完全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需求自主決定是否選擇執行這些標準,這些團體標準目前尚未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可,依據化妝品監管法規,產品合規性需以國家藥監部門發布的法定標準為依據,在監管部門的日常執法過程中其也不會被作為對企業進行處罰或制裁的依據,監管部門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仍會依據已有的法律法規和官方標準來進行判斷和決策,也無法替代特殊化妝品注冊的法定要求。
企業仍然需要按照規定完成特殊化妝品的注冊程序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適用性,化妝品行業依然需要呼吁相關監管部門能夠盡快出臺專門針對孕婦化妝品的國家標準和相關指導文件,確保她們能夠安心地選擇和使用那些經過嚴格檢驗、安全有保障的化妝品,保障孕婦及其胎兒的健康與安全。未來走向可能會取決于監管部門何時出臺針對性政策、建立科學評價體系等,但在此之前行業可能還會繼續在摸索中前行。
行業思考:當前孕婦化妝品市場呈現出明顯的無序發展態勢,孕期女性對安全化妝品的需求持續增長,催生了大量宣稱孕婦專用的產品,但行業缺乏統一標準,多數產品僅以普通化妝品備案卻通過營銷話術暗示適用性,還存在宣傳與資質嚴重脫節的問題,想要實現行業健康發展,還需要呼吁監管部門加快標準出臺、企業加強自律研發,協同推動市場規范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