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一位46歲女子離世引關注
她未婚、無子女、獨居
因突發腦溢血昏迷兩個月后離世
遠房表弟在處理身后事時遭遇遺產使用難題
引發社會對于意定監護、遺囑等問題的關注
此前報道:46歲上海獨身女子離世,沒有一個近親屬,身后事不能用自己的錢?
12月21日,虹口區民政局、歐陽路街道辦事處發布消息表示,對蔣女士的不幸離世深表惋惜,相關善后工作正穩步推進,全力守護逝者尊嚴、保障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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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對蔣女士遺產處置一事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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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新公告:
虹口區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
最新消息,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女士的遺產管理人。原文如下:
關于擔任蔣女士遺產管理人的公告
茲有自然人蔣女士,身份證號:3101091979********,性別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區。經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25)滬0109民特922號民事判決書審理查明,蔣女士的法定繼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女士的遺產管理人。現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與蔣女士存在遺贈扶養關系的人,依靠扶養的人,對蔣女士扶養較多的人,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說明人的身份證明;(2)說明人與蔣女士存在扶養、被扶養或遺贈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2.若有蔣女士的債權人、債務人,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債權人、債務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證書;(2)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材料。
3.若有蔣女士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人對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女士的遺產管理人有異議,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異議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證書;(2)異議理由及證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為三個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計算。存在上述情況的,請在公告期限內將書面材料郵寄或提交至下述地址,并通過電話與工作人員聯系以確認收悉。逾期未申報的,導致的法律后果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
聯系方式:(021)25015443,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518號2號樓4樓。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自新聞坊、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此前報道
編輯:尹尚勝男
編審: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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