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網友都已經關注到了央視12頻道10月11日的現場欄目,山東入室搶嬰販賣案的結果了。其中,主犯曾某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呂某某和王某某判處無期徒刑,而受害人鄰居袁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針對這一結果還算是安撫了受害人的心靈創傷。
不過,對于受害人奶奶這個普通的農村老人來說,卻認為都槍斃了才好呢,畢竟這一入室搶嬰販賣案件,不僅使得其家里家破人亡,更重要的是十幾年的尋子之路,不是普通人能夠忍受的。這種傷痕和經歷,可以說是人間煉獄,也可以說是甘苦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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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從一個普通農村老人的思維來看這件事情,就是任何事情的起因都是由源頭發起的,就是你一個人想害人,起碼得有起因和線索。否則,任何案件都不可能成立和發生。而警方和法律認定的,則是實施犯罪者的分工,以及既得利益的多少來判刑的這個就是差別。
該受害人家屬,姜甲儒的奶奶認為;“槍斃他,都槍斃了才好嘞。不叫他死啊?不叫槍崩了他,該崩了袁某某!”記者:“您是說您那個鄰居應該槍斃?”老人回應;“嗯,對。他領著進去的。大鋼筋這么粗的鋼筋,拄著我的喉嚨,不叫我動彈。槍斃他,都槍斃了才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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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老人激動的神情可以看出來,她對當時的一幕還記憶猶新,可見傷害有多深了。而更重要的是鄰居袁某某作為應該本成本的鄉親,竟然能對自己身邊的人做出這種惡劣的行為了。即便是兔子都知道不吃窩邊草,但是鄰居袁某卻利用鄰居了解情況,對受害人一家進行了傷害。
而老百姓普通的認知就是,如果不是袁某某透露了消息,知道姜家有一個二胎八個月的男孩,并且男孩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只有年老體邁的爺爺奶奶在家,也就不可能發生這十幾年的尋子悲劇,以及受害人爺爺最終遺憾去世的一幕,而姜家尋子的過程更是充滿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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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律竟然只判決了受害人鄰居袁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肯定會讓受害人家屬不理解。而受害人姜甲儒的父親也說;“我真的沒有想到偷我孩子的,竟然是我叫了三十多年叔叔的鄰居?”而姜甲儒的媽媽也在法庭上質問袁某:“我們家對你有仇嗎?”袁某回答:“沒有。”
也許,正是因為受害人一家人平時太善良了,對人和氣客套才讓鄰居覺得好欺負。在農村人看來真正的惡霸才是有權威不敢惹的,反倒是那些如受害人家屬說的:“我們家在路邊,袁某去地路過我家門口,都會讓他進來喝口水聊聊天。”這才是引狼入室讓對方對其善良進行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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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一下即便是再好的高手在偷竊之前,首先應該有人提供線索和地點,才有可能領著人順利半夜翻墻進入,并且得知消息家里只有老人實施犯罪的。受害人鄰居袁某就是最大的罪魁禍首,這是農村老百姓普遍的認識,也是很多普通網友們最意難平的一點判決結果。
而在法庭審理現場鄰居袁某裝聾作啞的一幕,就更加讓人發指了,竟然謊稱明知道姜家找孩子,卻不告知真實情況聲稱是害怕,不確定。如今,這種人竟然能僥幸獲得死刑只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也算是燒了高香了,難怪受害人的奶奶會覺得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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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可恨的是這一行四個人都是有犯罪記錄的人,曾某某和呂某某及王某某都是偷牛偷羊的慣犯,被判決過十幾年有期徒刑的人。而鄰居袁某某竟然也因為非法拘禁罪名,被處罰過的有案底之人。為什么當時公安機關竟然沒有對受害人本村,有犯罪記錄的人進行過審查呢?
雖然,該案件經過十幾年之后還是水落石出的,但是在民間老百姓的口中和認識當中,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鄰居袁某,不僅提供了線索和情報,并且還領人進行了實地觀察,甚至如受害人家屬所稱:“他領人進去的,用鋼筋拄著我的喉嚨,不讓我動彈!”
但法律就是講究證據的,如果沒有證據僅僅有受害人的供述也是徒勞。但是在農村善良就等于好欺負的觀點,真的應該改變了!而那些喜歡打身邊人主意的人,真的是應該千刀萬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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