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里,我介紹了英國G5 名校倫敦大學學院(UCL)因超發學生錄取,導致 CAS(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錄取確認函)額度耗盡,約 200 名中國學生面臨 “無學可上” 的困境。除了事件本身,對于未來留學的學生和家長,更值得深入了解的是:國外大學如何在完成招生目標與避免超發錄取之間找到平衡?那些看似一目了然的錄取結果背后,又隱藏著怎樣復雜的邏輯?
一、國外大學錄取的核心流程:時間線與底層邏輯
國外大學的錄取周期通常提前一年啟動,以2026 年秋季入學為例,多數學校會在 2025 年 9-10 月開放下一年度的申請通道,不同學校的截止時間差異較大:
固定截止日期:大部分學校截止時間集中在次年1-2 月,部分院校截止更早(如前一年 12 月),也有院校截止較晚(次年 5-6 月)。
對于符合條件的直接發放錄取,不符合條件的直接拒掉,其他接近錄取要求的會被不給消息或者放在waitlist上面。發放錄取時間有可能是第二年三四五月份,條件特別優秀的也可能在更早日期收到錄取。
分輪次截止:為兼顧“早申請” 與 “晚準備” 的學生,許多學校會設置多輪申請截止,如前一年12 月、次年 1 月、2 月、3 月等。
每輪截止后,學校會立即審核該輪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發錄取,不符合的直接拒,接近錄取標準但需對比后續申請者的,會被“延期至下一輪審理”(與 “Waitlist” 本質一致);
滾動錄取:無固定截止時間,學校隨收隨審,符合條件的即時發錄取,不符合的即時拒絕,接近標準的則保留至后續與其他申請者競爭。
也正因如此,有時申請條件一般的學生能拿到“沖刺校” 錄取,核心原因要么是 “早申請搶占先機”,要么是臨近開學時學校需填補名額,且學生展現出強烈的入讀意愿,成為學校優先選擇的對象。
二、 招生目標與錄取發放:一場“精準計算” 的數學題
為避免“發了錄取卻沒人來或來的學生不夠” 的情況,學校會在發放錄取信后設置 “確認入讀截止日期”,要求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是否入讀 —— 既給學生留出決策時間,也讓學校提前掌握入讀意向,為后續調整招生策略鋪墊。
對學校而言,假如“預計招生 1000 人,如何確保最終剛好招滿 1000 人” 是核心難題。其解決方案并非依賴 “經驗判斷”,而是基于數據的 “概率測算”,邏輯類似航空公司賣機票(既要避免座位空置,又要防止乘客滯留):
1參考往年“入讀率”:學校會統計上一年度的關鍵數據—— 比如 “50% 的學生繳納押金確認入讀”,“45% 的學生最終實際報到”,再根據當年招生目標反向推算錄取發放數量(如要招 1000 人,可能會發 2000-2200 封錄取信)。
2動態調整錄取數額:若當年出現特殊情況(如申請人數驟增/ 驟減、學生背景整體提升 / 下降),學校會實時調整錄取發放節奏。
3 Waitlist 的 “補位作用”:臨近開學時,若已確認入讀的學生未達目標(如計劃招1000 人,僅 980 人確認),學校會通過逐一聯系 Waitlist 上的學生,確認其入讀意愿,填補剩余名額,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4 學校通過獎學金鎖定優秀學生:雖然目前本科和碩士獎學金很少,但是學校依然會給優秀的學生發獎學金,吸引某些條件優秀的學生完成招生任務。
正常情況下,這套“數據測算 + 動態調整” 的模式能讓實際報到人數與招生目標基本持平,極少出現像 UCL 這樣 “嚴重超標” 的情況。
三、UCL 超發錄取的深層原因:校方責任與客觀變量
UCL 此次 “CAS 額度耗盡、學生無學可上” 事件,校方需承擔主要責任,但背后原因并非單一,而是 “校方逐利” 與 “申請環境變化” 共同作用的結果:
1校方利益優先,轉嫁風險給學生:為最大化招生收益,學校選擇“超發錄取”—— 寧愿多發名額確保招滿,也不愿因 “少發錄取” 犧牲自身利益,最終因對入讀率的預判失控,導致 CAS 額度提前用完;
2學生“承諾失信” 打破預判:早期大學僅通過“郵件詢問” 確認學生入讀意向,依賴學生的誠信承諾;后來因 “失信率” 上升,學校開始收取高額押金(如香港院校押金常達數萬至十幾萬人民幣),但如今即便繳納 高額押金,學生仍可能放棄入讀,導致學校基于“押金確認入讀率” 的預判失效;而且很多時候學生換了其他學校也不告訴已經繳納押金的學校。
3 “多國聯合申請” 加劇數據波動:往年UCL 申請者多同時申請其他 G5 院校,放棄 UCL 的原因多是 “選擇了其他 G5”,數據相對穩定;但近年 “多國聯申” 成為主流 —— 學生同時申請英國、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的名校,若被其他地區的頂尖院校錄取,有很大概率會放棄UCL。這種申請策略的變化,讓學校往年的 “入讀率數據” 失去參考價值,預判偏差自然擴大。
四、對申請者的啟示:如何避免“無學可上” 的風險?
學校的招生策略與申請環境的變化,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但我們仍可通過以下三點規避風險:
1早規劃、早準備、早申請:從此次UCL 事件來看,我推測面臨“無學可上” 的學生,多為 “申請時間晚” 或 “僅剛過錄取線、收到錄取時間滯后” 的群體 —— 早申請不僅能搶占名額,也能為后續應對突發情況(如 CAS 延遲)留出緩沖時間;早申請而且條件優秀還有機會拿到獎學金。
2與學校保持密切溝通,傳遞強烈入讀意愿:定期向學校更新自身動態(如補充實習/ 科研經歷)、主動詢問申請進度,讓學校明確感知到你的入讀誠意。對學校而言,“確定性高” 的學生更值得優先保障名額。
3對“擴招傾向明顯” 的學校,提前做好備選預案:像UCL 這類因 “廣招留學生” 引發 “學歷貶值”“留學體驗下降” 爭議的院校,申請時需保持理性 —— 不要將其作為唯一目標,同時搭配 2-3 所 “錄取穩定性高、招生策略穩健” 的院校,避免因單一學校的突發狀況導致留學計劃落空。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錄取原則適用于英語系國家和地區(如英國、愛爾蘭、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及中國香港、中國澳門,新加坡等)院校的普遍操作,適用于K12、本科、碩士階段的申請(博士階段多為固定截止日期,而且招生人數少不同)。
只有真正理解國外大學的錄取流程與底層邏輯,才能在留學申請中“有的放矢”—— 既不盲目沖刺高風險院校,也不浪費自身條件錯過優質機會,最終高效實現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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