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卓勝刑事團隊
一、案情簡介
一家珠海當地的國企被一家外地上市公司在當地的子公司挖走了多名核心高管,導致巨大損失。國企以多名高管違反競業限制為由申請仲裁,并委托我方當事人取證。我方當事人采用跟拍等方式進行取證,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為由刑事拘留。
當事人家屬于7月1日委托卓勝刑事團隊提供法律幫助。接受委托后,麥律師四次前往當地看守所詳細會見,兩次前往國企了解情況;同時,撰寫了18頁的法律意見書以及搜集七份附件材料,并到當地公安機關,當面向經辦民警闡述不構成犯罪的理由。但公安機關仍然呈捕。
案件到了檢察院審查批捕時,麥律師又撰寫16頁的法律意見書以及多份附件材料交到承辦檢察官手中,并當面向檢察官闡述不構成犯罪的理由。在與檢察官充分交換觀點后,當天晚上從珠海趕回東莞后,麥律師再撰寫第二份6頁的補充法律意見書至深夜,第二天郵寄給檢察官。
最終,檢察院經過充分討論后,采納我方的辯護意見,并于7月28日對當事人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二、辦案過程
(一)不辭辛勞,多次往返推進案件
接受委托后,卓勝刑事團隊高度重視本案,為了全面掌握案件細節、充分了解當事人的供述情況,承辦案件的麥律師多次前往珠海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詳細聽取其對取證過程、委托背景等案件關鍵信息的陳述。同時,為及時與辦案機關溝通意見,麥律師多次往返于東莞與珠海之間,與負責案件的警官、檢察官就案件事實、證據情況、法律意見等進行深入交流。
案件進入審查批捕后,麥律師提前備好第一份法律意見書,清晨便趕赴珠海提交給經辦檢察官,當面詳盡闡述我方觀點。溝通中,檢察官就案件細節提出若干疑點,麥律師當場將疑點進行細致記錄。返回東莞后,為盡快針對性回應這些疑點,即刻投入第二份法律意見書的撰寫,結合案件事實與法律依據反復梳理論證,連續工作至深夜,最終完成文書并及時提交檢察機關。即便過程奔波勞累,但這也是對家屬緊張情緒最好的安撫,也代表著卓勝刑事團隊始終堅持以專業態度推進辯護工作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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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作聊天記錄與釋放證明書
(二)精準施策,形成核心辯護觀點
團隊圍繞案件核心問題,形成多項關鍵辯護觀點:
1、當事人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其取證行為系受國企的合法委托,目的是收集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證據以用于仲裁程序,屬于正當維權;且所有取證行為均在公共場合完成,未侵入私人領域,未侵犯他人隱私,所獲證據符合合法性要求,行為不構成犯罪。
2、從犯罪構成來看,當事人不符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因為其主觀上無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的故意,取證目的是合法的;客觀上,其行為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及身份管理秩序,未對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3、當事人所收集的數據不屬于“公民個人信息”。這些照片、視頻等數據為動態采集的碎片化信息,無法單獨或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不滿足“公民個人信息”的核心要件。
4、退一步講,上述數據也不屬于“行蹤軌跡”信息。真正的行蹤軌跡信息須具備實時性、連續性、動態精準性和空間廣泛性,而當事人所收集的數據僅為固定場所內的人員離散記錄,不符合“行蹤軌跡”的特征。
5、當事人未從該行為中獲利,其所在公司雖收到國企付的委托費用,但當事人未領取任何報酬。
三、辦案心得
本案的成功辯護,源于麥律師對案件細節的深入把控:通過多次會見當事人、全面掌握案件事實,精準鎖定爭議焦點,為辯護工作找準方向;離不開對法律與案例的精準適用,緊扣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結合類似判例,對行為性質、證據屬性等進行深入分析,讓辯護觀點更具說服力;同時,保持與辦案機關積極有效的溝通,與當事人、辦案機關保持良好溝通,既能及時獲取案件信息,也能充分傳遞辯護意見,為案件朝著有利方向發展創造條件。
面對案件壓力,麥律師充分理解家屬的急切心情,始終以堅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初心,以專業、負責的態度全力推進工作,這既是刑辯律師的應有擔當。本案體現了對正當維權行為與刑事犯罪邊界的準確把握,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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