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人民日報》轉發了一位名叫“李明同學”的創作視頻,視頻中,那孩子揮毫潑墨,筆走龍蛇,與書寫的《將進酒》相得益彰,最終,點贊超千萬;此處插幾句,不少專業人士分析,李明寫字的視頻,明顯是專業的團隊“操刀”。
人紅事非多,點贊如潮,爭議亦如潮。
農村孩子愛寫毛筆字,這本是一件小事,經央媒的報道之后,卻如石落水中,蕩起波浪,映照出中國書協,大眾審美諸多尷尬與張力。
《人民日報》雖然已經刪了視頻,但爭議依然不斷,似成了某音上這段時間的流量密碼之一。
之后,又有多條自媒體帖稱“央視已向李明發出邀請”“李明已赴北京參與錄制”,但現仍沒有任何一條附帶央視節目單、播出片段或官方預告截圖。
但這已經足夠,許多人下意識覺得,既然上了央媒,便等于蓋了“官方認可”的戳子,那必然是寫得好的,不容置喙。
但有沒可能,贊揚的焦點更在于孩子的“熱愛精神”上,一個貧困的鄉村少年自發迷上傳統文化,已是主旋律,而且寫得還讓大眾覺得很好看。
但問題也在這里,當初轉發的采編未必深諳書法,或許只是看中了那份“正能量”的敘事潛力?
結果,于是,李明小朋友被包裝成“天才范例”,粉絲推崇備致,不用臨帖,是無師自通的天才,寫的是自創的“李明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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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認為“我覺得好看就是好看”,
覺得好看沒問題,但對持不同意見就陰陽怪氣甚至漫罵是不是就有些過份了?
“書法是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人民群眾認為好的書法才是好書法。“
“寫到我們看不懂的就是鬼畫符。”
有沒可能,這些貌似無可批駁的話,其實是一個錯誤概念。
因為書寫和書法并不是一回事。
在這里,得聲明一下,個人也是大眾一員,并不是書法圈的。
想請問,拼命夸李明的水友們,真的認真細看過他的字嗎,視線停留超過幾十秒嗎?
仔細留心觀察,不難發現,其用筆習氣單一,結構松散,缺乏張弛有度的節奏感,每字每行仿佛重復著同一種“野路子”的沖動,看久了,有沒單調不舒服的感覺?
說字“書寫得好”沒錯,說是“書法”卻有些勉強;就如機雕與真正的藝術手工,前者再精致,卻總覺得少了些什么。
真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反觀下那些獲獎的同齡作品,對比一下,美感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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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李明不行,而是說,天賦若無規范土壤,終究難成大器。
這不是貶低,李明小朋友顯然是有天賦的,自學能到這份上,已屬難得。
但書法這門東西,從來不是憑空生發的靈光一閃,它需要臨帖的苦功,歐陽詢的嚴謹,王羲之的流轉,一步步筑基,方能從“狂”中見“法”。少了這個過程,便容易落入“江湖體”的俗套:初看新鮮,不耐咀嚼。
這也是許多專業人士勸其臨帖找老師的原因,雖然極少數可能是有些眼紅,說話刻薄了些,但更多的是惋惜,不想書法界一棵好苗子走了歪路。
但發展到現在,但凡敢指出其不足的,便可能迎來不少人的指責與謾罵,扣上“打壓”的帽子。
支持與反對,看似對立,其實都觸及了痛點,支持者道出了藝術大眾化的渴求,反對者捍衛了專業的底線。
但可惜,爭論往往滑向情緒發泄——一方無腦吹捧,另一方過度苛責,少有理性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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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想來,這事其實也折射出書法生態的深層失衡。
大眾之所以對書法圈子逆反反感,根源還是在于“圈子腐敗”“專家名不副實”,許多所謂專家大師,不僅也是“江湖體”,而且還是很丑的“江湖體”,與小李明搶眼的字比起來,自難免遭到吐槽。而“射書”“吼書”這類表演藝術,嘩眾取寵,為展覽和流量服務,早已稀釋了審美的嚴肅性。
書協里關系網密布,專家們評判標準時而嚴苛,時而寬松,難怪大眾不服:你們自己玩得花里胡哨,還好意思指點孩子?
但反“權威”并不是反“專業”。
書法的“法”字已點明了本質,長期的臨帖是必不可少的沉淀學習過程,才可能取法有度。
書法的“法”,指的是千百年來歷代大師們通過實踐總結出的筆法、字法、章法和墨法。它不是隨意涂抹,而是在一套精深微妙的規則體系內進行創造。
從小自由發揮雖有創意,卻易“走歪”;天賦如小李明,若迷失在當下贊揚中,繼續“野路子”,當肌肉形成記憶習慣,日后再想改,習氣已成,便難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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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件走到今天,已經跟“書法”關系不大,成了典型的“未成年+流量+教育+大眾審美+藝術割裂”的多重倫理難題:
平臺:未成年博主的內容要不要限時速、限帶貨?
家長:在“改善家庭生計”與“保護孩子成長”之間如何取舍?
圍觀者:我們到底在為一個孩子叫好,還是在為一個能滿足自己“草根逆襲”想象的符號叫好?
大眾覺得好看與藝術的好壞該如何評判
李明小朋友被流量、被捧”或“踩”;但真正對他好的,也許是他的粉絲覺得刺耳的,那些指出的不足,提出的建議。
因為,這喧囂的吵鬧,不止是情緒對峙,更是審美教育缺失的鏡像。
我們許多人以書法藝術為民族自豪,動輒談“漢字之美”“文化自信”,逢年過節,春聯、福字掛滿街頭,可真問一句:這寫好看在哪里?恐怕多半人答不上來。
線條的輕重緩急,書寫的節奏,結構的和諧、疏密有致,墨色的濃淡相生,字里行間的呼吸感;這些,不是天生就會的,得靠教育浸潤。個人其實也不懂,勉強也只能看出“江湖體”的單調,不耐看的“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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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們學校里,書法課多半流于形式,教個橫豎撇捺,依樣畫葫蘆,少有老師帶孩子走進《蘭亭序》的流轉之美,或《祭侄文稿》的蒼涼意境。
社會上,書法培訓班遍地開花,但多是應試速成,教你拿獎,少有人教你“看”。
結果,大眾對書法的熱情,停留在“覺得好看就行”的淺層,難辨真美與速食快感的區別。
李明的作品火了,很大程度是因為它迎合了這種“即時審美”:狂放、易懂、勵志。可比起同齡獲獎作品的沉穩韻味,它少了那份耐嚼的余味。
分不清這些,便容易把即時沖擊當永恒價值,把“野性”誤作“深度”。
藝術審美,從來不是民主投票那么簡單。大眾的熱捧,恰恰映出我們審美素養的單薄,停留在“我覺得好就行”,忽略了積累——我們愛書法,卻鮮有人教我們如何愛。
而算法的推波助瀾,讓事情更是雪上加霜,點贊循環,形成回音的壁障。
歸根結底,李明“書法”事件是一場“錯位”的狂歡:用流量的邏輯消費藝術,用情感的價值取代審美價值,用反權威的情緒抵觸專業的常識。
若要從中尋找積極意義,不在于判定一個孩子書法水平的高下,而在于它為我們提供了一次難得的公共審美的“破壁”契機。
它像一面鏡子,照見了專業與大眾之間的認知鴻溝,也暴露了審美教育在功利與浮躁中的長期缺席。
破解之道,并非要求人人都成為書法家,而是通過持續的、開放的對話,讓“書法的法度”不再神秘,讓“美的層次”得以被更多人感知。
對于李明,最好的保護不是將他捧上神壇或踩在腳下,而是為他卸下流量的重負,引導他進入傳統的“法度”之門,讓天賦得到真正的滋養。畢竟,喧囂終將過去,唯有筆墨的真理靜水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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