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
水頭鎮巷內村420號集裝箱
“2025·6·28”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
消息顯示:2025年6月28日14時35分許,群眾報警稱:南安市水頭鎮五里橋對面廠房內垃圾著火,經確認為南安市水頭鎮巷內村420號集裝箱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后水頭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動2部消防車及12名指戰員趕往現場撲救,后調派安海消防救援站增援,共計5輛消防車,28名指戰員,火勢于15時01分全部撲滅,該起火災造成1人死亡(死者姓名:李某振,男,漢族,居住地址:水頭鎮曾嶺村曾山94號)。
該起火災過火面積約15平方米,受災戶數1戶,火災燒毀集裝箱、電器、衣物、家具等物品。統計直接經濟損失40284.85元。其中,火災直接財產損失30284.85元(其中,建筑及裝修損失7095.6元,設備及其他財產損失23189.25元),喪葬支出的費用10000元。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經調查組調查認定,該起火災認定起火時間為2025年6月28日13時34分許;起火部位為南安市水頭鎮巷內村420號集裝箱;起火點為南安市水頭鎮巷內村420號集裝箱1門口塑料垃圾桶;起火原因系死者倒進垃圾桶的煙頭引燃垃圾桶蔓延成災。
2.間接原因:
(1)死亡人員李某振為高齡老人系特困供養人員,身體各功能顯著衰退。
(2)死亡人員李某振缺乏安全意識,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火災風險認識不足。平時有抽煙習慣,火災當日,抽煙未及時掐滅火源。
(3)消防宣傳教育不足,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及宣傳不到位。
事故性質
本起火災事故為一般火災事故,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
(一)巷內村委會,作為起火房屋所在村居,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建議水頭鎮黨委對巷內村委會進行全鎮通報。
(二)王某林(中共黨員,男,漢族)系巷內村安全管理員及網格員,落實消防管理工作不到位,消防宣傳教育不足,存在薄弱環節,落實安全網格員管理工作不到位,建議水頭鎮黨委對其進行提醒談話,并上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張某城(中共黨員,男,漢族)水頭鎮社會事務辦主任,落實分散供養人員探訪制度時,對分散供養人員普及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存在不足,建議水頭鎮黨委對其進行約談,并上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呂某嶸(非中共黨員,男,漢族)曾嶺村村兩委、曾嶺村民政協理員,落實分散供養人員探訪制度時,對分散供養人員普及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存在不足,建議水頭鎮黨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網
#南安身邊事 #厝邊新聞 #武榮視界
![]()
守護閩南人的市井溫度,記錄時代的暖心印記。@武榮視界 一如既往在這里等你。
免責聲明:本微信部分圖片、文字及觀點,來源于互聯網及其他公眾平臺,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予以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