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給襲人的判詞前綴一個“賢”字,本身就是一種深刻的反諷與春秋筆法。
說襲人“賢”,是從封建禮法和社會規訓的角度來看;但若從人性本真和叛逆精神的角度看,這個“賢”字便大打折扣,甚至顯得虛偽。
一、何以謂“賢”?—— 符合封建規范的“賢”
在當時的道德體系下,襲人的許多行為確實配得上一個“賢”字:
1、忠心耿耿,盡職盡責: 她服侍賈母時,心中只有賈母;跟了寶玉,心中便只有寶玉。她對寶玉的照顧無微不至,從生活起居到情感寄托,是寶玉身邊最離不開的人。這種“忠”是當時對奴仆的最高要求。
2、顧全大局,溫柔和順: 她處處維護寶玉,調解怡紅院內的矛盾,希望內部和諧。她從不與人生事爭吵,外表是“沒嘴的葫蘆”,顯得安分守己。
3、規勸寶玉,走“正道”: 她屢次勸寶玉讀書上進,不要毀僧謗道,要順著老爺的意思,走科舉仕途的“正路”。這在當時的長輩(如王夫人、薛寶釵)看來,是真正為寶玉的長遠打算,是“深明大義”。
從這個視角看,襲人是封建社會里一個完美的奴婢和未來的姨娘模板。她的一切行為,都符合那個時代對一個“賢惠”女子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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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以“不賢”?—— 人性與心機下的“偽”
然而,曹雪芹的筆法妙就妙在,他同時深刻地揭示了這種“賢”背后的復雜性與虛偽性。
1、“賢”背后的攀附與算計
她的“忠”是有選擇的。她深知寶玉是賈府的未來,因此將全部心血投資于寶玉身上。與晴雯的純粹天真相比,襲人的忠誠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
她與寶玉“初試云雨情”,固然有“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緣故,但這也是她鞏固自身地位最關鍵的一步,從此與寶玉有了不同于他人的親密關系。
2、“賢”作為武器的告密行為(這是最大的污點)
第三十四回,寶玉挨打后,她向王夫人進言,句句懇切,但字字機鋒。她建議“怎么變個法兒,以后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直接暗示寶玉與園中姐妹(尤其是黛玉)相處有“不妥”,可能發生“丑禍”。
這一行為,直接博取了王夫人的絕對信任,被內定為寶玉的姨娘,享受“準姨娘”待遇。同時,這也為日后晴雯、芳官、四兒等被攆出大觀園埋下了禍根。盡管她沒有直接點名,但她提供了方向和 疑心,引導了王夫人的清理行動。這種以“為你好”為名的告密,是她的“賢”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
3、“賢”對真性情的壓抑與扼殺
她規勸寶玉走經濟仕途,本質上是勸他放棄自己的精神追求,向世俗禮法妥協。這種“賢”是與寶玉、黛玉所代表的叛逆精神根本對立的。
她自己也活在這種規訓中,壓抑了自然的情感。她不滿寶玉在黛玉處梳洗,卻用大道理來勸諫,而非表達真實的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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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曹雪芹的深意——“賢”字的反諷
所以說,曹雪芹稱她“賢襲人”,絕非簡單的贊美,而是一種極具批判性的反諷。
1、“賢”是世俗的標簽
在社會眼中,她確實是賢惠的。但這個社會本身是扭曲的、壓抑人性的。因此,這個“賢”恰恰成了她作為“禮法擁護者”和“體制內受益者”的標識。
2、對比之下的真相
作者將“風流靈巧招人怨”的晴雯與“賢”襲人對比。晴雯性情剛烈、天真爛漫,是“真”的化身,卻慘遭迫害;襲人世故圓滑、恪守禮法,是“偽”的代表,卻步步高升。這本身就是對那個“顛倒是非”的社會的巨大控訴。
3、判詞的命運
判詞寫道“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她費盡心機,最終卻與寶玉無緣,嫁給了蔣玉菡。她一生所追求的“姨奶奶”地位終成泡影,這是對她那種“攀附型”人格和“算計型”忠誠的最大諷刺。
總而言之,襲人之“賢”,是封建禮法規訓下的“賢”,是服務于自身利益的“賢”,是綿里藏針、以忠義為武器的“賢”。
她不是一個臉譜化的壞人,而是一個在封建體制中努力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復雜的悲劇人物。曹雪芹通過這個“賢”字,深刻地揭示了封建道德的虛偽性與吃人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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