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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譯文
元豐二年,我居住在洛陽。
當時遇到一個八九十歲的老頭,他說以前曾經追隨丁謂到朱崖,知道當時的很多秘聞。
我請他過來問他當時的事。老頭子說:“我跟隨著丁晉公被貶謫到崖州。走到龍門南邊的彭婆鎮的時候,丁晉公患上了瘧疾,夜里還遭遇了盜賊,丟失了很多財物。現在丁晉公有一個的玉碗就在穎陽的富戶家里,就是從盜賊哪里流出來的。到了崖州以后,過了挺久了我就找丁晉公辭職。丁晉公就送給我一個蠟丸并告誡我:‘等到西京知府和其他的知府在一起開會的時候,把這個蠟丸交上去。’我就按照丁晉公說的做了。當時的西京知府是王欽若,他在公眾場合得到這個蠟丸不敢擅自打開,只能上繳給朝廷。蠟丸里原來是丁晉公為自己請求辭職的奏章。奏章里寫著:‘我雖然犯下了滔天大禍,但是我也立下了擁立之功啊。’接著朝廷就有旨意,恢復了丁晉公的秘書監的官職并改調到光州。”
哎呀,君子不會以智謀權術行事。世人都說丁謂和王欽若都精于權謀。按照這位老人的說法,丁謂的權謀還在王欽若之上。
02
原文
元豐二年,予居洛。
有老父年八、九十,自云少日隨丁晉公至朱崖,頗能道當時事。呼問之,老人曰:“公自分司西京貶崖州,某從行。至龍門南彭婆鎮,公病瘧,夜遇盜,失物甚多,至今有玉碗在穎陽富家,盜所質也。至崖州,久之,某辭歸,公授以蠟丸,戒曰:‘后西京知府與會府官,即投之。’某如所教,知府王欽若也,對府官得之不敢開,遽以奏,乃自陳乞歸表也。其中云:‘雖滔天之罪大,奈立主之功高。’繼有旨復秘書監,移光州。”
嗟夫!任智數者,君子所不為也。世謂丁晉公、王冀公皆任智數,如老人之言,則晉公又出冀公之上矣。
03
沒什么好補的。
04
我記得這個故事以前看過。我在智囊里面沒查到這個故事。
然后我又查了一下丁謂的履歷。
丁謂最初被貶謫到崖州(即朱崖),然后先后遷到雷州、道州,最后被死在光州。
他在崖州三年,在雷州五年,在道州四年。在光州渡過了人生最后的三年時光。
所以,從崖州到光州之見得有十幾年的時間。就從根本上否定了這個故事的真實性。
我又查了一下王欽若的履歷。王欽若在1020年末到1022年擔任西京留守。而丁謂是在1022年被貶謫到崖州的。從時間線上來說,這故事也是不太可能的。
基本上來說,這老頭應該知道點大路邊的所謂秘聞,而且也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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