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泰國公共廣播服務(PBS)報道說,他信想要早日出獄,已經再一次申請了國王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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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是再一次呢?我們需要先快速回顧一下事情來由。
在2023年8月22日,他信回國后的當天,就入獄服刑了。但是在入獄后的當天晚上,他信便以身體抱恙為由,申請在曼谷的警察總醫院保外就醫,并獲得批準,隨后就住進了警察總醫院第13樓的豪華VIP病房。
同年8月31日,他信申請國王特赦,9月1日,國王批準特赦,將他信的八年刑期減到一年。
次年2月,他信再次以身體欠佳與年事已高為由而申請的假釋,獲得了司法部批準,他信隨后離開了警察總醫院。所以,他信雖然被判了八年刑期,但是由于保外就醫、國王的特赦與司法部的假釋這三套組合拳,因此他真正待在監獄內的時間,只有十幾個小時。
今年9月9日,泰國最高法院認為他信在2023年是在夸大病情,以此騙取保外就醫與假釋資格,以逃脫為期一年的有期徒刑。
于是,最高法院判決說,他信當時的一年有期徒刑,實際上并沒有得到執行,所以命令他信必須在監獄內服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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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他信以前申請保外就醫、特赦與假釋都取得了成功,但是現在的情況又不一樣了。
人們普遍猜測,他信在回國前,就與軍方達成了秘密協議。否則,他信便不可能如此之快地就獲得國王特赦。不可能當天申請,次日獲批。要是走正常流程的話,這一過程得耗時一兩個月。
而且,他信是在2023年8月22日晚被批準保外就醫,當時的看守總理仍然是巴育。第二天下午,為泰黨的賽塔才被國王正式任命為總理,盡管賽塔在之前就已經當選。
為什么軍方要與他信達成秘密協議呢?因為軍方勢力絕不同意遠進黨(人民黨前身)的皮塔成為總理,那么作為第二大黨的為泰黨,就成了軍方可以合作的對象。
為泰黨也在那時轉而與軍方派系的政黨合作組閣。皮塔當時說:“我原諒為泰黨,但我不會忘記這件事”。皮塔說這話前,連他的議員資格,都被憲法法院中止了。
而現在,軍方與為泰黨、與他信家族再次交惡,曾經短暫的和解,已經不復存在了。
當他信申請假釋時,賽塔已經就任總理半年之久,而負責假釋的部門,又正是內閣中的司法部。當時,司法部長說:他信獲得假釋,合規合法,因為他年齡大、身體差,且服刑時間(實際上是在保外就醫)已經過半,刑期也只剩下六個月,所以滿足獲得假釋的條件。
他信此次再次申請國王特赦,就不會被加急處理了。
首先,矯正懲戒部門收到他信的特赦申請后,會進行初次審核,而后提交至司法部,司法部再次提交給內閣秘書處與樞密院。
現在的內閣總理是阿努廷,而宮廷機構樞密院也是軍方的人。根據相關程序,內閣秘書處與樞密院會在特赦申請上附上意見,要么是“應當特赦”,要么就是“刑期已屬合適”。
盡管國王在是否特赦一事上有最終決定權,但是國王一般都會遵照呈交上來的建議,以免自己走到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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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他信無權再次申請特赦,因為他先前被特赦減刑至一年,卻只在監獄里待了十幾個小時。此次法院判他一年,是因為法院認為他先前的刑期沒有得到執行,所以此次的目的,是讓他把先前逃過的刑期坐滿。因而當前的刑期,已經是經過特赦后的刑期了,故不能重復申請特赦。
他信則認為,先前的一年刑期,他已經坐滿了,已經得到執行了。其中六個月是通過保外就醫的方式服刑,剩余的六個月是通過假釋的方式服刑。此次的刑期,是全新的,所以可以再次申請特赦。
他信的此次申請,得到批準的可能性不大。即使獲批,也是一兩個月后的事情了。特赦分為幾種,包括減刑與立即釋放。如果是減刑的話,那么在獲批后,也還是得在監獄里待上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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