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1日上午11時,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說:市中房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楊樹森,10月31日晚在其住宅的民和里29號樓樓下,被幾名歹徒用刀扎傷,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于次日上午9時死亡,終年50歲。
作為市中房開發公司這樣一個有著雄厚實力的單位,楊樹森在公司里也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他正處在事業有成的年齡上,這個年齡的男人正是躊躇滿志,如日中天。這樣的人被殺很容易讓人們聯想到他的特殊身份,與之身份相關的財產、仇家、女人一類的兇殺,楊樹森被害的消息不脛而走,各種傳聞和猜測很快蔓延了整個錦州市城區。
當凌河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建英、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張運昌、刑警大隊長帶著技術人員趕到案發現場進行勘查時,案發地的民和里29號樓前搭置了靈棚,現場已經遭到破壞。
技術人員并沒有放棄努力,細致地勘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后終于在樓的東側墻堵上發現了攀爬的痕跡,并在紛亂的足跡中提取了有用的線索,經過反復論證,確認作案分子中至少有兩人穿的是旅游鞋。在商家確認下,可以證明其中一人還穿著“阿迪達斯”旅游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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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馬上開展工作,對案發現場附近群眾進行了走訪,并對案發當日與被害人一起活動的人員逐一詢問,搞清了案發當時的基本情況。
楊樹森與朋友們聚餐后,沿著他慣常走過的路回家。這條路并不偏僻,他的家還處于市內的中心位置。路上雖沒有白天那么嘈雜,但還是車來人往,路旁的一些烤肉館生意正紅火,一些習慣夜生活的顧客還聚集在這些小吃部中吃著夜餐。看到楊樹森,一個認識他的老板主動地跟他打著招呼,他與老板說話時被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斷,他對老板歉意地笑笑,然后一邊走一邊接著對方的電話,在案發前,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常和平靜。而就在他拐向居住樓的一分多鐘,便傳來了他的呼救聲:“來人啊,救命啊!”
人們還在懵懂之間,只見楊樹森捂著腹部,趔趔趄趄地從黑暗處走了出來,攔住了一輛正向他迎面駛來的出租車,鉆了進去。上車后,他對司機說他被人扎了,讓司機幫助送他去醫院。
司機送他去了就近的小醫院,大夫認為他傷勢過重,做了簡單的處理,馬上將他轉院去了條件優越的市中心醫院,但為時已晚,在經過醫生們的全力搶救下,他還是失去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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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5時,凌河區公安分局召開了“10·31”案件討論會,與會人員對殺人動機和特點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充分發表了個人的意見。
有人懷疑這是一起雇傭殺手的報復案件,但絕大多數人則認為這種假設難以站住腳。因為在被害人身上只留下三處刀傷,被害人當時沒有在現場死亡,而且從作案人數較多又匆忙離去這一點說明他們并不是預謀殺人。
還有人推測這是為了謀財害命,但是從死者身上的各種財物都沒有被搶劫的情況上來看,又缺少了有力證據。
這起案件的所有線索,除了提取的腳印這一條件,再就是一個老者提供的看見有幾個人影兒曾從東墻翻墻的線索之外,再也找不出新的疑點和特殊的情況。
如此一起引人注目的殺人案件,卻難以找出有價值的線索,使本就復雜的案件顯得更加撲朔迷離,疑竇叢生。
在會議總結中,趙建英局長斬釘截鐵地說:“沒有疑點,并不等于沒有線索,我們不能放棄這起令世人矚目的案件,我們絕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會議決定成立由趙建英局長親自掛帥的“10·31”案件偵破領導小組,政委劉小剛任副組長,小組成員有張運昌副局長,郭振剛大隊長和蔣立國教導員。郭振剛布置了下步的偵破工作,并再次調兵遣將,除已經參加偵破工作的刑警技術中隊、追逃中隊、二中隊和錦鐵派出所的現有人員外,又抽調了刑警三、四、五中隊,凌安、龍江、榴花派出所的部分警力充實偵破力量,主要任務是對犯罪嫌疑人、可能涉案人員進行逐一的排查,并對錄像廳、游藝廳等場所進行秘密監控。主要目標就是年齡在25歲以下,身高1.70米左右,穿著旅游鞋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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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干警經過了兩晝夜的緊張工作,收效甚微,幾乎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
俗話說得好,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茫茫人海,要找到一個“虛擬”的罪犯,真是大海里撈針。辦案人員不禁有些懷疑,照這樣下去,能否找到犯罪嫌疑人呢?投入這么大的警力,值嗎?
11月3日,“10·31”案件偵破領導小組召開了參戰的各中隊和派出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市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高宏建也特意趕來參加了會議。針對這種松懈的情緒,幾位領導明確指出:偵查的方向和做法沒有錯,鼓足干勁兒,一定要加快偵破進度。同時要求各中隊、所周六、周日不休息,力爭在下周一前偵查工作有重大突破,不然便“鳴鑼收兵”。
只有良好的愿望,不見得會得到豐碩的結果,案件中的千頭萬緒,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需要一條一條的理清。一晃兩天又過去了,大家只能在繁忙的工作中度過。望著悄然流逝的時間,人們只好接受著一個無可奈何的現實,案件的偵破工作一無所獲。
而就在人們失望的時候,也就是領導小組期待的最后一天即將過去的時候,案情突然發生了逆轉:刑警二中隊的偵查員李寶旭抓到了一個與“10·31”案件提供的年齡、身高相符的目標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個人穿了一雙“阿迪達斯”牌的旅游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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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晚22時許,凌河刑警二、三大隊十幾名偵查員奉命在中央大街的一家錄像廳附近蹲坑兒守候,這時距離領導小組要求的時間不到兩個小時了,過了這個時間,他們就可能撤離這里了。這時,正在錄像廳門口臺階上站立的偵查員李寶旭敏銳的目光突然一亮:由西向東而來的三個年輕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其中一個人的體貌特征都與部署的案犯條件一致。他下意識地往這個人的腳上望去,一雙“阿迪達斯”的旅游鞋赫然醒目地跳入他的眼簾。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正當他們三個人準備進入錄像廳時,李寶旭一聲斷喝:“站住,別動!”說時遲,那時快,李寶旭已經伸手拽住了這個小子,另外兩個人見勢不妙,撒腿就跑。李寶旭只差沒有分身術了,他將其按倒在地,從他身上搜出了一根70公分長的6分鐵管。
李寶旭馬上將此人帶回到隊部審查。該人自稱叫“李奇”,現在天橋經濟開發區的船上打工。他說因為天涼,船上要安裝土暖氣,今天特意派他來購置安裝暖氣的鐵管兒。并說另外兩個人與他剛剛從去錄像廳的道上認識的,不知道那兩個人的底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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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所說之言漏洞百出,安裝暖氣不可能只用70公分長的鐵管,加之做賊心虛的兩個逃竄的同伙兒,都反映出該人有重大的嫌疑。
為了摸清真相,二中隊的領導迅速向領導小組成員匯報,并將該人穿著的“阿迪達斯”旅游鞋送交技術部門確認。
指導員劉希政帶人連夜趕往天橋經濟開發區找船主核實情況。船主證實,說他雇傭的李奇這個人早于10月21日離開了該船,也就不可能有安暖氣之說了。他又向警方提供了李奇離開船后的臨時住宿地點。
劉希政等人又趕到李奇住宿的旅店了解情況。旅店老板介紹說李奇這個人確實在這里住過5天,因為他經常都是在每天的后半夜回來,形跡十分可疑,老板便將他趕走了,后來再也沒見過他。
11月6日凌晨4時,“10·31”案件偵破領導小組的成員接到劉希政反饋回來的信息,以及技術部門的初步鑒定,證明了李奇的旅游鞋與“10·31”現場遺留的腳印完全吻合,可以斷定其有著重大的殺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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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成員決定召集辦案的相關人員,組成4個審訊小組,仔細分析了在審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擬定了嚴謹的審訊方案。各個小組輪流披掛上陣,圍繞著“10·31”案件,從該人接觸的關系、案發的時間入手開始審訊。
直至當日的中午12時,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一直負隅頑抗的“李奇”終于敗下陣來,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以及犯罪經過。
該人真名叫李洪福,18歲,吉林省通化市吉安市人,于1998年2月來錦州市打工。在錦州市他相繼認識了湯保海及本案另外兩個嫌疑人,組成了搶劫犯罪團伙兒,為此還準備了各種作案的兇器。
10月31日晚11時,幾個人從錄像廳看過錄像出來,流竄到杭州街一帶,伺機搶劫作案。這時他們發現有一個50歲左右的男人,拿著“掌中寶”手機由南向北走過來,對面臨的危險全無一絲的警惕。四個人看到這個人的派頭兒,料定是一個“大款”,便作為目標準備實施搶劫。
他們尾隨著他行至到民和里29號樓附近,由于一個烤肉館的老板搭訕著說話,驚擾了這四個鬼鬼祟祟的“尾巴”,他們迅速地躲藏在了29號樓的樓下,窺視著他們的目標的行蹤。
工夫不大,目標手握手機,邊走邊對手機說著話,大搖大擺地向他們這個方向走過來。他們從暗處跳了出來,用手架在來人的脖子上進行威脅,不曾想來人卻毫無畏懼,拼力反抗,大聲呼救。慌亂之中,他們對來人連扎數刀,來不及搶劫財物,便順著29號樓的東鄰院越墻倉皇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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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洪福的交代,另一案犯湯寶海為天橋經濟開發區的漁民,現在一條船上打工,由于他一直貓在船上,對李洪福被捕的情況一無所知,現在海上打魚作業。
掌握了可靠線索,凌河刑警大隊、天橋分局刑警大隊和武警邊防支隊協同作戰,兵分三路,控制他的通訊信息和可能靠岸的碼頭,以免走漏了消息,使他趁機出逃。
11月8日中午,在當地漁民的支持下,租用了一條大馬力的漁船,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們在海上開始了搜捕湯寶海的行動。午后4時,在距三角山碼頭15海里處,搜捕船發現了湯寶海所乘的船只。當看到公安人員的船只駛向他時,湯寶海心里十分清楚自己的搶劫殺人的行徑已經敗露。在此之前,他一直心存僥幸,認為那天搶劫殺人的事兒,做得神不知鬼不覺,不會露出馬腳的。即使有報應那一天,也會在他頤養天年以后,而他萬沒想到這一時刻會來得這么快。
湯寶海意識到大勢已去,但他還要垂死掙扎一番。他加大油門兒,駕駛著漁船拼命向南嶺海域逃竄。追捕漁船以每小時8節的速度全速追擊,只用十幾分鐘,便將湯寶海駕駛的船只截住,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跳上該漁船,湯寶海只好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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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1月13日下午,另外的犯罪嫌疑人也在撫順落入了法網。
至此,市“中房”副總遇害迷案終于告破,真相大白了。在此之前的種種懷疑和猜測不攻自破。能夠給死者楊樹森的家屬帶來一點慰藉的是公安干警們終于為他們的親人明冤昭雪,使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這些歹徒的最終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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