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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國遙股份IPO終止一年多后的今天,隨著深交所對中信建投兩名保薦代表人的“突發”追責,這似乎也預示著在當年國遙股份IPO告敗的背后,還有著鮮為人知的“故事”。陳強與趙亮即是彼時負責國遙股份創業板IPO的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趙 擎@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雖然在深交所官網上,其針對發行上市審核的最后一份自律監管措施公告還停留在2025年6月6日,但事實上,自2025年下半年以來,深交所對IPO項目嚴監管的追責并未停滯。
日前,據叩叩財經獲悉,在剛剛過去的2025年9月中旬,兩名來自于中信建投的資深保薦代表人——陳強與趙亮便同時遭到了深交所的自律處罰。
這也是監管層對投行從業人員因對上市發行項目的保薦不力而做出的最新懲處。
目前,深交所尚未正式公布上述兩名保薦代表人因何被罰的具體細節。
“陳強和趙亮被深交所處以自律監管措施,或與北京國遙新天地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遙股份’)IPO有關”,有接近于監管層的投行人士向叩叩財經透露。
作為一家遙感大數據服務商,國遙股份成立于2004年4月。
據此前國遙股份的官網信息顯示,其是以中國科學院遙感應用研究所(下稱“中科院遙感所”)和國家遙感應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背景依托,提供遙感影像數據、遙感應用軟件兩大業務板塊服務,并提供全面遙感解決方案。
2023年6月28日,在中信建投的保駕護航之下,國遙股份向深交所遞交了創業板IPO申請并獲得受理。
在相關上市申報材料中,國遙股份也稱,其利用構建的高效遙感采集網以及EV-Globe時空遙感大數據三維平臺,形成了遙感數據采集、處理、分析、可視化、行業應用等全面服務能力,為政府、軍隊、 企業等客戶提供技術開發服務、遙感數據服務。
按照國遙股份的上市部署,其欲通過此次IPO發行不超過1667.67萬股以募集高達7.64億資金分別投向“EV-Globe基礎平臺 及行業應用升級改造”、“遙感大數據服務體系建設”、“新能源三維數字孿生平臺建設”等三大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國遙股份雖的確有著中國科學院的“背景依托”,且在其成立之初,中科院遙感所也的確曾出資持股其中,一度持有其20%的出資比例,但隨著國遙股份的發展,中科院遙感所及相關關聯單位的名字早就消失在了國遙股東的名單中。
在國遙股份申報此次創業板上市之時,在其股權結構中,除了兩家員工持股平臺外,其余12名股東皆為自然人。
自然人吳秋華為國遙股份第一大股東兼實際控制人。
此時的吳秋華除了直接持有國遙股份57.60%的股份外,還分別通過員工持股平臺——天津志誠天地科技發展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志誠天地”)和天津健翔云天科技發展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健翔云天”)控制著國遙股份 6.20%、5.80%的股份。
吳秋華也的確曾就職于中科院遙感所。
公開信息顯示,吳秋華本科畢業于南京大學地理系,碩士畢業于中科院遙感所地圖學與遙感專業。1991年7月至2012年5月,歷任中科院遙感所助理研究員、高級工程師;2004年,國遙股份成立后,吳秋華則一路出任董事兼總經理、董事長兼總經理等職務。
在上市申請獲得深交所受理后,2023年7月24日,深交所即對國遙股份下發了第一輪IPO審核問詢。
但國遙股份的“回復”過程卻并不順利,直到2024年1月10日,其足足歷時近半年時間才總算完成了監管層對其上市的首輪審核問詢。
2024年3月18日,縱然這一次國遙股份僅用了兩個月時間就順利向深交所遞交了第二輪IPO審核問詢函的回復意見,但僅僅三個月后,2024年6月22日,國遙股份不僅未能盼來向創業板邁出的更進一步,而是以一紙終止創業板上市審核的決定宣告了其籌謀多時的A股資本之旅遺憾告終。
眾所周知,在2024年4月時,隨著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國九條”)的出爐,證監會及滬深兩市也旋即發布了一系列“強監管”政策,IPO上市的門檻也進一步抬高與趨近。
在此背景之下,一大批不再滿足IPO條件的企業不得不主動撤回上市申請終止審核。其中,僅2024年6月,與國遙股份同批次終止創業板IPO的企業就多達35家。
于是,有洶涌而至的上市集體告敗大潮做掩護,國遙股份IPO的鎩羽并未引發市場的另眼相待。
畢竟,在一眾同期申報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中,國遙股份雖然在IPO報告期內實現了業績的高增長,但就利潤規模而言,也并不算出色。
數據顯示,在2021年至2023年中,國遙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94億、3.87億和5.28億,對應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2618.92萬元、4791.46萬元和8054.14萬元。
按照2024年4月底,深交所新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申報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需滿足的條件之一為“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累計凈利潤不低于1億元, 且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6000萬元”,國遙股份的財務指標也算合格,但按照當時業內人士的共識,在IPO強監管的當時,要想順利推進審核,擬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需“最近一年凈利潤破億”才有足夠的把握。
按照國遙股份IPO終止前的預測,其2024年的扣非凈利潤最高也難以破億。
所以對于斯時國遙股份的上市受阻,外界更愿意相信其真的也是因資本市場監管政策變化所帶來的結果。
在國遙股份IPO終止一年多后的今天,隨著深交所對中信建投兩名保薦代表人的“突發”追責,這似乎也預示著在當年國遙股份IPO告敗的背后,還有著鮮為人知的“故事”。
陳強與趙亮即是彼時負責國遙股份創業板IPO的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
1)或因涉嫌資金流水核查披露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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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叩叩財經獲悉,在國遙股份此前闖關創業板IPO過程中,備受深交所關注并詬病的“焦點”即是其實際控制人在資金流水方面的“異常”和大額資金拆借上的信息披露合規性問題上。
在深交所對國遙股份下發的兩輪上市審核問詢中,有關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企業的資金流水核查皆被深交所予以了輪番追問,尤其是在第二輪審核問詢中,首當其沖的第一問,便是關于“實控人的資金流水、大額資金拆借及關聯方”。
在向深交所遞交的上市申報材料中,國遙股份也承認,自己在此次IPO的報告期內,其實際控制人吳秋華存在較多與其他自然人的資金往來情況。
如2012 年初至 2023 年 4 月,吳秋華通過自然人張廣忠等人的賬戶實際從自然人張廣海處收款2280.4萬元,向張廣海付款 3592.05萬元;2012年初至 2023 年 5月,吳秋華通過自然人周愛國、范育紅等人賬戶實則從自然人周愛國處收款1875萬 元,同期向其付款2866.3577萬元,凈付 991.3577萬元。
又比如在此次IPO的報告期內,吳秋華向自然人宮華澤凈轉出357.50萬元,轉出背景為宮華澤個 人因公司經營需要向吳秋華借款,相關款項分多筆轉入,且在國遙股份IPO審核時,尚未歸還。宮華澤系北京麥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經理,北京麥飛科技有限公司也曾是國遙股份子公司的客戶。
此外,在此次IPO報告期內,吳秋華從其控制的企業德揚航空工業、江蘇潤揚、浙江潤揚收款合計7285.95萬元,向前述公司付款合計9587.00萬元。國遙股份解釋稱,相關資金往來的背景主要是吳秋華作為前述公司實際控制人拆出資金支持其生產經營。
但需要指出的是,江蘇潤揚為國遙股份此次IPO報告期內前五大供應商之一,且這些關聯企業在此期間經營業績均為虧損狀態。
對于上述種種資金拆借的“異常”,深交所要求國遙股份說明“實控人吳秋華與張廣海、周愛國等自然人存在大額資金拆借的背景及合理性”,“吳秋華在向較多自然人存在資金拆入的情況下,向宮華澤資金拆出的合理性,相關款項分多筆轉入宮華澤個人賬戶的合理性,資金去向及核查情況”,并質疑“吳秋華與德揚航空工業、江蘇潤揚、浙江潤揚等公司之間往來款的核查情況,是否存在利用關聯公司進行資金體外循環或代為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
而作為國遙股份該次IPO的保薦代表人,來自中信建投的陳強與趙亮,其此次之所以被深交所追責,也很可能是因為對上述“焦點”問題的核查不力而引發。
據深交所在相關問詢函中稱,對于吳秋華與自然人張廣忠等人的持續性的大額資金拆借,負責國遙股份IPO的相關中介機構核查后認為上述大額資金往來主要為實控人吳秋華向自然人的借款,但卻并未說明相關資金拆借的背景、合同約定情況、資金去向等。
不僅如此,在2012年至2019年末吳秋華向張廣海、周愛國等自然人累計借款5770.40 萬元,相關人員存在借款協議后補或口頭約定的情形,且申報材料未提及前述大額借款事項中關于抵押或擔保的約定情況,而張廣海、周愛國等人存在向朋友借款后轉借給吳秋華的情形。
2)中信建投保薦代表人接連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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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遙股份前次創業板IPO的保薦代表人,陳強與趙亮在業內的資歷也算資深了。
尤其是趙亮,作為一名從業十余年的資深保薦代表人,在此次受到深交所的自律監管處罰之前,曾有著一份光鮮的從業履歷。
從2007年進入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開啟其券商從業經歷,到2012年跳槽至中信建投并隨即獲得保薦代表人資格,在過去的13年中,趙亮曾成功保薦過多起投行項目,其中包括華錦化學、交控科技、拓維信息的非公開發行以及哈焊華通的IPO。
陳強的從業資歷雖稍遜于趙亮,但其注冊成為保薦代表人也已長達8年之久。
據叩叩財經獲悉,陳強是在2010年從國海證券入行的,隨后曾又短暫在華創證券入職,2014年加盟中信建投,并在2017年3月登記注冊成為保薦代表人的。
國遙股份也并不是陳強與趙亮二人的首度合作了。
在2021年的交控科技非公開發行項目上,陳強與趙亮二人的名字就同時出現在了保薦代表人的簽字欄中。
2022年3月22日通過IPO上市的哈焊華通,也是陳強與趙亮二人攜手護航的結果。
當然,陳強與趙亮二人此次遭罰,也不是2025年下半年以來中信建投的相關保薦代表人首度遭監管層問責了。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相關信息顯示,在2025年7月29日,同樣來自于中信建投的兩名保薦代表人劉奎波和呂巖也因對某IPO項目的保薦履職盡責的問題遭到了深交所的自律處罰。
其中,劉奎波更是在2025年過去的幾個月中,已兩度被有關部門予以自律處罰了。
在2025年4月3日,劉奎波還因對江蘇安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凱特”)IPO保薦的職責履行不到位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需要指出的是,當年劉奎波等人在保薦安凱特過程中,不僅對其“廢料銷售內控事項盡職調查不充分”,且對“會計處理規范性核查把關不足”,更被監管層點名指出的還有其向上交所遞交的上市申報材料中存在多處令人啼笑皆非的錯字和語病,甚至還寫錯了企業的名稱。
隨著陳強與趙亮的受罰,2025年以來,據叩叩財經統計,共有73名保薦代表人因執業問題遭到了來自監管層的自律監管措施,其中,中信建投和中信證券各有8名保薦代表人“上榜”,暫并列受處罰人數最多的券商。
如果再按照《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規定的違規人員處罰公示時限“最近三年內”為統計標準,那么自2022年9月中旬至今,中信建投在近三年中受到監管懲處的保薦代表人數量已達到了31人,居國內券商之首,其中除了29人被監管部門予以自律處罰外,還有兩名保薦代表人在2024年因紫金存儲造假上市一案被予暫停業務,這一數字也遠超中信證券、華泰聯合、中金公司等國內一線券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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