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了幾段視頻,拍的是重慶江北區雙輝路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米轎車開著的時候,跟從支路拐進來匯入主路的寶馬轎車撞了,兩輛車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行車記錄儀把事發過程拍得清清楚楚。
![]()
![]()
從涉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能看到,當天傍晚5點40分前后,一輛銀灰色的小米SU7Ultra在主路開得挺快,接近前面紅綠燈的時候往右邊變道。這時候它右邊路口剛好有輛寶馬從支路拐過來,想匯入主路,兩輛車交匯時就撞了。
![]()
![]()

![]()
![]()
寶馬的車頭左前方撞上了小米車的右后側,寶馬車頭左前方磕壞了,發動機艙還彈起來了,估計是觸發了行人保護裝置;小米車的右后輪和后保險杠也被刮蹭壞了,而且這車還沒掛牌。看車主社交賬號說,這是8月份剛提的新車,開了還不到一個月就出事,看著確實讓人心疼。
![]()
![]()
![]()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報了警,交警很快就到現場處理了。小米車主把事故責任認定書曬出來了,說自己因為直行變道被判了全責,但對于這個結果他覺得有問題。他說自己是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正常變道,可寶馬進來的那條支路是上坡,擋住視線了,當時根本沒看到右邊拐過來的寶馬;但行車記錄儀拍得很清楚,寶馬司機其實能看清主路的車怎么走,而且支路跟主路交匯的地方有減速讓行的標志,可寶馬沒按標志要求減速讓行,最后才撞了。
![]()
![]()
![]()
![]()
![]()
![]()
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關于讓行的規定,機動車過那種沒有紅綠燈、也沒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得遵守這幾條:一是有交通標志、標線的,得讓有優先通行權的一方先走;二是沒有標志標線的,進路口前得停車看看,讓右邊道路來的車先走;三是轉彎的車要讓直行的車。這里面第一條 “有交通標志標線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走”,正好跟事故里支路上的 “減速讓行標志” 對上了,這也是后來車主關注的核心點。
![]()
![]()
不少網友看了行車記錄儀的視頻后,也說了自己的想法:他們覺得主路右邊那條匯入的支路,明明有很清楚的減速讓行標志,可寶馬沒減速讓主路的小米車,按理說該右轉匯入的寶馬負全責。就算小米有直行變道的行為,最多也就負個次責,還建議小米車主走行政復議。
![]()
![]()
![]()
![]()
![]()
小米車主也覺得自己負全責不太合理,現在已經問了好幾個律師,明確說要申請行政復議。
![]()
也有網友有不同意見:小米車快到路口的時候變道了,而且沒打轉向燈,這也是出事的一個原因。要是小米車在主路沒變道,那肯定是對方的責任,可一變道情況就不一樣了,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
![]()
路口本來就是容易出事的地方,開車過路口可得小心。這起事故也給廣大司機提了個醒:過交叉路口或者從支路匯入主路的時候,得提前仔細看路況,謹慎駕駛,嚴格按 “減速讓行” 這些交通標志來,先減速確保安全了再走,避免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不要的損失。
關于這起事故,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