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報備成了“丹書鐵券”,超標排放何以逃制裁? ——安徽巢湖紅強建材頻頻超標排污“零處罰”
“燜爐/設備檢修”——超標!“燜爐/設備故障”——超標!“燜爐/設備維修”——依然超標!即便所謂的“正常生產”日均值仍不時突破限值。然而,這持續不斷的環境污染行為,竟未受到任何行政處罰。
近日,巢湖市紅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強建材)因長期頻繁超標排放污染物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依據安徽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平臺的數據顯示,紅強建材超標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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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強建材2月1日、2日、3日、9日、15日、16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二氧化硫在2月20日、26日日均值超標;氮氧化物2月20日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2-23 00:15:00至2025-02-28 18: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啟爐,原因:點火升溫。
紅強建材3月4日、5日、6日、7日、11日、12日、13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二氧化硫在3月4日、5日、6日、11日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3-03 01:00:00至2025-03-13 12: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爐門故障;2025-03-20 10:00:00至2025-03-20 19: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檢修;2025-03-22 20:00:00至2025-03-24 10:3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檢修;2025-03-28 03:00:00至2025-03-28 10:3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故障。
紅強建材4月13日、14日、15日、30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二氧化硫在4月5日、6日、9日、10日、11日、12日、13日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4-04 14:00:00至2025-04-05 09: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檢修;22025-04-05 11:30:00至2025-04-16 10:1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故障;2025-04-21 08:10:00至2025-04-21 22: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設備故障。
紅強建材5月5日、6日、7日、8日、11日、21日、22日、23日、24日、25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二氧化硫在5月5日、6日、7日、9日、10日、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24日、25日、27日、28日、29日、30日、31日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5-05 13:00:00至2025-05-19 08: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維修;2025-05-21 16:00:00至2025-05-27 08: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檢修
紅強建材6月3日、8日、11日、12日、13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二氧化硫在6月1日、2日、3日、8日、9日、10日、11日、12日、13日日均值超標。缺少6月4日、5日、6日在線監測數據。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5-27 17:30:00至2025-06-14 06: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維修。
紅強建材7月21日、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29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7-02 12:00:00至2025-07-02 18: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故障;2025-07-20 19:00:00至2025-08-08 07:10:00,該公司工況序列:停爐,原因:高溫天氣我公司停一號窯、由于兩個隧道共用一套設備設施處理設施、導致氧含量過高,一號窯停窯停止進磚,特向貴句(局)報告。
紅強建材8月1日、2日、3日、4日、5日顆粒物日均值超標。工況記錄可見:該企業2025-08-30 17:00:00至2025-09-01 00:00:00,該公司工況序列:燜爐,原因:設備維修。
超標成常態,工況異常記錄“比生產日志還勤”
安徽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平臺記錄的超標數據顯示。紅強建材2月到8月期間,每月存在污染物日均值超標情況,顆粒物、二氧化硫屢屢“爆表”。而企業的每一次超標,都伴隨著“燜爐/設備檢修”、“燜爐/設備故障”、“燜爐/設備維修”等工況異常記錄——頻率之高,甚至比“比生產日志還勤”。
生態環境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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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分局兩次回應難服眾,公眾提出疑點:
一、設備真故障,還是真排放?
如此高頻率、長時段的設備“故障”、“維修”、“檢修”,究竟是突發情況,還是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失管、工藝落后、維護缺失等導致未有效處理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常態?而當地生態環境分局答復以及作出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引發了公眾更深層次的追問與審視。核查結果又以內部資料為由不公開,引發公眾對企業是否存在借設備問題掩蓋真排放行為的質疑。
二、備案能否代替監管?
企業已完成環保設備升級改造的備案,但備案不等于監管的終點。改造后的設施實際運行效果如何?僅靠每季度一次的CEMS比對監測——“均合格”能否真實反映排放情況?監管是始于備案,還是應終于實效?
三、瞞報漏報,是否應當追責?
企業在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中未如實填報污染物排放數據,隱瞞超標事實及重要信息,已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然而生態環境部門僅作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補充信息”,而未受到任何處罰或停產整治,公眾質疑生態環境部門執法寬松、變相眾容?
對于排污許可證監督執法欄處罰信息缺失,涉嫌處罰信息瞞報,生態環境分局未做任何回應。
四、未報備期間污染物超標是否立案?
對于未報備期間超標排放行為,是否啟動調查?是否存在應罰未罰、執法不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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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積弊,督察轉辦疑成一紙空文
該企業的污染問題早在2017年就被中央環保督察轉辦,然而多年過去,污染依舊、超標照常,公眾不得不懷質背后是否存在地方保護?
智慧監管何在?預警機制是否形同虛設?
生態環境部一再強調“非現場執法”、“智慧預警”、“一證式監管”,但紅強建材連續數月、多頻次超標的背景下,監控平臺是否及時發出預警?所謂“一證式監管”,是否真正發揮了作用?
當“設備故障、維修、檢修”成了企業規避處罰的“丹書鐵券”,當“報備”成了逃避監管的“擋箭牌”,環保法律法規的剛性何在?公眾的環境權益的保障何在?
污染數據自己會說話。紅強建材的超標記錄,不是冰冷的數字,而是對公共環境與居民健康的持續威脅。
公眾呼吁上級監管部門介入調查,揭開巢湖這場“燜爐疑云”背后的真相,公眾等待一個能穿透重重迷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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