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預制菜”這個詞出現在世人面前開始,爭議從未中斷。
前些日子,羅永浩炮轟西貝“全是預制菜”,然后西貝老板強力反擊,再到各路媒體、自媒體的探店及議論,形成了一波熱議。
有朋友建議老頭寫寫這個話題,隨著羅永浩主動結束“戰爭”,網絡熱議降溫,從本文開始嘗試寫點東西。
首先表明老頭的觀點:在“預制菜”這個概念沒有清晰、明確的定義和出臺國家相關標準之前,支持或反對都是“瞎扯淡”甚至“耍流氓”。
(誰來定義這個概念?如何制定相關標準?這是另外的話題。)
或許有人駁斥老頭,誰說預制菜沒有清晰、明確的定義?
對于這個駁斥,老頭先不做回答,請你耐心看完文章。
老頭知道,上述駁斥有以下依據:
2024年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在國家層面上,對預制菜的定義和范圍進行了明確,并從標準體系建設、食品安全監管和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作出要求,預制菜產業規范化發展的進程正在加速。
(摘自2024年“新華網”文章《預制菜有了官方定義 產業發展走向規范》)。
作為一個邏輯學的“業余愛好者”,同時也是一個喜歡寫點文字的自媒體作者,老頭打算用一系列的文章,運用批判性思維,從個人理解的角度,嘗試對預制菜這個事物進行分析。
今天先和大家分享兩篇文章,并對這兩篇文章進行簡單點評。后續將對“預制菜”及其定義的變化、中國飲食文化中的“菜”、中國菜的標準化、中國菜的食品安全,以及食品相關法律等角度來分享個人對于“預制菜”認識。
今天分享的第一篇文章是科普自媒體“果殼”的文章《全網都在吵預制菜,吵的到底是什么?》。
首先,文章以“鐵鍋燉大鵝”這道菜為例,列舉了從傳統小餐館到“中央廚房”的8種加工方式(感興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閱具體細節)。
作者強調,自“預制菜”這個詞誕生起,就是一個定義模糊的詞,理由是在其列舉的不同版本的“鐵鍋燉大鵝”中,哪些算預制菜、哪些不算,政府相關部門、媒體、食品行業、資本投資人、消費者,有著不同的認知(注:這個推理符合邏輯論證的要求,反例的出現能夠證明原來的定義缺乏清晰和準確)。
為了“規范預制菜”,全國出現了大量的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各自對“預制菜”進行定義(下一篇文章對這些標準有部分列舉)。
定義的模糊性,是當前各種爭論的根源之一。
作者認為,2024年之前,接受度最高的是中國烹飪協會制定的推薦性標準T/CCA024-2022《預制菜》,在這個行業標準中,把預制菜分為“預制凈菜”、“即烹型預制菜”、“即食/即熱預制菜”等類型。作者依據上述標準,對不同版本的“鐵鍋燉大鵝”進行了分析,結果是除了最原始的小餐館之外,其他的所有類型都屬于“預制菜”。
2024年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發布的《通知》及相關問答,對預制菜進行了重新界定,重點強調預制菜具有“工業化預加工”和“無需或只需要簡單復熱”的屬性,并明確排除了幾類不屬于預制菜的情況,比如連鎖餐飲企業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未經烹制的凈菜類食品、方便食品、直接食用的蔬菜等。
現實中,無論是烹飪協會的定義還是六部門《通知》中的定義,都和公眾心目中的樸素認知有差異。
文章認為,預制菜是一個失敗的術語。因為隨著這個詞的出現,它就成為了資本熱捧的對象,使得它的外延迅速擴大;特別是因為理解不同而造成的監管缺失,劣質料理包泛濫對術語造成反噬,不可避免導致行業被妖魔化。
最后,作者強調,應當回歸餐飲行業的核心要求:首先是食品安全、衛生、可靠,其次是是營養和口味,以及價格的合理。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所有的菜品——無論原料、凈菜、半成品、還是預制好的料理包——向消費者完全透明,大大方方地使用它們本來應當用的名字和公開其所有的制作方法、原料、程序及工藝,讓消費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
最終目的應當是,推動整個行業走向透明、誠信和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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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的第二篇文章,是人民日報2025年9月14日的評論《預制菜風波與其站隊不如站對》(原標題:人民微評:預制菜討論,在交鋒中抵達共識)
這篇評論很短,只有兩個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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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第一段說的很好。
“在紛擾一時的熱議中,與其站隊,不如站‘對’:在‘爭鋒’中凝聚共識,在熱議中尋找治理良策。如何更清晰界定預制菜標準?如何減少信息不對稱?如何在便捷服務的同時確保餐飲品質?#,值得思考。”
可惜的是,第二段回避了爭議中最主要的問題:“預制菜”亂象的根源在于預制菜標準。
信息不透明、企業行為不規范、消費者缺乏信任等等,都只是表面現象,背后更深刻的根本性因素到底是什么?
人民日報僅僅以兩句口號式的總結,“以治理優化預制菜發展環境,推動企業行為規范與消費者的知情選擇。贏取公眾信賴,行業發展才能有美好未來。”來回避問題的根源,老頭對此只能報以“呵呵呵”了。
小結
從“果殼”的文章可以看到,中國烹飪協會已經制定了一個推薦性的行業標準T/CCA024-2022《預制菜》,而在2024年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發布的《通知》及相關問答中,對預制菜又進行了另外的界定。
這似乎屬于典型的用行政權力干預行業技術標準的行為。也就是說,在“預制菜”這件事情上,政府部門同時存在行政缺位和行政越位兩種不守法的情形。
行政缺位,指的是政府依法應該作為的而不作為。比如在已經有了相應的行業推薦性標準的前提下,政府應當在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前提下,主導社會和行業對標準進行修訂、完善,而不是用《通知》來修改或重新定義行業標準。
行政越位,即依法政府不該作為的亂作為。在“預制菜”領域,政府不應當用行政手段干預行業的正常運行,更不能對行業標準進行重新定義,比如把“連鎖餐飲企業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從預制菜名單中剔除出去。
人民日報是不明白這個道理;抑或是,揣著明白裝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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