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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考招生已經不分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了,也就無所謂一本、二本了,這個問題多少有點老黃歷了。我們把問題轉化為“喜歡的女生讓你選擇放棄211 去相對一般的學校,能去嗎?”我的建議仍然是“別去”。
我其實非常不理解,男女朋友為什么要在一所大學?按這個理論,那夫妻二人還得在同一家單位工作了?這顯然不是社會的常態。“異地戀 ”的情感維系,確實比較困難,但兩個人選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學,總可以的吧。現在又不是19~22年的特殊時期,同一城市的兩所大學和同一所大學,我實在看不出,對戀人而言,有多大的區別。
考慮到大學檔次相對一般,選擇往往會多些,女生在城市上遷就你,或許更明智點。
人生總是要在事業和家庭間做選擇的,但這一選擇不總是“非此即彼”的。一般是兩者相互妥協,尋找到平衡點。在我看來,兩個人去同一座城市讀不同的大學,就是那個平衡點。
如果一定要做選擇,高中畢業生大概還是更應該傾向學業一些。畢竟,未來還很長,十八歲的年紀太多事情沒有確定。現在為愛情做了重大犧牲,不代表就能走下去。現在選擇了分手,不代表未來就不會遇到更契合的。
相反,為另一方做出巨大犧牲后,心底深處難免會希冀報償。示恩心態 ,不利于對感情的維系。
當然這幾年的就業形勢,211也不代表什么;部分排名沒那么高但就業有優勢的學校,世俗意義上說不定更好。但警察學院之類的,也不是你愿意報就能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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