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環球網消息《海底撈“小便門”相關糾紛案一審宣判:涉案者父母賠償220萬元》
今年3月發生的“火鍋小便門”事件,雖已過去半年多了,但仍在人們的記憶中揮之不去。社會公德的底線被無恥的行為向下擊穿,給社會大眾帶來了惡心的一幕。作案人唐某(男,17歲)和吳某(男,17歲)遂被上海黃浦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法律處罰。
然而治安拘留不能代替經濟賠償。海底撈公司的損失據稱高達2000多萬。僅僅就4109桌食客的消費按10倍賠償就是千萬級別的直接損失。至于因為此案會影響多少人次打消再去海底撈消費的意向,這個間接損失就很難計算了。當前餐飲行業經營已經非常困難,“小便門”對海底撈公司而言,簡直就是“禍從天上來”。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唐某及其父母,吳某某及其父母賠償上海某餐飲公司餐具損耗費和清洗消毒費13萬元,賠償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經營損失和商譽損失200萬元及維權開支7萬元,共計220萬元。看起來賠得很多,可是能否補償損失卻很難說。
可笑的是,個別網友留言,家庭賠不起可能會導致進一步報復社會。這個留言立即遭遇廣大網友的嚴厲駁斥。難道唐某、吳某某不該為自己對別人帶來的傷害負責?難道其父母不該為自己孩子的惡作劇負責?難道正義和公理要向不正義和惡意低頭?難道法要向不法妥協?
未成年人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例不斷沖擊人們的想象力。尤其是校園霸凌頻發、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傷害已到令人發指的地步!人們非常迷茫的是,傷害他人的未成年人得到保護了,而遵紀守法、受到其他未成年人傷害的未成年人,卻未得到有效保護與賠償。
要想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霸凌和傷害未成年人的現象,啟動精神損害賠償是必須的。難道被打、被罵、被凌辱,僅僅賠償醫藥費、營養費就夠了嗎?尊嚴損害怎么說?一生的陰暗記憶怎么說?可以說精神損害是無法賠償的,啟動精神損害賠償也只是給受害者稍稍帶來慰藉而已。
只有給出法定依據,對校園霸凌肇事者及其監護人依法判決強制對受害者進行懲罰性高額精神補償,才能讓霸凌她人的人及其監護人覺得心疼。只有自己感到心疼了,才會有悔意,才會再也不敢、不想、不愿霸凌她人!才會給蠢蠢欲動實施霸凌者產生心靈震憾、趕緊收手!
希望“火鍋小便門”220萬元經濟賠償的法庭判決,成為懲治“校園霸凌”大力借鑒的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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