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除了寒暑假又要放春秋假了?
原創君之言之君之言之2025年09月09日 20:5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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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中小學要放春秋假的消息登上熱搜。
其實春秋假不是“突然來了”,而是政策層持續十二年的制度性鋪墊在2025年集中落地。
2013年《國民旅游休閑綱要》首次寫入“地方政府可探索中小學春假或秋假”。
2014年《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重申“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秋假”。
2020年教育部對全國人大代表第1966號建議的答復再次確認“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前提下,放假時間由各地結合實際安排”。
202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首次把“鼓勵有條件地方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寫進提振消費頂層文件。
政策指針由此從“允許”升級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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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發布六個月后,江蘇、湖北恩施、廣東佛山、浙江紹興等地陸續以地方教育局通知或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形式公布試點方案,標志著春秋假從紙面走向課表。
杭州是唯一的“長跑者”。2004年市教育局出臺《調整中小學假期和作息時間的意見》。
在全國率先把春假、秋假固定進校歷,每年各增2—3天,時間由各區教育局統一下達。
2025年《關于進一步完善春秋假實施的通知》要求各校繼續提供免費托管,教師輪值看護,自愿報名、不額外收費,受訪家長支持率71.3%。
新試點地區采取“假日連休”或“獨立短假”兩種模式。
湖北恩施市2025年春假與清明節連放共5天,秋假與國慶假期連放共5天,覆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廣東佛山市教育局8月9日印發《2025—2026學年校歷》明確秋假為11月12日至14日三天,春假兩天放在“五一”前后,具體日期由各校在總課時不變前提下微調。
浙江紹興市9月2日《2025年提振消費政策新聞發布會實錄》宣布全市推行春秋假,配套免費托管、鼓勵親子錯峰出游,政策寫入市發展改革委《提振消費專項行動任務清單》。
江蘇省政府《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提出“鼓勵有條件地區把‘五一’前3個工作日、‘國慶’前3個工作日分別設為春假、秋假”。
常州、蘇州等地教育局已啟動排課論證,尚未確定具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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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長立場呈“期待—焦慮”兩極。
杭州一家長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相當于一次錯峰出行的好機會”。
報道中常州一家長稱“雙職工請假難,擔心學習節奏被打斷”。
佛山一家長建議“有條件家庭自主休假,學校同步提供托管”。
貴州師范大學一副教授指出“城鄉差異可能使農村學生假而不休”。
常州市武進區一小學校長提出“必放+選放彈性機制、學段差異化、錯峰分批”三條制度設計。
教育部層面目前無新增文件。
記者9月9日檢索教育部官網,最新公開信息仍為2020年9月28日對第1966號建議的答復,強調“不得影響國家課程開足開齊、不得減少正常教學時長”。
這意味著任何試點都必須在原有學年總課時內做“時間平移”,而非簡單增加假期。
從2004年杭州孤例到2025年五省市同步試點,春秋假完成從“地方自選動作”到“國家鼓勵動作”的跨越。
但照進現實仍面臨課表壓縮、教師輪值、家長陪護、城鄉差異四道關卡。
能否成為常規制度,取決于各地能否像杭州一樣把托管、排課、財政補貼做成可復制的系統解決方案。
那么你支持中小學放春秋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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