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城市”出身的西安,這些年來,在網絡流量上顯然享受到了不少紅利,也成為更多網紅、主播、達人們扎根的城市,無論是短視頻、直播、短劇還是其他相關內容創作領域,都少不了網紅們的身影,也持續為西安這座網紅城市注入更多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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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來,西安作為“網紅城市”,網絡生態也同樣受到廣泛關注,相關部門也一直對違法違規的網絡行為進行嚴格整治。
比如最近的“劉增慫” 等 5 人策劃低俗 “求婚” 劇本就被帽子叔叔通報,“劉增慫” 等 5 人團隊虛構人設與情節,通過短視頻和直播持續進行炒作,在網絡空間起哄鬧事,散播至多個網絡平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盡管此次炒作使五人賬號合計漲粉超 20 萬,直播帶貨直接獲利達數十萬元,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絕對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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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僅是西安,在全國其他地方,網絡直播和自媒體行業都同樣存在深層次的問題:
流量至上,價值觀扭曲: 部分從業者將“流量”作為唯一追求,信奉“黑紅也是紅”,為了吸引注意力不惜挑戰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線,社會責任感和道德觀念嚴重缺失。
法律意識淡薄: 許多網紅、主播及其團隊對《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不清楚網絡并非法外之地,違法行為必然會導致現實中的法律制裁。
內容同質化嚴重,創新不足: 在激烈競爭下,原創優質內容成本高、見效慢,導致部分從業者轉向低成本的“審丑”炒作、編造謠言等歪門邪道,破壞了健康的行業生態。
MCN機構管理缺位: 部分網紅經紀公司(MCN機構)只追求商業利益,對旗下主播的內容審核、法律培訓和行為規范管理松散,甚至默許、鼓勵違規行為,出了事則“甩鍋”給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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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西安對于此類事件和個人,一直都保持警惕和處罰的態勢。近幾年針對類似的網紅事件處理有多起:
2025 年,西安高陵區擁有 130 余萬粉絲的網紅苗某某在直播過程中,面對粉絲的質疑,多次采取侮辱、謾罵的激進方式進行回應,擾亂了網絡空間的正常秩序。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約談,對苗某某做出暫停內容更新的處理,并且要求其公開道歉及整改聲明,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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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知名美食博主“陜西老喬”的兒子(小喬)在直播帶貨中態度傲慢,并對提出產品品質問題的網友進行“拉黑”處理。后續被曝出帶貨產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雖然并非直接被行政部門處罰,但引發了陜西省消保委的公開點名批評和介入,要求其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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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2023年,“彩虹星球”在電商平臺通過“彩虹星球合作社官方旗艦店”對其產品進行銷售的過程中,以產品詳情頁、直播、發布短視頻等形式對鴨屎香單叢烏龍茶、有機雞蛋等49種產品進行宣傳。經查,其部分宣傳內容表述不實,構成誤導消費者,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西安市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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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西安,無論是從事電商、直播、自媒體等領域的公司的數量已經不少,這些領域的企業總數量加一起也應該排名前列,但對于行業的規范和自律一直相對落后。
以杭州為例,據杭州市商務局數據,杭州現有綜合類、垂直類頭部直播平臺 32 家,主播近 5 萬人,直播相關企業注冊量超 1 萬家,數量列全國第一,帶動就業超 100 萬人。通過一系列規范措施,杭州有效規范了直播電商業態合規健康發展,共同營造了放心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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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24 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浙江省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指引》,從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不實施不良導向行為、不實施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行為等方面作出規范。
同樣針對直播帶貨領域,深圳市在2025 年 1 月發布《深圳市直播帶貨合規指引》,包含總則、直播主體合規、行為合規、重點領域直播內容規范、責任與監督等共 6 章 40 條,明確了直播帶貨平臺的入駐審核、服務協議制定與公示等多方面要求。
同時,深圳重點聚焦食品、醫療產品、化妝品、黃金珠寶及服裝五個重點行業領域,提出具體的直播推廣內容規范,明確禁止使用的廣告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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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20年,知名主播辛巴帶貨的“糖水燕窩”事件轟動全國。該產品的生產商正是深圳融昱堂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迅速介入調查。
處罰結果:經查,該公司存在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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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杭州、深圳等直播、電商、自媒體行業的規范化管理相比,西安很明顯在行業規范制度上落后許多,每一次只能等到影響力擴散影響到公眾層面的時候,有關部門才匆匆啟動,并沒有在法律法規和行業機構的建立規范上,從源頭上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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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自媒體從業者,不要僅僅追求流量和經濟利益,要注重自身品牌和口碑的建設。通過提供有價值的內容和優質的服務,吸引真正關注和認可自己的粉絲,從“野蠻生長”轉向“合規發展”,將法律法規和社會責任內化為職業生命的核心,才能真正行穩致遠,獲得長久的發展。(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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