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體層面來看,遲到的正義對于受害者而言,往往是殘酷的。每一個等待正義降臨的過程,都是受害者身心遭受煎熬的過程。以曾經轟動一時的張氏叔侄冤案為例,張氏叔侄含冤入獄多年,在獄中他們承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盡管最終沉冤得雪,真兇伏法,但那些被囚禁的歲月、失去自由的時光,卻是永遠無法挽回的。他們錯過了人生中許多重要的時刻,親情、友情和愛情都在等待正義的過程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此時,即便正義到來,也難以彌補他們所遭受的苦難。正義的遲到,讓受害者的生活支離破碎,這樣的正義,又怎能稱之為真正的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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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社會層面分析,遲到的正義會削弱公眾對法律和社會公正的信任。法律本應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當正義不能及時實現,人們就會對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產生質疑。長此以往,社會的公信力會受到嚴重影響,人們可能不再愿意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而是采取極端的手段來尋求所謂的“正義”,這無疑會給社會秩序帶來極大的破壞。比如一些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信訪案件,當事人在合法維權的道路上屢屢受挫,正義遲遲未到,就可能會采取一些過激行為,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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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所以需要及時實現,還在于它具有時效性。犯罪行為發生后,隨著時間的推移,證據可能會湮滅,證人的記憶也會模糊,這會增加查明真相的難度,甚至可能導致無法還原事實的全貌。而且,及時的正義能夠對潛在的犯罪行為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當犯罪者知道自己的行為會迅速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就會有所忌憚,不敢輕易觸犯法律。反之,如果正義總是姍姍來遲,犯罪者可能會心存僥幸,認為自己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從而助長犯罪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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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必須承認,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案件的復雜性、調查的難度等客觀因素,正義的實現可能會遇到一些阻礙。但這絕不能成為正義遲到的借口。司法機關和相關部門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和辦案效率,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確保正義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實現。同時,社會各界也應該加強對正義及時性的關注和監督,形成一種推動正義及時實現的強大合力。
“正義如果遲到就不是正義”,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永遠不要盲目相信“正義不會遲到”這句話,而是要積極行動起來,為正義的及時實現而努力。只有讓正義在第一時間降臨,才能真正維護受害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與和諧,讓正義之光始終照亮我們前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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