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托入學須知
新生入學在即,正在為孩子上幼兒園或小學忙碌準備的家長們,為了不影響孩子開學報名,請注意啦!還有一件重要的事——記得帶孩子到現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屬的預防接種門診查驗入托、入學預防接種情況哦。
為什么要查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兒童的監護人、所在學校和托育機構應當相互配合,保證兒童及時接種免疫規劃疫苗。《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按照規定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應當向兒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機構、學校所在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并配合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按照規定補種。依據以上法律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教育部制定了《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辦法》,辦法明確規定,所有新入托、入學的兒童必須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并提供能夠評估兒童預防接種完成情況的資料。這是保障兒童健康、預防校園傳染病的關鍵措施,也是入學的法定程序!
查驗對象
托育機構、幼兒園:所有新入托兒童及轉學、插班兒童。小學:所有本次新入學一年級學生及其他年級轉學、插班兒童。提示:即使已在其他學校就讀,轉學后仍需重新查驗!
辦理流程
攜帶材料:兒童預防接種證等。辦理地點:兒童居住地或托育機構、幼兒園和學校所在地的預防接種門診。辦理建議:建議帶兒童一同前往接種門診。若查驗時發現存在漏種疫苗且符合當日接種條件(如健康狀況允許、無接種禁忌等),工作人員可安排現場補種,減少往返次數。
查驗結果
查驗具體內容:對于未完成接種的兒童,接種單位將現場為其補種或在其《江西省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上填寫預約補種日期,家長或其監護人應按時前來進行補種。待該兒童完成全部補種后,接種單位再在預防接種證中的“全程完成接種證明”頁的相應位置蓋章,交兒童家長(監護人),由家長(監護人)將復印件交托幼機構(學校),以替換之前(入學報名時)開具的未完成接種的《江西省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
需補證或補種疫苗:家長應攜帶兒童盡早前往預防接種門診完成疫苗補種,如辦理預防接種證補證,需要攜帶兒童戶口簿。
查驗的意義
托幼機構和學校作為兒童集中學習與活動的公共場所,人員密集、接觸頻繁,極易成為傳染病暴發和流行的場所。開展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能夠及時發現未按程序接種疫苗的兒童,并為其提供補種機會,從而提高兒童群體的免疫水平,在校園內建立起牢固的免疫屏障,有效預防和控制疫苗針對性傳染病的發生,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這不僅是對每一位兒童健康負責,更是維護校園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舉措。
家長們,請盡快帶著孩子和其預防接種證,前往轄區預防接種門診查驗:如未完成接種需開具《江西省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如已完成免疫,在預防接種證中“全程完成接種證明”頁相應位置蓋章。
渝水區轄區內各預防接種門診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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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區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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