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這個事鬧得沸沸揚揚,簡單回顧一下。浙江紹興魯迅紀念館墻上有一副畫,“迅哥兒”夾著香煙,眼神犀利,背景簡化為黑白線條,頗具文藝氣息。不少到訪游客會隔空點支煙或打個火機,拍一張“給先生點支煙”的照片,致敬這位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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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8月20日,控煙志愿者孫女士在社交平臺發文,稱這幅墻畫改編自魯迅在書房抽煙的照片,去掉背景后容易讓人誤以為魯迅在室外吸煙,有“誘導吸煙”和“誤導青少年”的風險。8月22日,她還向“浙里辦”投訴,建議把魯迅的抽煙動作改成“右手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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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一上熱搜,頓時引起一片嘩然。先說個人看法:孫女士此舉純屬吃飽了撐的沒事干,作為一個曾經去到過魯迅故居的青年游客,我堅決支持墻畫保持原樣。
魯迅先生一生有很多成就,也有很多愛好,抽煙就是其中一個。放眼他生活的那個舊時代,上到政要學者,下到販夫走卒,幾乎都有煙癮。煙不離手,在100年前并非惡習;而當時的社會環境,也根本談不上去管控什么二手煙危害。
我本人是不抽煙的,平時也反對二手煙,但我無論如何也不會去指責抽煙的先輩。有人說筆桿子們抽煙是為了創作靈感,其實我并不需要幫著找這么個理由。當年的人們無論因為什么原因抽煙,我都不會表示異議。
教員伍豪等先輩即便日常抽煙喝酒,也不會消減他們的崇高,反而顯得他們真實鮮活,更接地氣;反觀中西方某兩個煙酒不沾、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即便再“自律”再我也不會高看他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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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是,投訴者聲稱游客“給先生點煙”拍照會誤導下一代,殊不知這恰恰是致敬之舉。游客來紀念館,是為了緬懷魯迅先生的批判精神和戰斗意志,誰專門是為了學習怎么抽煙來的啊?把普通的娛樂行為上綱上線成“矮化精神高度”,強行扣上誤導帽子,反而暴露了投訴者的文化自卑。
歷史就是歷史,魯迅先生現存的照片里有很多抽煙的畫面,這早就構成了他老人家的藝術形象之一。試圖以“教化”的名義不讓這樣的畫面在公眾場合出現,純屬越俎代庖、過度敏感。
要照這么個邏輯,魯迅先生小時候還在課桌上刻了個“早”字,這算不算破壞公物啊?他把弟弟的風箏毀掉,這算不算家庭暴力啊?和閏土一起抓小鳥雀,這算不算不愛護動物啊?……真這么掰扯下去,就沒完沒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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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從最新消息來看,大部分人還是正常,魔怔人畢竟是少數。
8月25日,紹興市文旅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今天上午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電話,“都表示這是歷史的客觀現實,而且也是紹興魯迅故里旅游的一張名片,要求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投訴盲目做出決策。”大家的意見一致要求不需要修改,文旅局也會在廣泛聽取民意的基礎上做出決策,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投訴而盲目更換,“是否修改目前還沒有通知,會在全面統籌后再做出決策。” 公眾號:中國青年報
當地在這方面有著足夠的清醒,不至于隨隨便便就被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揮舞著“道德大棒”給綁架。浙江省魯迅研究會秘書長卓光平也指出:“抽煙常與沉思、思考聯系在一起,恰恰能夠體現魯迅作為思想家的深度。我們更應關注他深刻的思想價值,而非僅聚焦于某個生活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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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表示,這種投訴為逞一己之快而不顧公共資源被無端浪費。“一人投訴,全社會吃藥,納稅人埋單,這不是正常的輿論空間秩序。”
魯迅先生的打卡墻,沒有因為吸煙的動作而誤導公眾,反而是這樣的舉報在誤導社會——原來“拿著錘子找釘子”,可以調動這么多的社會資源,可以引發這么大的關注。 沈彬,公眾號:澎湃新聞評論
總之啊, 公共文化場所的文化展示,其核心是守護歷史的真實溫度,而非去刻意迎合某些人的現代癖好。與其在墻畫上吹毛求疵,不如多讀讀《狂人日記》,體會魯迅“救救孩子”的本意,那才是對先生最深刻的致敬。
否則,這般“吃飽了撐的”鬧劇,只會讓魯迅的諷刺筆鋒在九泉之下再添新素材——某些魔怔人所謂的“覺醒”,不過是另一種愚蠢的蒙昧罷了。
文章發出之前,又獲悉了一個最新消息,有網友發現,投訴人孫女士在某書賬號的主頁簡介里,寫有【煙草電子煙out,只可“尼古丁袋”】等,疑似將禁煙投訴當作引流工作,然后好售賣自己的煙草替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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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正應了謝若林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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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遇到這種搞事情的,建議直接標狼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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