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文共6999字,時長約9分鐘
· 本文來源:劉勝軍大局觀(劉勝軍微財經出品)
置頂推薦:
文/ 劉勝軍
堅持“法定管轄為原則,指定管轄為例外”的基本原則,嚴防趨利性執法,堅決糾治對涉民營經濟案件擴張管轄、人為制造異地管轄。有力有效整治涉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不規范執行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執行措施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最高人民法院
最近幾年,民營企業家遇到一系列挑戰,出現安全感、方向感焦慮。民間投資增速下滑,2024年民間投資同比下降0.1%(自2022年以來連續三年無增長),而國有部門投資增速高達5.7%。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僅為50.1%,已降至2012年公布民間投資數據以來的最低點。近期,紹興金點子紡織公司創始人畢光鈞(56歲)、杭州西子電梯董事長劉文超(54歲)、廣東靚家居創始人曾育周(53歲)、北京居然之家董事長汪林朋(57歲)先后自殺身亡,更引發企業家的群體哀傷()。
今年2月的民企座談會指出,“當然,我們也要清醒看到,當前民營經濟發展確實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較為突出的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風起云涌,給傳統產業領域的一些民營企業帶來較大沖擊;一些科技型和外向度較高的民營企業面臨困境;一些民營企業盲目多元發展,市場把握不好、經營管理不善;有的地方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不優,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有待加力;社會上對民營經濟的認識還有一些雜音。”()
法治是最好的定心丸!針對上述問題,民企座談會特別提出:
——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這句話有兩個關鍵詞,一是“合法權益”,強調保護的是合法權益,而不是非法利益;二是“依法保護”,就是保護必須符合法律法規,不能搞“法外開恩”那一套。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各類所有制企業等經營主體的違法行為,都不能規避查處。要加快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涉企案件立案審查和管轄,強化執法監督,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堅決防止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案件審查和執法司法要依法進行,盡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
今年5月,《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實施。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司法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具體舉措:
1.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政策。妥善審理與經營主體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協議、行政允諾等案件,依法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破除區域壁壘和地方保護。
2.完善行政訴訟審理制度機制。依法審理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與民營經濟組織之間簽署的招商引資協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有關協議等行政協議類案件,完善行政協議案件司法裁判規則,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依法公正解決投資收益分配、責任風險分擔問題,助力營造良好的投資和市場環境。依法審理涉及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案件,促進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行政強制措施的依法規范適用,防止對民營經濟組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加強涉及對民營經濟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依法糾正“小過重罰”以及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不相當的行政處罰。加強涉民營經濟組織的征收、征用財產等行政案件審理,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條件、程序辦理并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持續落實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協同制定完善針對性強的涉全國統一大市場、市場監督管理、證券期貨、金融監管等領域的規范性文件,積極預防化解涉民營經濟組織的行政爭議。
3.依法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力度,依法規制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依法審理科技領域的壟斷糾紛案件,準確認定知識產權正常行使行為與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界限,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獲得創新資源,實現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積極助推統一大市場建設。
4.依法助力拓寬融資渠道。落實民法典關于功能擔保的規定,依法支持民營經濟組織依托供應鏈產業鏈拓展新的融資擔保方式,依法確認非典型擔保的法律效力,穩定金融機構的法治預期,助力民營經濟組織有效利用自身資產資源獲得信貸融資。持續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等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好企業信用信息,及時更新企業涉訴涉執情況,防止因信息更新不及時影響企業獲得正常融資。會同市場監管、人民銀行等信用綜合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及時修復信用。嚴格落實國家金融管理政策,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推動金融機構持續優化普惠金融供給和服務,依法規范利息收取,協同推動政策落實落地。依法規范金融機構單方面增加發放貸款條件、中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行為,確保民營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依法規制“高利貸”“砍頭息”等非法職業放貸和轉貸等違法行為,嚴懲民間借貸犯罪活動,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秩序,助力民營經濟組織破解“融資難”“融資貴”難題。
5.著力促進解決拖欠民營經濟組織賬款問題。嚴格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關于賬款支付剛性條款、《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及《關于大型企業與中小型企業約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項為付款前提條款效力問題的批復》等有關規定,依法保障民營經濟組織特別是中小企業賬款獲得及時支付。依托清理賬款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拖欠民營經濟組織賬款預防和清理機制,全面落實快立、快保、快審、快執“綠色通道”工作要求,強化對拖欠主體的強制執行,積極運用交叉執行加大對拖欠民營經濟組織賬款案件執行力度。
6.強化科技創新司法保護。
7.保障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8.依法懲治民營經濟組織內部腐敗等犯罪行為。
【案例:DeepSeek母公司幻方量化市場總監李橙,在2018-2023年間涉嫌伙同券商營業部經理,通過虛構經紀人身份,將幻方量化交易導入指定營業部,套取券商“交易傭金40%提成”制度下的績效獎金,6年累計1.18億元】
9.推動完善內部治理。
10.引導誠信守法經營。
11.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準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注重依法平衡保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作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推動“一函兩書”工作落實,引導企業規范用工,促推勞動爭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持續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發布典型案例,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發展。?
12.依法審理涉消費糾紛案件。發布網絡消費典型案例,引導經營主體規范經營,促進網絡經濟、平臺經濟健康持續發展。落實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規制“知假買假”,既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依法懲治違法索賠行為,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依法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既依法支持預付式消費融資功能發揮,降低經營成本,促進投資,又依法打擊經營者“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13.助力民營經濟組織安全“出海”。研究制定關于推進國際商事法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健全訴訟和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著力發揮跨境商事調解職能,以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國際商事解紛機制,服務保障各類民營經濟組織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適時發布當事人約定管轄、選擇適用域外法的指導性案例。發布涉外商事審判報告和涉“一帶一路”建設典型案例,指導“走出去”企業積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引導其依法合規經營。
14.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依法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堅持全鏈條打擊,依法嚴厲懲處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擾亂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等犯罪。研究出臺審理民刑交叉案件司法解釋,深入開展有關合同詐騙罪法律問題調研指導,在堅持嚴格依法公正審判的基礎上,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界限,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作為經濟犯罪處理。
15.規范處置涉案財產。準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工作的意見》,健全規范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工作機制,既充分利用刑事追贓退賠手段,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作為被害人的財產權利,又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物與合法財產,民營經濟組織財產與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個人財產,涉案人財產與案外人財產,確保企業合法經營不受影響,個人合法權益、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6.依法糾正涉企冤錯案件。依法再審糾正涉企冤錯案件,對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實施嚴格審查。及時發布再審糾錯典型案例,堅決做到有錯必糾、依法糾錯。健全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工作臺賬,積極開展專項評查。加大上級法院提審和直接審理力度,完善指令異地法院再審制度,防止程序空轉。加強對指令再審、發回重審案件的跟蹤指導監督,著力提升裁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17.依法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人格權益。依法嚴懲網暴傷企違法行為,依法打擊侵犯民營經濟組織名譽權和經營者人格尊嚴、隱私權等犯罪。充分發揮人格權侵害禁令和行為保全制度功能,及時制止惡意詆毀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名譽等違法行為,積極發布典型案例和推送案例入庫,進一步發揮公正裁判示范引領作用。深化對涉及民營經濟組織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個人信息等人格權益法律適用問題的研究,指導嚴格規范適用民法典人格權編()。
18.完善多元解紛機制。
19.持續優化訴訟服務。堅持立案登記制不動搖,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優化現場立案、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等立體化、多元化服務。發揮先行調解、多元解紛機制作用,可以先行調解的案件,應通過相關工作機制開展好矛盾糾紛非訴解決、多元化解工作。加大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應用推廣力度,積極引導民營經濟組織使用示范文本、依法表達訴求,不斷提升各類經營主體應用示范文本便捷高效實質化解矛盾糾紛的獲得感。
20.規范適用保全措施。依法穩慎開展訴訟保全工作,嚴禁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盡量采用“活封活扣”方式,減少對民營經濟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完善立案、審判與執行協調銜接機制,全面履行立案階段調解職能,及時向訴訟保全的當事人釋明調解高效快速化解糾紛優勢,引導當事人達成和解、實質解紛,做實“以保促調”“以保促執”。依法審理涉訴訟保全賠償糾紛案件,明確追償規則,依法確認保全錯誤責任,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保全權利,懲治濫用訴權行為,防范因錯誤保全引發糾紛。
21.依法規范執行工作。規范財產調查,避免錯誤查封案外人財產。規范財產查封,嚴禁明顯超標的查封,優先選擇對被執行人生產生活影響較小且方便執行的財產執行。規范財產處置,對已查控到的財產依法及時啟動變價程序,依法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拍賣變賣過程中全面真實披露已查明的財產信息,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下允許被執行人自行處置。規范強制措施和間接執行措施,采取罰款、拘留措施的,嚴格審批流程,依法規范適用;采取限制出境、信用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的,應當嚴格審查被執行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出現解除情形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解除。
22.健全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機制。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合理確定失信懲戒范圍和力度,要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發揮失信懲戒分級分類及守信激勵作用,對存在輕微失信行為但積極糾正的經營主體,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情況下暫不納入失信名單。對存在一般失信行為的失信主體可以給予寬限期,通過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組、引入第三方資金等方式盤活經營主體資產。積極運用失信懲戒寬限期、單次解禁等制度,促進被執行人積極履行裁判義務、雙方當事人執行和解,實現“雙贏、共贏”。建立失信等級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情況,每半年對其信用等級進行動態調整。進一步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裁判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及時幫助其修復信用,出具證明材料,讓經營主體及時回歸正常生產經營軌道。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機構、市場監管等單位的銜接聯動,推動信用評級機構優化民營經濟組織的評級方法,推動修復結果互享互認,增加信用評級有效供給。
23.堅決糾治涉企審判執行中的突出問題。扎實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持續鞏固深化專項行動成果,切實以依法平等保護增強信心、以嚴格公正司法穩定預期,以善意文明司法激發活力。堅持“法定管轄為原則,指定管轄為例外”的基本原則,嚴防趨利性執法,堅決糾治對涉民營經濟案件擴張管轄、人為制造異地管轄。有力有效整治涉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不規范執行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執行措施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24.提升涉外審判效能。
25.加強普法宣傳。
![]()
劉勝軍
堅持講真話的經濟學家
政治經濟學+大歷史觀
2014 年參加總理經濟座談會
劉勝軍微財經創始人
致公黨上海市經濟委員會委員
山東省人力資源發展促進會首席專家
著有《下一個十年》
山東·菏澤·定陶人
▼ 應聘、演講邀請、商務合作 ▼
請添加微信:tina71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