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丈夫悄悄將200萬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
當第三者手持取款憑證和“還款協議”聲稱“已還100萬”,
當一場用啤酒箱上演的“還款戲碼”險些瞞天過海...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周旭東、律師助理馬馨蕊代理原配王女士,在這場充斥著謊言與對抗的案件中,憑借確鑿證據戳破虛假抗辯,最終為當事人追回196萬。這不僅是一場捍衛財產權的硬仗,更是對“違背公序良俗”行為的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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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周旭東、律師助理馬馨蕊
案情簡介
王女士(化名)與劉先生(化名)于2018年登記結婚,然而婚姻的裂痕卻隱藏在丈夫與張三三(化名)的隱秘關系中。2020年至2024年間,劉先生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陸續向張三三贈與夫妻共同財產200萬元。
2024年初,王女士發現二人關系后,前往張三三住處收集證據時發生沖突,張三三以“私闖民宅”為由報警,公安機關隨即介入調查。為讓張三三停止糾纏,劉先生與其簽訂《協議書》,寫明“收到張三三現金100萬元,債務兩清”。但這場“還款”實則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2024年6月,張三三交給劉先生一個行李箱,聲稱里面裝著100萬現金,劉先生明知箱內是啤酒,卻配合著將箱子放進后備箱駕車離開,全程未曾打開。
王女士始終沒有放棄追討,多次向張三三索要款項未果后訴至法院。張三三卻拿出銀行取現記錄(給劉先生行李箱前一天)取現100萬、《協議書》和證人證言,堅稱“已還款”,企圖將200萬的贈與責任一筆勾銷。
王女士無奈之下找到北京家理,委托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周旭東、律師助理馬馨蕊維護自己權益。
辦案經過
難點一:戳破“100萬現金返還”的謊言
張三三的“證據鏈”看似無懈可擊:銀行取現記錄能證明她有還款能力,《協議書》顯示劉先生“已收款”,證人更是聲稱全程“見證”交接。但家理律師從三個維度撕開了破綻:
證人反戈:申請劉先生的朋友馬先生出庭作證,他證實當天收到劉先生轉交的行李箱,打開后只有兩瓶啤酒,“箱子輕得很,根本不可能裝100萬現金”;
當事人陳述:劉先生當庭承認,“張三三不讓我開箱,說簽了協議就行,后來才知道里面是啤酒,就是配合她演場戲”;
資金流向異常:調取張三三取現后的賬戶記錄,發現其與姐姐、前姐夫有大額轉賬,100萬現金既未存入銀行,也無合理去向,與“現金返還”的說法相互矛盾。
三重證據疊加,法院最終認定“現金返還100萬”系虛構。
難點二:證明張三三“明知對方已婚”
張三三辯稱“不知劉先生有配偶”,試圖以“善意接受”推脫責任。家理律師直擊要害:
首先,劉先生明確陳述“2021年就告訴張三三自己已婚”;
其次,王女士2024年5月發現關系后,多次向張三三追討款項,張三三從未以“不知情”抗辯,反而用“已還款”回應,可見其對劉先生的婚姻狀況早已知曉;
最后,二人多次共同出差至成都、長沙等地,交往密切,張三三對劉先生的家庭狀況理應有所了解。
法院采納了上述觀點,認定張三三非善意接受贈與。
難點三:精準核算應返還金額
張三三主張“為劉先生消費10萬余元”應抵扣,律師團隊逐條核查:
對劉先生認可的3萬元消費及8000元購鞋費用,予以確認;
對其他無明確指向劉先生的消費(如共同出行的部分開銷),結合證據酌情扣減。最終法院在200萬總額中扣除合理部分,認定應返還196萬。
案件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劉先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向張三三贈與財產的行為,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和公序良俗,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張三三的“現金返還”主張因證據矛盾且不合常理,不予采信。最終判決:
1.確認劉先生向張三三贈與200萬元的行為無效;
2.張三三向王女士返還196萬元。
家理律說
本案的核心是對“違背公序良俗”行為的否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于雙方共有,一方擅自贈與婚外第三者,既侵害配偶財產權,也違背婚姻忠誠義務,原配有權追回。
而擊破“現金返還”這類騙局的關鍵,在于對證據鏈“合理性”的審視:取款記錄不等于實際交付,協議簽字不代表履行事實,證人證言需與常理相互印證。律師通過挖掘細節矛盾(如啤酒箱重量、資金流向),讓謊言在法律面前無處遁形。
案外說法
現實中,有人為逃避責任,會想出各種手段——偽造還款協議、虛構現金交付、用消費記錄抵扣款項……但無論戲碼演得多真,在法律的審視下,終究會露出破綻。銀行流水、證人證言、行為邏輯,每一個細節都可能成為戳破謊言的利器。
婚姻的基礎是忠誠,家庭的根基是責任。試圖用婚內財產維系婚外關系,不僅會傷害至親,更會因違背公序良俗而難以得到法律保護。守住對家庭的忠誠,守住對法律的敬畏,才能讓財產真正成為守護家庭的鎧甲,而非破壞幸福的利器。畢竟,愛與責任構筑的家,才是永恒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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