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評論人 鄧啟金 撰稿
2300萬元的商業欠款,在11年間演變成近2億元的訴訟風暴。云南云翔公司被拖至瀕臨破產,而始作俑者湖南祥龍公司早已被吊銷執照。這起橫跨三級法院、歷經9輪糾錯的離奇案件中,長沙市雨花區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秦曉梅的名字反復出現——她被指將虛假訴訟合法化、對終審駁回案件強行改判,甚至用司法權阻撓企業重組。如今,多封舉報信已送達中央巡視組,一個核心疑問懸而未決:這位頻繁遭舉報的女法官,為何甘為祥龍公司充當“司法打手”?她的“司法鏢局”如何經營的?
2012年的石油焦購銷合同,本是云翔公司與祥龍公司的常規合作。但從2014年起,祥龍公司通過債權分拆、虛假訴訟、重復起訴等手段,將2300萬元欠款“吹”成近2億元的債務雪球。望城區法院的“63號判決”將違約金按日千分之一(年化36.5%)計算,長沙中院更創造出“本金+違約金+本金遲延金+違約金遲延金”的復利計算法,讓590萬元貨款滾成3416萬元的天價債務。
而秦曉梅主導的案件更顯詭異:祥龍公司提交的運輸證據中,多輛“貨運車”實為客運車輛,部分竟能一天往返桂滇兩三次,如此拙劣的偽造證據,卻被她采信并判決云翔公司支付1795萬元。更令人震驚的是,在祥龍公司的違約金訴求已被長沙中院終審駁回后,秦曉梅仍指示法官重新立案,判出3900余萬元的“新債”。
![]()
![]()
在虛假訴訟案中,秦曉梅先是準許云翔公司調查取證申請,隨即又單方面否決,半個月內倉促判案;在股權凍結事件中,她繞過合議庭簽發裁定,以偽造的《擔保合同》復印件為由,6天內兩次凍結企業股權,直接扼殺云翔公司的重組生機。這些操作絕非“工作失誤“——當司法程序淪為可隨意開關的工具,背后必然藏著利益輸送的暗影。
祥龍公司的套路清晰可見:先勾結法官獲取枉法裁判,再通過關聯公司轉讓債權掏空資產。秦曉梅的角色至關重要:她主導的判決讓虛假債權“合法化”,她簽發的保全裁定精準打擊企業命脈,她甚至否決承辦法官的合理裁定,確保祥龍公司的“獵殺”萬無一失。這種系統性的司法偏袒,使得云翔公司即便在三級法院9輪糾錯后,仍逃不出債務泥潭。
從2014年首次判決到2025年再審申請,8年時間足以讓一個企業從盈利走向破產。祥龍公司的虛假訴訟被戳穿后,無人被追責;秦曉梅的多次違規操作,始終未被調查。當“糾錯”的速度趕不上“錯判”的破壞力,司法權威便成了某些人手中的提線木偶。
云翔公司的遭遇并非孤例。湖南擔保公司、招商銀行等多家企業都曾被祥龍公司拖入訴訟漩渦。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個殘酷現實:當司法權與商業利益勾結,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便成了待宰的羔羊。
![]()
![]()
如今,舉報信已送達中央巡視組,但秦曉梅為何如此“執著”地為祥龍公司站臺?是個人私利,還是更深層的司法生態問題?答案或許藏在那些未被公開的案卷里,藏在祥龍公司被吊銷前的資金流向中。
對于每一個經受過司法不公的企業家而言,沉默即是縱容。唯有像云翔公司這樣持續舉報、較真到底,才能讓“秦曉梅們”暴露在陽光之下。畢竟,法治的進步從來不是等來的,而是無數受害者用血淚與勇氣倒逼出來的。
最后的思考題:以上結論的得出必須建立在某種正確的前提基礎上,但最真實的思考應該發生在更深的心底,以下是本案最后的作業題:1、若你是云翔公司的決策者,如何在司法絞殺中守住企業生命線?2、當舉報成為唯一武器,普通人該如何對抗系統性腐敗?3、司法公信力的重建,是否必須以“自上而下”的改革為前提?4、我們用文字捍衛的正義,能否喚醒那些遭遇過毒打的企業家找到生命和財富的意義?
(你有權噤若寒蟬裝傻充愣認慫,也有權獨立思考找到答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