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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間小道,兩車相遇。一方是主動靠邊、右輪已壓入草地的普通車主;一方是拒絕挪動寸步的奔馳車。當白車男子堅持不退讓時,奔馳車上女子掏出一本證件:“要不然,我就拿證了哦!”
更令人膽寒的是,她的同伴當場報出男子的姓氏、家庭住址,并撂下狠話:“不管住哪里,都要搞你。”
這段發生在廣西防城港市江山鎮狹窄鄉道上的沖突視頻,在網絡上引發極大關注。然而,事件在網絡發酵后,當地派出所民警卻深夜造訪視頻發布者父母家,施壓要求刪除視頻并向“亮證姐”道歉。
這起事件的核心問題當然不在于會車的沖突,而在于赤裸裸的特權威懾。當奔馳女子手持帶有“行政”“執法”字樣的紅色證件,威脅普通車主時,公共權力的神圣符號已被異化為私人特權的護身符。
更令人震驚的是,公民的個人信息也成為了施加壓力的武器——僅憑車牌號碼,對方就能精準報出當事人的家庭住址與姓氏,形成一場即興的“馬路開盒”。
受到威脅的車主長期在外地生活,而對方卻能憑車牌秒查其住址,暴露出警務信息查詢系統的監管漏洞。《個人信息保護法》明令禁止非授權調取公民信息,若查實涉事人員濫用公安系統,則可能構成嚴重違法犯罪。此外,警方初期對投訴的漠視與后續對受害者的施壓,更進一步加劇公眾對制度防線的信任危機。
其中,民警深夜上門要求刪帖的行為,被專家指為“典型次生輿情災難”。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民事糾紛引發的網絡發帖若不構成誹謗,警方無權強制刪除。民警以模糊法律條文施壓受害者,卻未對奔馳車方展開調查,被輿論質疑“選擇性執法”與“權力包庇”。
當輿論沸騰后,警方回應稱對女子是否公職人員將“視情況公布”,這種含糊其辭的回應,進一步消蝕了公眾對執法公正性的信任。
涉事女子宣稱“拿證”時的底氣,相關民警迅速為其“善后”的行為模式,共同構成了特權閉環:一端是濫用身份的囂張,一端是權力系統的庇護。
就在今年“七一”前夕,廣西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剛在南寧為領導干部上黨課。他強調,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推進作風建設,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訓”轉化為“刻在心底的敬畏”,讓清風正氣充盈八桂大地。
而“奔馳亮證姐”以及其“背后力量”的所作所為,無疑是與深化作風建設的要求背道而馳的。
針對此次惡劣事件,廣西有關方面必須采取“零容忍”處置,建議由上級紀委監委牽頭,對事件進行專門調查,從源頭堵塞公權私用的漏洞:
一是徹底公開涉事者身份:若確系公職人員,應立即停職調查并公布懲處結果;若非公職人員,則需追查偽造證件及非法獲取信息刑責。
二是徹查信息泄露源頭:必須查明個人信息泄露的技術路徑——是公安系統違規查詢、內部人員徇私還是第三方數據販賣?
三是問責不當處置行為:對民警深夜施壓的決策者、奔馳車方調取信息的協助者、初期接警的敷衍者,均需納入追責范。
人人都會害怕在正常的社會交往時,有人突然對你“亮證”。當“亮證姐”拿出證件的一瞬間,她就失去了所謂的“隱私保護”,而成為了人民群眾監督的對象。只有每一次非法“亮證”都能被法律熄滅,當每一條公民信息都被制度鎖牢,道路相逢時,我們才不必恐懼誰的身份更“硬”。
“亮證姐”事件,映出了特權思維對法治根基的腐蝕,也照見了基層治理中公信力的脆弱傷口。當證件淪為嚇唬百姓的道具,當公器為特權者開道,老百姓就會失去安全感。
唯有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全程透明的程序、依法嚴處的決心,才能縫合這道信任裂痕。畢竟,公權力的神圣性,永遠來自“為人民亮證”的初心,而非“向人民亮證”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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