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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法院創建“學習型、服務型、高效型、廉潔型、溫馨型”五型法院以來,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加大矛盾糾紛調解力度,促進案結事了人和。7月7日,民事審判庭閆大力審判團隊經過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保障了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充分彰顯了司法智慧與溫度,贏得了涉事企業的好評。
案情聚焦:合作生隙,企業起訴
2022年5月,原告A公司與被告B公司簽訂《某污水處理廠項目鋼板樁施工專業分包施工協議書》,約定被告B公司將某污水處理廠鋼板樁工程分包給原告A公司。A公司依約施工完成后,雙方核定了工程造價,但就是否達到付款條件產生了分歧,原告A公司多次催要案涉工程款無果后無奈訴至法院。
精準研判:“能調”先行,力促雙贏
收到該案后,承辦法官閆大力深入研判案情,多次約見企業負責人,發現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付款條件上,核心矛盾并非不可調和,兩家企業過去合作良好,B公司現面臨經營困難并非惡意拖欠,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閆法官介紹道,“這起糾紛調解成功對雙方都更有利:一方面A公司能快速回籠資金,避免債權落空,一方面B公司能避免法院執行程序中對企業財產的查封、凍結,有利于恢復生產,完全符合‘能調盡調’的情形。”
成果落地:實質解紛,企業安心
調解過程中,閆法官緊扣“能調盡調、當判則判”的辦案思維,為調解設定清晰邊界:一是明確告知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法律風險,特別是B公司拖欠工程款的法律后果;二是通過在案證據厘清案件事實,明確各方責任;三是引導雙方著眼于長遠合作和現實困難,提出務實方案。經過多輪“面對面”協商,閆法官的努力終于促進雙方互諒互讓:B公司以房抵債履行還款義務,A公司亦對該方案表示認可,雙方履行完畢后,A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矛盾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理念踐行:護航營商,久久為功
“法官真正理解了我們企業的難處,法院的調解不僅讓我們收回了欠款,還避免了漫長訴訟可能帶來的更大損失,這比一紙判決更能讓企業安心。”A公司負責人感慨道。該案的成功化解,展現了法院在服務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中起到的積極作用。此次調解正是開平法院創建“五型法院”的生動實踐。
下一步,開平區人民法院將以創建“五型法院”為契機,切實把“能調盡調、當判則判”的司法理念轉化為服務企業、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實踐,繼續深化司法為民舉措,為開平區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來源:開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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