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大家找工作期間應(yīng)該都有拒絕Offer的經(jīng)歷!
作為求職者,因為找工作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為了節(jié)省時間,也為了更多的面試機會,一般都是廣撒網(wǎng)式投簡歷。
然后再根據(jù)收到的Offer,結(jié)合自身情況綜合考慮最終選擇哪一家。
就是這樣如此正常的職場規(guī)則,竟然被某些HR蓋上“不誠信”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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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威脅求職者:“在業(yè)內(nèi)廣而告之,讓其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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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對求職者進行“封殺”啊!
我尋思HR不也是一份工作嗎?不也是打工人嗎?做自己本職工作有啥優(yōu)越感爆棚的呢。
不知道的還以為求職者做了啥傷天害理的事情呢,結(jié)果一看,好家伙,就因為拒絕了個Offer。
此事一出,很快便登上了微博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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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當事人爆料:該公司是一個外包公司,剛開始HR打電話來跟她說明情況的時候,她想問清楚基本情況,想知道為什么六點以后加班沒有餐補,而是加班到九點以后才有餐補。
HR在電話里就說別揪著這些細節(jié),語氣很不耐煩,然后再給他發(fā)一些消息也是愛答不理的。
后來當事人想著工資要26號才發(fā),加班也沒有加班費,上班通勤還需要一兩個小時,就把這份工作給拒絕了。
于是回絕之后就發(fā)生了開頭的那一幕。
不得不說,當事人的這些行為和考量,無論是基于職場規(guī)則還是法律法規(guī),都沒什么問題。
反倒是這位HR的“封殺”和傳播“不誠信”言論的行為,已經(jīng)涉嫌名譽權(quán)侵權(quán)和就業(yè)歧視,該企業(yè)可能會因為HR的行為遭受行政處罰。
這不就倒反天罡了嘛!
對于此事,網(wǎng)友們的看法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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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這個行業(yè)很有意思,越不專業(yè)的可能就越強勢、越蠻橫。
比如下面這個:求職者就正常問了下工作時間和薪資待遇,結(jié)果直接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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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沒想到的是,這位HR還真幫求職者投簡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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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挺搞笑的!
還有試圖行業(yè)內(nèi)“封殺”設(shè)計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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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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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其實都不過是紙老虎而已
找工作本身就是雙向選擇,企業(yè)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人才,求職者也在找與之契合的崗位和企業(yè)。
嚴格來說雙方不存在誰高誰低,無非就是勞動力市場中供需雙方權(quán)力關(guān)系會有動態(tài)變化。
但無論是傾向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求職招聘都是以坦誠、平等、互相尊重為前提進行的。
最后有必要科普一下:
根據(jù)《民法典》第472條,offer屬于“要約”,求職者拒絕即“不承諾”,合同關(guān)系未成立,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并且多投簡歷是合法權(quán)利:求職者向多公司投簡歷屬正常求職行為,受《就業(yè)促進法》保護。
所以,對于所謂的“威脅”“封殺”,求職者大可不必擔心,更不要害怕,就算他有這個心,也不見得有這個膽;就算有這個膽,他也沒這個能力。
該取證取證,該維權(quán)維權(quán),別影響找工作的心情哈!
另外,也希望大家不要帶著有色眼鏡看HR這個行業(yè),大多數(shù)HR都是很善良、專業(yè)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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