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一則關于小米SU7 Ultra車型的維權訴訟消息引發了廣泛關注。維權車主高先生(網名:JOhn呆伐)于6月19日正式對小米公司提起訴訟,質疑其碳纖維機蓋的“雙風道”設計與宣傳性能不符。這一舉動標志著該維權事件在持續了51天后再度升級,目前已有百余名車主加入訴訟行列,部分案件已立案待審,而小米方面自5月回應后未再發布公開聲明。
事件經過
今年年初,小米在宣傳SU7 Ultra車型時,重點介紹了其選裝的4.2萬元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稱其“復刻原型車雙風道設計”“雙風道直接導向輪轂,支持輪轂散熱”,創始人雷軍更強調該部件“結構全改”。這些宣傳讓不少追求高性能與獨特設計的消費者心動,紛紛選擇加價選裝。
然而,4月底首批車主提車后,質疑聲迅速蔓延。有車主拆解發現,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的內部結構與普通版幾乎無異,僅多了一塊支撐塑料板。車主們認為,所謂的“雙風道高效導流”設計根本無法有效引導空氣至剎車系統,也未能產生下壓力,與宣傳的賽車性能作用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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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車主迅速組建維權群,質疑小米涉嫌虛假宣傳。5月7日,小米汽車發布《關于大家關心問題的回答》,對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問題致歉,稱此前信息表達不夠清晰,該艙蓋在滿足復刻造型需求外,僅提供部分氣流導出和輔助前艙散熱功能。同時,小米給出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未交付訂單可改配為鋁制前艙蓋;二是對已提車用戶和鎖單用戶贈送2萬積分(價值約2000元)。
然而,這一解釋與解決方案并未得到車主認可。高先生表示:“說補償2000元就想了事,這對我們太不尊重了,畢竟我們是沖著宣傳的高性能配置才花大價錢選裝的。”此后,小米在交付群里單方面提出60天冷靜期,暫停生產和交付,卻未給出后續明確安排,令車主們更加不滿。
車主反饋:訴訟是“不得已之舉”,質疑小米誠意
高先生透露,他于6月20日正式簽署委托協議并支付律師費,稱“對我個人來說,這是個關鍵節點”。目前,維權車主群體中已有約百人委托律師起訴小米,其中少數案件收到法院立案回執,多數仍處于審核階段。高先生坦言,不少車主擔心費時費錢卻贏不了官司,“有律師建議不用全部起訴,認真打贏幾個就能幫所有人解決問題。”他補充道:“大家目前也沒有任何別的辦法,正式起訴是不得已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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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車主的主要訴求聚焦于碳蓋是否具備宣傳的“雙風道”結構和賽車性能作用。他們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函要求小米說明,但無一收到回復。高先生表示,維權代表在5月15日與小米高層李某、張某會談,討論實質解決方案。據高先生透露,張某曾提出若小米不計代價做出真風道后交付,車主們是否能接受,但交付時間會遲很多,然后再補償時間損失。高先生當時認為該方案可行,但李某回應需一周時間論證可行性,否則就推出B計劃進行補償。然而,至5月24日,溝通群并無結果,李某還警告若公開內容將追究高先生“侵犯隱私”。
會談中,高先生曾詢問碳蓋成本。他表示:“期間我有問李某關于碳蓋成本,是否不到一萬,李某回答,差不多。問為什么成本1萬左右,卻要賣4萬2,這不符合小米價值觀。李某回答,因為碳蓋生產很慢,想賣少一點。”當代表推測小米原計劃做真風道但因合規問題流產時,李某否認稱“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做,是營銷出現問題”。對于網友質疑的小米碳蓋成本不可能只有1萬元,高先生表示:“我是做過生產的,材料工藝模具,大概心里有個數。”
那么問題來了,就高先生正式起訴小米汽車,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嗎?案件的爭議焦點又在哪里呢?
律馳駕道觀點
一、“雙風道”宣傳與實際不符,涉嫌虛假宣傳
小米在宣傳SU7 Ultra車型時,明確強調其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復刻原型車雙風道設計”“雙風道直接導向輪轂,支持輪轂散熱”,創始人雷軍也強調該部件“結構全改”。然而,首批車主提車后拆解發現,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內部結構與普通版幾乎無異,僅多了一塊支撐塑料板,根本無法有效引導空氣至剎車系統,也未能產生下壓力,與宣傳的賽車性能作用相差甚遠。這種宣傳與實際嚴重不符的情況,為虛假宣傳的指控提供了扎實證據。若法院認定小米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將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同時也為車主維權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據。
二、定價合理性存疑:1萬成本賣4.2萬違背品牌初心
據維權車主高先生透露,在與小米高層會談中詢問碳蓋成本,得到回復稱成本差不多1萬元,但售價卻高達4.2萬元。小米一直以高性價比作為品牌核心競爭力之一,然而此次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的定價涉嫌與成本嚴重失衡,違背了品牌初心。這種定價策略不僅讓消費者對小米的品牌形象產生質疑,也引發了市場對新能源汽車行業定價合理性的廣泛關注。如果定價缺乏合理依據,僅靠營銷手段抬高價格,將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三、補救方案與溝通承諾敷衍:企業責任缺失
面對車主的質疑,小米汽車在5月7日發布《關于大家關心問題的回答》,對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問題致歉,并給出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未交付訂單可改配為鋁制前艙蓋;二是對已提車用戶和鎖單用戶贈送2萬積分(價值約2000元)。但車主們認為這一解釋與解決方案并未解決實際問題,補償金額與他們為高性能配置支付的高價不相匹配。此外,小米在交付群里單方面提出60天冷靜期,暫停生產和交付,卻未給出后續明確安排,這種敷衍塞責的態度進一步暴露了企業責任的缺失。企業在出現問題后,應積極承擔責任,與消費者進行坦誠溝通,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而不是采取逃避和敷衍的態度。
四、高管言論或成關鍵證據:“從未打算做真風道”坐實欺詐嫌疑
在與維權車主會談中,小米高層李某否認網友推測的小米原計劃做真風道但因合規問題流產的說法,稱“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做,是營銷出現問題”。如果這一言論被法庭采信,將成為證明小米主觀故意的“核彈級”證據,坐實欺詐嫌疑。企業在進行營銷宣傳時,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故意誤導消費者。如果小米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實現宣傳中的功能,而是通過虛假宣傳來吸引消費者購買,那么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嚴重違背了商業道德。
五、案件走向意義重大:試金石檢驗行業合規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本案的走向不僅關乎眾多車主的切身利益,更將成為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營銷宣傳合規性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的一塊試金石。近年來,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迅速,但一些車企為了追求市場份額和利潤,不惜采用夸大宣傳等手段。如果車企繼續沉迷于“PPT造車”式的夸大宣傳而不承擔相應責任,最終被“維權”的將不僅是某個品牌,而是整個行業賴以生存的信任基石。因此,本案的審理結果將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營銷宣傳行為產生重要影響,促使車企更加注重合規經營,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需要的不是“重新定義”,而是實打實的誠實與尊重,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汽車法律糾紛,就找律馳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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