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9日訊:女醫生慘遭喪子之痛后又迎來兇宅官司。近日家住杭州的張女士迎來了一場“兇宅”官司,原來張女士在將自住房屋賣出后又返租一年,期間張女士與買家王先生已經走完了所有購房手續并完成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事后王先生的孩子也順利在該房配套的學校入學,結果沒想到在返租期間,張女士18歲的兒子在“出租屋”內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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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女士和王先生是在2021年3月份以價格759萬完成的房屋買賣手續,由于王先生的孩子需要入讀該房屋配套的學校,所以張女士很快就配合對方完成戶口遷出手續。由于張女士需要騰房以及尋找新的住所,所以張女士和王先生商議返租房子一年時間,最終張女士將搬離時間定在了2022年3月份,結果沒想到在雙方完成購房手續后張女士的兒子在房間內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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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王先生將張女士訴至法庭要求撤銷這筆交易并要求張女士以759萬的原價返還其購房款,而此時涉事房屋因市場因素已經跌了將近300萬元。據了解該案一審已經宣判,法院要求張女士退房,對此張女士表示不服已經提起上訴,目前該案二審尚未宣判。對此張女士哭訴“對方已經憑借房產戶口如愿入學,現在又以兇宅為由退房無疑就是在自己的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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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網友表示原房主孩子在屋內自殺發生在4月份,此時新房主如果有異議可以即刻提出退房要求,而不是依舊使用該套房產在配套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既然你用了該套房產享受了入學福利就不應該決絕退房,與此同時也有網友表示原價購買不公平,如果新房主執意退房那應該按照現在的房價計算房產產值。另外也有很多網友質疑一審判決結果,既然雙方都完成了買賣手續,為什么會判新房主勝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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