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準入時刻了!球員又在糾結自己要不要簽字!球隊也在糾結要不要讓球員都簽字!
其實,如果真正了解足協的準入規程,就會知道所有這些心思與心機都是多余的。
對于被欠薪的球員來說,只要覺得權益被侵犯了,就可以放心地不簽字,更沒必要違心去簽。在公示期間,懷疑或擔心自己的案件有可能被掩蓋的,也可以放心地反饋情況。
對于有財務糾紛的球隊來說,只要客觀、全面地將情況整理成材料,上交足協即可,也沒必要非得讓球員都簽字。
![]()
除非,球員與球隊之間還有一點感情可談,否則,雙方都開誠布公、坦誠相待就是最簡單、最有效的應對方式。
足協當前關于職業俱樂部的準入規程,是2017年12月頒布的2018年版本。這基本就是蔡振華離開足球系統之前所做出的最后貢獻。其后幾年,足協出臺過修訂版本,但關鍵核心的條款并沒改變。
![]()
《準入規程》中對財務標準的要求,明確說明如下:
![]()
不難看出,增加運營透明度與保護債權人權益,兩點的最終目的都在于確保球隊能夠持續經營,嚴格排除賽季中途可能爆發的退出風險!
有相關方會認為,為什么有不少球員沒有簽字,但其所在球隊卻出現在完成債務清償的清單之中?
下面的財務準入條款的A標內容:轉會費用只需結清上賽季630之前的,員工薪酬與納稅則需要結清上賽季831之前的。
![]()
更為關鍵的是下面的B標內容:對于即將發生的事件以及未來財務信息,必須履行通告義務,只要隨后的周期性評估中合規,即代表財務達標。
![]()
因此,足協關于準入的規則是非常清晰明了,就是確保一切情況公開、透明、真實、全面。球員不必擔心不簽字就拿不到工資,球隊也不必擔心公開底細就不能準入。只要遵循自己的內心去做,足協自然會定期跟蹤到底。
但不要有這樣的想法:只要自己拿不到錢,就故意不簽字,覺得球隊就過不了準入;威逼利誘,開空頭支票去爭取所有球員簽字......
當然,那些聲稱要狀告足協讓一些球隊“違規”準入的相關方以及其背后的團隊,最好能認清形勢,分清大小王,避免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因為,作為職業聯賽的主辦方,以及對規程擁有最終解釋權的足協,關鍵的職責就是讓職業聯賽更好地發展,職業球隊與職業球員的數量不斷增加,水平不斷提升。而不是為了捍衛極少數不職業的球員與不職業的球隊所謂的正當權益,而犧牲更多球員與球隊的整體利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