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交通出行中
少部分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安全意識淡薄
為“抄近道”
逆行、闖紅燈
這些行為既違法又不文明
更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風險
2024年7月23日7時40分許,江西新余。王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白竹路由西往東逆向行駛,與蔣某所駕小車發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傷(由于佩戴了安全頭盔,僅受輕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經警方依法調查認定,當事人王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逆向行駛、未按信號燈指示通行,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原因,王某某承擔本事故全部責任,蔣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逆行、闖紅燈是對自己生命安全最大的漠視,也是造成事故當事人傷亡的重要因素。請廣大市民朋友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時一定要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不闖紅燈、不逆行,嚴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
來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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