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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織金縣,發生了一起令人憤懣的土地糾紛事件。茶店鄉某府、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織金新能源分公司,在未與舉報人簽訂征收流轉協議的情況下,便非法強行流轉了舉報人多達 3.981 畝的基本農田。這一粗暴行徑不僅挖損、占壓了這片土地,導致其重度損毀,更是將土地上精心栽種的 446 棵果木藥材無情鏟除,給舉報人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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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秉持著法律的武器,依法進行舉報。最初,織金縣茶店鄉某府表示同意委托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并承諾會對土地進行復墾。然而,在評估的過程中,令人意想不到的黑暗一幕出現了。織金縣茶店鄉某府、織金縣自然資源局、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織金新能源分公司等單位,竟然與評估公司中化明達西南地質有限公司相互勾結,在暗箱中操作,完全違背事實進行評估。這種敷衍應付的態度,直接導致評估報告出現了重大問題,復墾工作也因此無法得以實施。
面對如此不公,舉報人沒有放棄,繼續依法維權。終于,在 2022 年年底,原茶店鄉黨委書記以及茶店鄉某府主動找到舉報人進行溝通。經過雙方的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共同委托評估公司對這 3.981 畝土地上的全部損失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支付全部損失給舉報人,由舉報人自行組織復墾土地,而具體負責人為該鄉副鄉長丁超。
2023 年 2 月,舉報人與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茶店鄉某府簽訂了《土地恢復治理評估協議書》。協議中明確約定,共同委托評估公司對被告流轉使用原告 3.981 畝土地的復墾費用、446 棵果木藥材的賠償費用和經濟損失、土地閑置 3 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復墾后五年內的減產損失、耕作道路恢復費用進行評估。并且雙方還特別約定:“評估報告出來后 7 日內,由乙方(茶店鄉某府)按評估的金額向甲方支付全部賠償費用,逾期賠付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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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0 日,舉報人與茶店鄉某府共同委托了四川正建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述項目進行評估。該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織金縣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鄉人民政府、舉報人委托評估耕地及相關損失項目價格評估報告》,評估得出耕地涉及的相關損失項目價格為 54.4524 萬元。本以為事情就此能夠得到妥善解決,然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報告出具后,舉報人多次與茶店鄉某府溝通支付事宜,可茶店鄉某府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這不僅導致了利息的產生,更使得土地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在這起糾紛的處理過程中,茶店鄉某府竟然認為造成土地破壞的單位是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其承擔賠償責任。而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則辯稱,其施工是根據織金縣、茶店鄉某府的征地流轉方案、協議規定和約定進行的,拒不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就這樣相互推諉扯皮,致使這片土地已經撂荒整整四年,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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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的根基,是國家的重要資源。這樣的糾紛,不僅損害了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更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和法治秩序。懇請相關部門能夠依法責令織金縣茶店鄉某府、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織金新能源分公司嚴格依法履行協議,支付土地恢復治理費用,復墾土地,使其恢復原貌。同時,積極化解糾紛,真正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還舉報人一個公道,還社會一份公正。(原創文件,歡迎轉載,無需征求作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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