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劉先生:前些年,我在黃石團城山買了一套商品房,但是一直沒有裝修也沒有入住。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要不要繳納物業費?
![]()
近日,劉先生帶著疑問,前往社區咨詢公益律師。劉先生認為,交了物業費,就應該享受物業服務,可她至今沒有裝修,更沒有入住,所以也沒享受他們的服務,為什么還要交物業費?
公益律師介紹,物業費的全稱是物業管理服務費,根據《民法典》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物業服務具有公用性,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等,這些服務并非針對某個業主,也不會因為幾個業主沒有在小區居住,就停止物業服務。因此,即使常女士沒有在房子中居住,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據《黃石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達到交付條件的房屋交付后,第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業主按照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50%交納物業服務費,之后需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