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作為一樁經久未破的懸案,多年來備受社會質疑。
我想這不光是辦案機關的痛,法治進程的痛,更是我們中國社會發展的集體痛魘。
2013年,北京警方曾通報稱,由于案件證據滅失,盡管辦案人員盡最大努力,但案件仍未能偵破,并表示辦案“未受到任何干擾”。
如今朱令已然離世,但該案的唯一嫌疑人孫維(孫釋顏)卻逍遙在外,快樂人生。
我看到有人說,朱令案將會是背負在孫維等一干人身上的枷鎖,讓他們終生負罪,生不如死。
呵呵,惡毒的人豈能有惡毒感,相對于它們,人類的目光終究還是太善良了。
而善良人口里的“讓他們終生負罪”,也只不過是善良人的一廂情愿罷了。
世界就這么大,在滿世界的輿論指壓下,就算是孫維是清白的,與朱令案是毫無關聯的,恐怕此時它也會崩潰到痛不欲生。
但恰相反,從外媒報道看,它前些日子還去了日本滑雪,看似心情很好,未受一絲一毫的影響。
中國人常講,唾沫星子是能淹死人的,可滿世界的唾沫星子就是淹不死一個孫維。
為什么淹不死?因為唾沫星子能淹死的,都是內心良善的人,它淹不死沒皮沒臉的貨色。
這也十分的說明了一個問題,孫維這個女人,絕非善類,它的狠毒心勁,也絕不是尋常人類能比的。
既然道德打敗不了它,那法治行不行?
從當年北京警方的通報看,法治已經敗了一次。
朱令去世后,呼吁“重啟案件”的呼聲此起彼伏,這里面有專家,有學者,更多的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群眾,當然還有律師,甚至還有借此蹭個熱度的極個別“無良律師”。
世界都在等一個真相的揭示,在等中國法治進程的答案。
那朱令案的重啟到底有沒有可能呢?
答案是肯定的。
但重啟該案卻有幾個黏黏糊糊,無法繞開,不能不說卻又說不清楚的前提制約。
第一,當年的辦案機關到底有沒有受到“任何干擾”?
有!我以為是有的。
因為找人說情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現實傳承,今天是這樣,在當初那個年代更是這樣。
只是,說情的結果有沒有影響到辦案結果?
這個,中國的歷史遺留問題往往不到一定的歷史時刻,是永遠也說不清楚的。
還有,偵辦條件,偵辦環境,包括偵辦人員的能力和水平,這些都可以歸結于“任何干擾”。
不然,為何證據會滅失?當年的辦案機關可以站出來詳細談一談。
包括后來的,孫維的徹底改頭換面出國,聽說連身份證號碼都改掉了。
這相當于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了孫維這個人,只有一個叫孫釋顏的人。
這是怎么做到的?有關部門也可以站出來談一談,但請切記不要拿歷史原因和時代因素來說事。
第二,原始的物證一句“滅失”就不在了,那原始的案卷還全不全?
當然你有你“滅失”的理由,但責任的問題誰來談?責任的后面又會是什么?
這里只有一句話,希望原始的案卷幸好還都在,而且還都是原始又完整的。
第三,辦案機關的意愿和決心究竟有沒有?
已經看的很清楚了,我們的人民群眾,包括整個世界的意愿和決心是明確無誤的,那就是要替朱令,或者說是替我們自己挖清真相,討回公道。
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辦案機關有沒有決心站在公平和正義的一側,站在人民意愿的一側,重啟該案,立志偵辦,還朱令一個公道,還世間一份清白。
可記得,我們的偵辦機關是叫“人民公安”。
如果這份意愿和決心都沒有,不能或是不敢重啟該案,那前者第一、第二的可能性,會不會就是一種稀里糊涂的存在。
無法也不能說的清楚,但又不得不礙于和重視第一、第二的原因。
總之,案件沒破,所有的質疑都屬合理,都該正視。
當然了,也不要拿法治話語的關關節節來替嫌疑人開脫,如果有人一定要站出來開脫,那就請講出真正的嫌疑人是誰。
朱令雖然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朱令案尚在人間,那些猙獰又丑陋的人皮還在自鳴得意,恥笑清白。
想一想,誰能不急,誰又能不氣?
這是法治之殤,更是中國之痛。
重啟朱令案,我愿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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