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視!今天老莊在網上看了一條視頻,10月16日早上8點多,成都崇州市的一個小區里,一個小女孩正在小區的草坪里被兩條沒有栓繩狗撲倒,其中黑狗對小女孩撕咬尤甚。
小區的保潔阿姨上場及時阻攔,饒是如此,據后來的當地通報稱,小女孩才2歲,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被救后一直處于昏迷狀態。這樣嚴重的傷勢,對小女孩來說不只是心靈上的陰影,恐怕還會遺留內臟損傷的后遺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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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8:20白色狗被捕捉;
當天狗咬人視頻發布到網絡,引起全網義憤填膺的關注。
10月16日晚9點,白狗主人到案;
10月16日晚10點,當地上百人一直尋找,才找到肇事的黑狗;
10月17日3點,黑狗主人到案。
這件事最近兩天一直讓眾多網友揪心,可能是強大的輿論關注,給當地施加了壓力,這兩條狗的主人才能到案,要不然,很可能這兩條狗的主人都會裝作不知道,最后不了了之。
你想啊,當地那么多人都在找,這兩條狗的主人一個事發11個小時才到到案,另一位呢,事發19小時后才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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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總結這類狗主人的心理:
事發前:“沒事,我家的狗不咬人“”它是親你、跟你鬧著玩呢!”
事發后:“不是我家的狗啊、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狗咬人跟我有什么關系?動物有時候沒理性!”、“為什么我家狗就沒咬別人,偏咬她?肯定是她的原因!”
天下人苦惡犬久矣!
惡犬可惡嗎?可惡,更可惡的是背后的主人。
狗代替主人去作案:春秋戰國時期,晉國的晉靈公貪圖玩樂,相國趙盾多次勸諫,晉靈公感到很心煩,但是又沒辦法,于是想了個歪點子,找了一個大臣訓練了一只惡犬去咬死趙盾。
如果趙盾被狗咬死了,晉靈公可以輕松逃脫責任:“相國真可憐,怎么遇到這么不幸的事!來呀,把這野狗打死吧”。幸好趙盾的隨從武力強大,后來把這撲上來的惡犬當場打死,趙盾得以逃走。
在當代,其實也存在這樣的現象,狗咬人,狗主人大不了不認賬,或者把狗弄死,就能逃脫一部分責任:今年9月網絡報道,商丘一名7歲男孩被狗咬傷離世后,家人去找狗主人,狗主人就說自己已經把狗打死了,不承認有狂犬病。
如果是一個人持械傷人,不但要賠償對方經濟損失,還要承擔拘役等刑事責任。狗咬人,除非對方傷情特別嚴重或引起巨大關注,狗主人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頂多賠點錢。
呼吁養狗入法,接受監管
養狗和駕車一樣,本身都是有利于人類的,但不正確的飼養使用,則危害他人身體甚至社會安全,因此有網友呼吁:
養狗前要進行養狗培訓,考試合格頒發養狗證,狗要佩戴能找到狗主人的編碼標識項圈。
室外遛狗要對狗嘴套上狗籠,攜帶鏟屎工具。公共場所發現未拴繩狗,等同流浪狗,可直接抓捕處理。
遛狗不栓繩、未套狗嘴籠,對狗進行拘役,對狗主人采取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小區內有遛狗不栓繩行為,物業監管不力也進行處罰。
狗咬人,等同狗主人持械傷人責任,對狗主人追究刑事責任。
狗咬人后如果發現狗沒有打狂犬疫苗,狗主人附加故意傳播傳染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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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讓狗主人有責任意識,承擔管狗不力的后果,養狗才能正規起來,整個社會才能多一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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