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鄭州的時仁義(化名)始終在為車子輾轉難測。他萬萬沒有想到,作為平安保險的8年老客戶卻遭遇理賠難的尷尬。今年的3月,他的寶馬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并及時報案,平安車險工作人員隨即進行了現場勘查,但定損遲遲未能定下來,轉眼已超過60天,車輛至今還停放在4S店尚未維修完。
![]()
報案受理成功截圖
“保險公司以無《事故認定書》為由拒絕定損理賠,《事故認定書》出來后也是一拖再拖,給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帶來極大不便,期間產生的損失不管不問。”談起保險公司,時仁義顯得很憤怒,他說,3月5日,他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就聯系平安車險進行報案,當地保險公司定損人員也及時趕到了現場并做了拍照勘察。
車輛在停車場停放至3月14日,時仁義聯系4S店(鄭州恒信悅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把事故車輛從外地拖運到離家最近的店里,說好的自己不用墊付,最后他還是被要求墊付了停車、吊車、拖車等費用。
![]()
鄭州恒信悅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施工單》
3月15日,上述4S店工作人員微信聯系時仁義簽訂《施工單》和《車輛維權合同》,平安車險工作人員進行了前期定損;3月16日,4S店工作人員稱車輛損失已經上報等待保險公司確認;3月17日,4S店工作人員稱沒有《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不讓修;期間,保險公司和4S店工作人員多次向時仁義詢問事故責任劃分情況,一再強調:沒有《事故認定書》不予維修,這讓時仁義十分不解。
期間,由于時仁義居住在鄭州市郊,距離他上班地點有近30公里的車程,附近沒有公交、地鐵等通勤工具。車輛一直沒有維修,為了工作,時仁義每天上下班只能無奈選擇打車,每天往返路費120元左右,粗略算1個月20天工作日就高達2400元,兩個月近5000元的花銷。
“一邊是自己的車躺在4S店不修吃灰,一邊是無車可用,高昂的打車費實在付不起,也沒人管,不知道當初買平安保險的意義何在?”時仁義對此表示質疑。
![]()
在4S店落滿灰塵的車
就這樣,自愛車被4S店拖走到4月11日《事故認定書》出來,時仁義苦苦等待了近1個月,車輛一直在4S店里沒有拆檢,落滿了厚厚的灰塵。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第四十條第一款:“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應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第二十八條:“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人依據本條款約定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方式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協商確定。因保險事故損壞的第三者財產,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維修機構、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無法協商確定的,雙方委托共同認可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評估。”的規定,對此,業內法律人士認為,車主涉案事故向保險公司報案時,并未超出上述規定的48小時,被告保險公司知道保險事故后應對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進行調查以及協商賠償事宜,但平安車險僅以無交通事故責任事故認定書就拒絕理賠,違反上述規定。
法律專家表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所作的技術性結論,是民事訴訟中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核心證據,但不是唯一或不可或缺的證據。法律法規并未強制要求保險申請人必須提供交通事故認定書,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進行審查。因此,即便沒有交通事故認定書,但有其他證據材料可以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及確定責任的,保險公司也應及時審查并協商理賠事宜。
![]()
事故認定書
《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時仁義第一時間同時發給平安車險和4S店,“有種一掃往日霧霾的感覺”,想著很快就能開上自己的愛車。
可是,事與愿違。
眾所周知,“零整比”是指一臺車全部零配件的價格之和與其整車銷售價格的比值,搜索發現,寶馬3系的零整比高達553.62%,保險公司給車輛定全損是為了最大化地降低損失,減少賠償額度。
4月10日,平安車險程姓定損人員向時仁義打電話聲稱,事故車輛已達到全損報廢標準,建議車主賣給保險公司,錢會很快到賬,但有押金。因為是新車,且車況很好,時仁義當即拒絕按照全損處理。
4月18日,4S店工作人員微信聯系時仁義讓其簽訂關于車主不同意保險公司的全損方案,申請對車輛進行定損修復的《維修確認書》,車主按照要求填寫內容并提供身份資料。
之后,時仁義每天都會在“平安好車主App”根據車輛案件實時理賠情況對理賠員進行催促。一次、兩次、三次,直至每天的催促次數用完也是無濟于事。
時仁義給保險公司程姓理賠員打電話詢問定損進展,理賠員以“情況比較復雜,我們有自己的程序。”等理由搪塞。
![]()
電話投訴記錄截圖
![]()
“平安好車主App”實時顯示情況
于是,時仁義于4月25日、26日連續電話投訴平安車險,保險公司客服人員稱馬上聯系分公司領導升級處理。投訴三次后,26日晚上,保險公司程姓定損員電話告訴時仁義已完成定損,然而“平安好車主App”仍顯示:損失評估中。
時仁義時刻在關注自己車輛的維修進度,平安車險定損員繼續忽悠他:“即使車輛修好也不能開走,走‘代位’流程至少得走半個月到一個月的時間才能下來。”
時仁義本以為是一次很簡單的出險,保險公司可以很快處理,但久拖不決,“以后再也不會選擇平安保險了”。
煎熬了兩個月,保險公司至今沒有給時仁義一個合理的說法。近兩天,車主實在等不了了,準備開始向銀保監局進行投訴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