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點大家陌生的“趣料”:在民國時代,魯迅是提倡丁克的先驅之一。他身為留學醫生,在避孕方面很是專家級的,盡管其子周海嬰的出生是避孕失敗的結果,完全是個意外。這個事對現在人來說,其實很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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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上海某報“自來血”廣告,并稱“強身救國”
魯迅應該很年輕時,就打定主意不要孩子。在1931年給好友李秉中的信中,他坦言生娃是“累贅之事”,“以絕后顧之憂為目的”,把準備丁克說的很明白;稍后,給曹靖華信,也說“雖無子女,素不介懷,后顧無憂,反以為快”,直白說丁克生活很快樂。他講這些話時,已經結婚30年,并且正與許廣平女士“同居”著——從法律上講確屬如此。
一個“中年大叔”,生活中也不乏伴侶,婚后如此漫長時光,卻始終都沒生孩子,在過去屬于很怪異的,推敲起來一切是他有意為止的。那時前后,魯迅身邊熟人似乎都曉得這事,所以荊有麟在《魯迅回憶斷片》中會說,“終魯迅一生,他的太太沒有生產過”。后來的周海嬰,他說是“偶失注意,遂有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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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26歲,就與鄉下小腳朱安女士結婚,不算晚婚。一直以來流行說法,朱安“獨守空房41年”云云,其實不太準確。他們是有同房記錄的。還是荊有麟那本回憶錄講到的,“在北平時代,先生談話而講到:Wife,多年中,也僅僅一兩次”,此處“Wife”就是指同房,是動詞。但為什么“從未同房”會成為主流說法呢?
這里面的“奧秘”在于版本文獻學:建國后幾乎所有簡體橫排本,“手民”不知有心還是無意,在涉及這句話時都改動了一個標點符號,成為“在北平時代,先生談話而講到Wife,多年中,也僅僅一兩次”,至此意思完全大變,此處“Wife”就成為妻子的意思——這是我偶然翻檢國圖數據庫時發現的。而在我涉獵所及今人文字中,正確引用此段的只見到學者止庵一人,見其《比竹小品》一書,也準確理解到了“Wife”一詞。讀書心細,直接摸索到了最初版本,真是令人佩服!張鐵錚后來寫周作人傳,也說曾當面問過周二先生,朱安何以不育,周說是因為朱安發育不良有侏儒癥,未說不曾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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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女士
而且,魯迅本是學醫“海歸”,后來回紹興擔任還是生理學教員,曾“應學生之請授性學知識”,避孕這種事在一般民國人看來很陌生,魯迅卻是很專業的。魯迅先生從來不是刻板人物,他在太多事情上都是先行者,包括避孕。還是在給李秉中的信中,他很耐心地給人解答“節育法”;他的這種理念,似乎也廣為人知,章廷謙明顯“不見外”地咨詢過具體做法,魯迅也絲毫不“避嫌”地一一教他,也讓后世我等終于明白民國人到底是如此避孕的。
他給章廷謙的這段話,見于1928年3月31日書信之中,步驟其實跟我們現在已經差不多了,唯獨不同在于他們所用是“橡皮套”,魯迅還“補刀”說“缺點在阻礙感覺也”——具體就不寫出來了,有心朋友不妨自行翻書。而為啥要特意談這種似乎難登大雅的邊角料,用意倒有兩點“共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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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故居,魯迅與朱安婚房
1,讀書得心細如發,比如一個冒號的改動可以讓歷史真相掩埋,后面無數人無數文章都在做無用功;2,魯迅除了是“民族魂”,更是個有意思的作家,超有趣的人,沒必要把他刻板化,弄成冬烘先生一般,似乎得不食人間煙火才“偉大”,這其實才是真正的辱沒。
昨天,瀏覽香港嘉德2021春拍,看見有尚在世的一二文化名人的手稿,是被視為寶貝出賣的,而且頗有“奇貨可居”之意,起拍價就貴到驚人,有時還搞出“名家書稿、手札專場”之類。這讓我聯想到魯迅如何處理自家手稿這一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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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魯迅寫稿是靠毛筆的,而他又是“美而不自知”的真正書法家,郭沫若曾吹噓是“灑脫而有法度,遠超唐宋,直攀魏晉”,如今一字千金不是夸張說法。但魯迅生前,可從來不會把這些當回事,以至于1935年蕭紅夫婦住上海拉都路時,某天早上在街上的大餅油條店買早餐時,竟然發現包油條的紙竟是魯迅大師的手稿,還很“活久見”地給魯老師寫信報告此事。
翌日,魯迅回信說,知道了“我的原稿的遭遇”,“我是很滿足的,居然還可以包油條,可見還有一些用處”。并說,平日他都是用來擦桌子的,因為比較能吸水云云,可見真是很“糟蹋”寶貝。魯迅實在是個很平民化的人,對于文人虛頭巴腦的那些玩意,什么取齋號呀、刻印章啊,都不屑一顧;對于名聲、稿件之類,也從不在意,只求“速朽”。他甚至還說過“大實話”,說當官也好寫文也罷,無非就是因為太窮了,“目的是在弄幾文俸錢,因為我祖宗沒有遺產,老婆沒有奩田”(《不是信》),哈哈哈,真正“耿直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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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陳忠實
稍加引申,一個作家尤其是名作家,如何看待自己的手稿,其實也很能體現性格、自我定位。比如“現代小說之父”卡夫卡,眾所周知是臨死前叮囑務必毀掉他的書稿;比如雖是親兄弟,周作人就有名的珍惜手稿,他一生發文幾千篇,每次都會刻意強調需將原稿寄回,據說是要一字一字對照看編輯刪改了沒。陳忠實給任何人寫信,都是復印件;莫言的幾張手稿,400萬元被土豪買下。我聽人說,前些年咱們的范曾“大師”,將手寫詩稿“欣付剞劂”時,口吻差不多都是警告了:

“我的書法價值連城,500年來第一人,一筆一劃都值幾十萬,可得用看宋版書的待遇對待咳~”魯夫子若還在世,得聆如此綸音,到底有啥感受真不敢想。
下午,一位在香港某知名出版社供職的好友,銜命也在頭條開了賬號,這讓我想到魯迅與香港的關系。
據我所了解,魯迅一生中,有過66次公開演講,但“跨省”奔波去演說的,似乎就只有寥寥兩回。一次,是1924年6月,成名未久的他,應西北大學校長傅銅邀請,火車+坐船半個月到了西安,連講了三場,并在西安痛快玩了整整一個月。這個時候的他,之所以會答應遠游,最直接原因可能是缺錢——演講酬金足足有300大洋,而他那時剛被趕出八道灣老宅,剛借錢買了房,太需要錢補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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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的西安古城“市中心”
另外一次,是3年后的1927年2月中旬,他遠赴香港演講。這次邀請,主要是青年學生出面的,據說除了提供住宿與路費,并沒有什么酬謝,但魯迅很高興應允了。他對香港毫無好感,貶為某某地,但很希望能給那里的有志青年帶去一點激勵與希望,完全樂于奉獻,一如他平素為人。
2月28日到港,吃過晚飯理解趕赴演講地開講。第二天下午接著講,翌日早晨立即離開,沒有耽擱也沒有看任何風景,留下兩份長篇文章,都很有名,也都是旁聽的人筆錄下來的。從西安與香港這兩次演講看,魯迅的口才其實是不錯的,甚至可說滔滔不絕,出口成章,稍加整理都成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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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小思《香港文學散步》一書,上海譯文社15年版
魯迅曾稱自己最笨,“不善于演講”,不加辨析真的很容易被他“哄騙”——他可是也有一二十年教齡的教師啊,怎么可能最笨呢,完全是自謙。他的問題,其實不是口才不佳,而是紹興口音有點重,需要人多聽幾次才行。而據在場之人回憶,他演講時不用講稿,說話很詼諧幽默,明顯不是木訥之人。
他演講時,有幾個特征:喜歡踱來踱去,愛把手放在長衫后袋里,“像一只熊似的挪來挪去”——據我多年觀察,凡智商高、反應快的知識分子,演講時似乎都有這情況,我見識過好幾位“名學者”。而且,魯迅一旦站在講壇上,那個習慣也改不了,得時不時得點一支煙,邊抽邊講,吞云吐霧不亦樂乎,自稱沒煙就卡殼,名副其實“癮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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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課堂上的王德峰
近些時日,聽說因為復旦哲學教授王德峰上課抽煙的事情,頭條網友吵得不可開交。我想魯老師若還在,會不會有群眾也要轟他下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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