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網商丘訊 王光謙)2021年1月11日上午,寧陵縣人民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的金鼎國際售樓處門口,有農民工為討要工資,在售樓處周圍拉起了白條幅。
據農民工們反映,他們是該樓盤的23號樓分別參與粉刷、砌墻、混凝土工程與做二次結構施工的人員,工程已經結束將近一年的時間啦,但工資沒有結清,現在春節即將來臨,工友們相約到工地多次討要工資,老板躲了起來不給面見,才來到售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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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售房處了解到,該樓盤為河南坤午置業有限公司所開發,“天眼查”系統顯示;該公司涉訴案件79起,被限制高消費信息2條,執行終本案件2條,顯然該公司訴訟案件不少,工程承包單位為睢縣的河南亞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亞聯公司把工程轉包給康某彬,康某彬又把工程分包給花某印,就是因為工程存在層層非法轉包,才導致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建筑法》第24條規定; 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第67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28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29條第三款規定;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第六十二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既然我國法律、法規均明確禁止轉包,并對轉包的處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希望有關部門盡到職責,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查處建筑工程層層轉包的違法現象,莫讓法律成為一張白紙,農民工工資是他們用漢水所換來的,他們家里有也有老人和孩子需要養活,這些微薄的工資是他們家庭生活所需,年關將至,希望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工程承包商本著社會責任心,要讓農民工兄弟早日拿到本應屬于他們的血汗錢,讓他們過一個祥和、溫暖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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