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這樣一個情景:
一位老人,用了十幾年時間在倫敦和曼徹斯特積累了四套出租房,總價值超過300萬英鎊。
他去世后,家人才發現:
英國稅務局(HMRC)要求在死亡后六個月內繳清遺產稅,否則開始按每年8.25%的利率收取罰息。
而這四套房產根本無法在短短數月內變現——有些還有租客,有些正在等待遺囑認證,無法出售。
家人陷入兩難:要么自掏腰包墊付,要么承受持續累積的利息賬單。
這不是極端案例。
這是當前英國遺產稅制度下,越來越多海外買家家庭正在經歷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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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產稅再創新高
2026年4月23日,HMRC公布最新數據:
2025/26財年的英國遺產稅(Inheritance Tax,簡稱IHT)收入達到85億英鎊,比上一財年的82億英鎊再創新高,連續第五年刷新歷史紀錄。
從2020/21財年的53億英鎊,到如今的85億英鎊,短短五年間增長超過60%。
稅收連年攀升,背后是三股力量的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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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免稅門檻自2009年至今凍結在32萬5,000英鎊,沒有隨通脹調整。
名義上的"免稅額",實際購買力已大幅縮水。
工黨政府在2024年秋季預算案中更宣布,將此門檻凍結延長至2031年。
資產管理公司Evelyn Partners遺產規劃主管Ian Dyall指出,這種"隱性加稅"正在將越來越多普通家庭拖入遺產稅的征收范圍。
第二,房價持續上漲,使得大量家庭資產在不知不覺中跨越了門檻。
一套在倫敦東區價值60萬英鎊的出租房,如果加上其他資產,遺產稅賬單可能輕松超過十萬英鎊。
第三,制度在擴張。
工黨政府還宣布從2027年起將養老金資產納入遺產稅范圍,進一步擴大征收范圍。
專業機構Utmost估計,到2030年,需要繳納遺產稅的遺產數量可能翻倍。![]()
2."我不是英國人,和我沒關系"——這是最危險的誤解
許多海外買家持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誤判:
我不住在英國,我不是英國居民,英國遺產稅與我無關。
現實截然相反。
英國遺產稅的核心邏輯是:
無論你住在哪里,只要你擁有英國境內的資產,這些資產永遠在英國遺產稅的征收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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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英國居民身份能保護的,只是你在英國境外的資產——而不是你在英國的房產本身。
這意味著,一位長居北京、從未申請英國居留權的投資者,在倫敦名下的房產,照樣按40%稅率征收遺產稅——超出門檻的部分,一分不少。
更關鍵的變化發生在2025年4月6日。
英國通過了《2025年金融法案》,廢除了沿用數十年的"住所地"(Domicile)概念,改用"長期居民"(Long-Term Resident)認定標準。
新規定下,如果一個人在過去20年里有10年以上在英國納稅居住,那么他的全球資產都可能被納入英國遺產稅范圍——不僅限于英國房產。
對于不滿足這一標準的真正意義上的海外買家,目前仍只有英國境內資產被征稅。但制度正在收緊,每一年的政策變化都值得密切關注。
3.三個被忽視的陷阱
陷阱一:以為離岸公司結構可以避稅
過去,許多高凈值海外買家習慣將英國房產放入離岸公司名下(如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以為這樣可以規避遺產稅。
這條路早在2017年就被堵死了。
2017年4月起,英國稅法明確規定:
通過離岸公司持有的英國住宅房產,視同直接持有,同樣征收遺產稅。
更麻煩的是,離岸公司持有房產還可能觸發年度房產稅(ATED)和15%的印花稅附加稅,綜合稅務負擔反而更重。
律師事務所Mishcon de Reya的報告用了一個直白的表述來描述這個變化:這是"壓垮離岸結構的最后一根稻草"。
陷阱二:誤以為夫妻轉移就等于免稅
配偶之間的資產轉移確實可以暫時免稅,但這只是延緩,不是永久豁免。
第一位配偶去世時,資產轉移給另一方,暫不征稅。
但第二位配偶去世時,兩人積累的全部遺產將一次性面臨清算。
如果沒有提前規劃,反而可能造成遺產在第二次傳承時稅務負擔更重。
陷阱三:六個月期限帶來的流動性危機
這或許是最實際的陷阱。
遺產稅在死亡后六個月內必須繳清第一筆款項,否則HMRC按年利率8.25%收取罰息。
而房產——恰恰是大多數海外買家的主要資產——無法在數月內迅速、完整地變現。等待遺囑認證(Probate)的流程本身有時就需要數月時間,在此期間資產無法出售或轉移。
這造成了一個幾乎無解的悖論:需要錢才能拿到遺產,需要遺產才能換錢。
HMRC數據顯示,自2022年至今,已有超過1萬4,000個遺產因涉嫌少繳遺產稅而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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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六種提前布局的工具
好消息是,傳承規劃的工具箱并不空。
但所有工具都有一個共同的前提:越早開始,選擇越多。
1)七年贈與規則(Seven-Year Rule)
生前將資產贈與他人,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后存活超過七年,這筆贈與將完全免于遺產稅。不滿七年去世的,按照遞減比例征稅。這是最簡單、成本最低的傳承工具。
對于計劃將房產最終傳給子女的投資者,越早開始贈與規劃,效果越好。
2)年度贈與免稅額(Annual Gift Exemption)
每人每年可免稅贈與3,000英鎊,未使用的額度可結轉一年。
夫妻雙方合計每年可贈與6,000英鎊,且完全不計入七年規則。
這個金額看似不大,但長期堅持,復利效應不可忽視。
3)人壽保險信托(Life Insurance in Trust)
將人壽保險單放入信托結構,保險賠付金將不計入遺產總額,直接繞過遺產稅。
這是應對"六個月流動性危機"最直接的解決方案——家人在繼承人等待房產變現期間,可以用保險賠付先行繳稅。
保費支出相對可控,但杠桿效應極高。
4)婚姻或伴侶關系豁免(Spousal Exemption)
合法配偶或注冊伴侶之間的資產轉移,完全免稅。更重要的是,未使用的遺產稅門檻可以疊加給第二位去世的配偶,理論上兩人合計可獲得65萬英鎊的基礎免稅額(如果均持有英國住宅且傳給直系子女,還可疊加最高35萬英鎊的住宅附加免稅額)。
這一安排需要在遺囑中明確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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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慈善捐贈減稅(Charitable Donation)
如果遺產中有10%以上捐給英國注冊慈善機構,遺產稅稅率可從40%降至36%。對于有慈善意愿的投資者,這一安排可以兼顧善行與節稅。
6)全權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
信托結構靈活,可以在持有人去世時控制資產的分配方式,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遺產稅敞口。但信托的設立有時效要求——設立時機直接決定稅務待遇。此外,持有英國住宅房產的信托,每十年需繳納一次最高6%的周期性稅款。這需要與專業律師結合個人情況深度規劃,不建議照搬他人方案。
5.給海外買家的行動清單
規劃從認識開始。
以下幾步,可以幫助你判斷自己是否需要立即采取行動。
第一步,評估總資產規模。
將你在英國持有的所有房產、銀行存款、投資賬戶加總。
如果超過32萬5,000英鎊(夫妻合計最多可到100萬英鎊),就已進入遺產稅征收范圍,規劃刻不容緩。
第二步,理清法律身份。
你在英國的納稅居住年數直接決定遺產稅的范圍。
如果你已在英國斷斷續續居住多年,需要請專業律師做一次評估,確認你是否已接近或達到"長期居民"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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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檢查持有結構。
如果你的房產目前通過離岸公司持有,需要立即與律師和稅務顧問審查現有安排,評估是否需要重組結構。
第四步,制定書面規劃。
口頭討論不算數,遺囑和信托文件必須落紙,才有法律效力。
如果同時在英國和中國持有資產,還需要考慮兩地遺囑的協調問題。
第五步,考慮流動性安排。
即使遺產稅最終可以通過分期付款處理,第一筆款項仍在六個月內到期。
人壽保險信托或專項基金,是提前準備流動性的常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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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想要合法避稅,還需要提前規劃,希望以上內容能給大家一定參考!
ref:
https://todayswillsandprobate.co.uk/inheritance-tax-receipts-rise-for-fifth-consecutive-year-to-hit-8-5bn/
https://www.gov.uk/government/statistics/hmrc-tax-and-nics-receipts-for-the-uk/hmrc-tax-receipts-and-national-insurance-contributions-for-the-uk-new-monthly-bulletin
https://www.saffery.com/insights/articles/inheritance-tax-reforms-for-uk-non-d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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