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4月28日,商南法院東崗法庭的法官走進商南縣富興社區,以“說法在坊間”講座為載體,聚焦相鄰關系、贍養義務,開展“點單式”普法與“互動式”答疑,把法律送到群眾家門口,用身邊案講透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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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講透“鄰里經”
活動前,法官對接社區,梳理出常見鄰里糾紛類型,定制普法內容。宣講中,法官緊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鄰關系條款,通過爭土地、通行、加裝電梯、建房等典型案例,還原糾紛經過,剖析“拳頭斗氣不如依法協商”的教訓,講清“有權不任性、方便不越界”的法律邊界,引導居民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相鄰關系,遇事找法、處事靠法。圍繞加裝電梯、建房、土地權屬、擅拆共有房等熱點,解析法律依據,傳授維權與調解技巧,讓“遠親不如近鄰”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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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算清“贍養賬”
“百善孝為先”,但當親情與利益糾葛,拿“家庭矛盾”當擋箭牌、對贍養費爭執不下、繼子女養子女不履行義務等爭議隨之浮現。法官從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項法定義務切入,厘清贍養邊界,強調贍養不得附加條件。通過成年子女贍養義務不因簽訂贍養協議而免除、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應承擔贍養義務等案例,把法條轉化為家常話,深入剖析“家庭矛盾不免責”“贍養費應合理確定”等關鍵問題,既有剛性約束,又有親情溫度。讓群眾明白:親情不容推諉,法律亦有溫度。
現場答疑,播撒“法治種”
講座后,法官就居民提出的問題“把脈開方”,現場答疑,講清法律后果,指明協商、調解、訴訟等解決路徑,現場發放涉及相鄰關系等法律知識的宣傳彩頁,引導居民依法止爭。隨后,法官與村干部座談,針對該村近期發生的幾起糾紛逐案“會診”,分析法律關系,提出調解思路和化解建議,為基層干部調處矛盾支招。一問一答、一案一策間,法治種子悄然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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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出法庭、上門送法,是商南法院東崗法庭鞏固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成果的生動實踐。下一步,東崗法庭將繼續深耕“法庭+村(社區)”聯動機制,以“說法在坊間”常態化送法解紛,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煥發新活力。(通訊員 朱穎 李丹)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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